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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6 12:54:43
英语翻译英语翻译英语翻译【原文】夫葬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不得见也.而大为棺椁,备赠存物,无异于埋金路隅而书表于上也.虽甚愚之人,必将笑之.丰财厚葬以启奸心,或剖破棺椁,或牵曳形骸,或剥臂捋金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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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夫葬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不得见也.而大为棺椁,备赠存物,无异于埋金路隅而书表于上也.虽甚愚之人,必将笑之.丰财厚葬以启奸心,或剖破棺椁,或牵曳形骸,或剥臂捋金环1,或扪肠求珠玉2.焚如之形,不痛于是?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3.故张释之曰4:“使其中有欲,虽固南山犹有隙;使其中无欲,虽无石椁,又何戚焉5!”斯言达矣,吾之师也.夫赠终加厚,非厚死也、生者自为也.遂生意于无益,弃死者之所属,知者所不行也.《易》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葬之中野6,不封不树.是以死得归真,亡不损生.
故吾欲朝死夕葬,夕死朝葬,不设棺椁,不加缠敛,不修沐浴,不造新服,殡含之物7,一皆绝之.吾本欲露形入坑,以身亲土,或恐人情染俗来久,顿革理难,今故觕为之制.奢不石椁,俭不露形.气绝之后,便即时服,幅巾故衣,以遽除裹尸8,麻约二头,置尸床上.择不毛之地,穿坑深十尺,长一丈五尺,广六尺,坑讫9,举床就坑,去床下尸.平生之物,皆无自随,唯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遽除之外,便以亲土.土与地平,还其故草,使生其上,无种树木.削除,使生迹无处,自求不知.不见可欲,则奸不生心,终始无怵惕1010,千载不虑患.形骸与后土同体,魂爽与元气合灵,真笃爱之至也.若亡有前后,不得移袝11.袝葬自周公来,非古制也.舜葬苍梧,二妃不从,以为一定,何必周礼.无问师工,无信卜筮,无拘俗言,无张神坐,无十五日朝夕上食.礼不墓祭,但月朔于家设席以祭,百日而止.临必昏明,不得以夜.制服常居,不得墓次,夫古不崇墓,智也.今之封树,愚也,若不从此,是戮尸地下,死而重伤.魂而有灵,则冤悲没世,长为恨鬼.王孙之子,可以为诫.死誓难违,幸无改焉!
【注释】
①、捋:手握住条状物向一端滑动.②、扪:摸.③、发:挖开.④、张释之:汉朝南阳堵阳人,因奏劾太子(景帝)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受到文帝的重用,后为廷尉,景帝时,因旧嫌出为淮南相,不久病卒.⑤、戚:忧愁.⑥、中野:野中,荒野之中.⑦、含:将宝玉或其他随葬品放在死者的口中.⑧、遽除:古代用竹或苇编织的粗席.⑨、讫:完毕.⑩、怵:恐惧.11、付:第一段:人们所贪恋的,是活着;所厌恶的,是死亡.虽然贪恋活着,但不能够超越期限.虽然厌恶死亡,却又不能够逃避.人一旦死去,精神消失,魂魄消散,魂灵无不是这样,所以精气归属上天;寄托在世间的寿命终将要穷尽,死后的形体就要回归大自然,所以尸体就要埋藏到地下.因此,人死后魂灵不会停留在身体里,它随着元气升降;尸体不会长久地寄留在世上,必须与大地合为一体.
葬的意思就是藏.藏就是不让人看见.如果兴师动众建造内棺外椁,并且将生前的物品用来陪葬,这就好像是在路边埋了金子,又在上面写了说明书一样,即使是愚蠢透顶的人,看到这种情景,也会当成笑话的.用大量的金银财宝厚葬死者,使奸诈之人萌生盗墓之心,或者打烂棺材,将尸体横拖直挪,或顺着死者的双手取下金镯.或按摸肠子寻找死人肚子里的珠玉,这种情形,不是比烧杀之形更残忍惨痛么?古往今来没有哪一个人不死,既然没有不死的人,也就没有不被挖开的墓,所以汉朝贤臣张释之曾说过:假使其中有利可图,即使把棺椁修得像南山一样坚固,还是有缝隙可钻的,假如里面无利可图、即使没有石棺柩,又有什么可担忧的呢?这话实在是至理名言啊,张释之真是我效法的人.为死者加以厚葬,其实并不是对死者表示孝心,而是给活人看的,厚葬对生者和死者都没有任何益处.所以,抛弃死者的遗嘱,聪明人是不会这么干的,《易经》上说:“古代的葬法,用草盖死者,埋葬在荒野之中,也不堆土为坟,也不种树以标明地址.”所以死者能回归大自然,同时也不会使生者劳命伤财.
所以我希望早晨死,傍晚就埋;傍晚死,早晨就埋,不要用布帛裹身,也不修整遗容,不沐浴,不缝制新衣服,口中珠玉也一概不用.我本来想裸体入坑,身体直接与土接触,恐怕亲人受世俗影响已久,要马上革除这种习俗很难,所以我今天粗略定下规矩.奢侈不过石椁,简便只要不裸体.气绝以后,即穿当时穿的衣服,以及过去用的幅巾,用粗席裹上尸体,用麻绳捆住尸首两头,将尸体停放床上.选择不能长粮食的地,挖深十尺,长一丈五尺,宽六尺的坑.挖坑完毕,将床抬到坑边,抽去床,将尸下到坑中.生平所用之物,都不随葬,只须带着《孝经》一卷,以表示不忘孝道,粗席之外,便直接接触土地.坑中土填到与周围地平,然后种上以前原有的草,使草继续生长在上面,不种树木,不铲除上面的杂草,不留下痕迹,以免让人可知葬处,连自己想找都找不到.不见可图之利,则奸人不会生偷盗之心,自始至终都不用恐惧,一千年也不需忧虑.尸体与大地融合,魂灵与元气合一,真是厚爱到极点.如果我死了后,前后还有人死去,不能把我们合葬在一起.合葬的礼节是从周公以后才开始的,并不是自古就有的制度.虞舜死后,葬于苍梧之时,他的两个妃子并没有与他葬在一块儿.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不必遵循《周礼》的规定.我死之后,办丧事时不必请教巫师,不要相信卜筮之人,不要受世俗之言约束,也不设置神主牌位,不要在十五日早上和晚上供祭祀,祭祀也不需要到坟墓前,只须每月初一在家里供一下就行了,供一百天就不再供了.上供也只须在日出前漏三刻日入后漏三刻,不能在半夜.日常只须在家里穿穿丧服就行了,不需要到坟屋里去居住.古人并不崇尚筑坟墓,这是很明智的做法,今天积土为坟,并且在上面种上树,以标明地方,这都是非常愚蠢的.如果不按照我说的去做,而一定要厚葬的话,就等于是戮尸于地下,使死者再一次受到伤害,如果我有在天之灵,一定会怨恨悲伤的,我会永远是个伤痛之鬼,王孙子弟,可以以此为遗嘱,死者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