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年,清政府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把什么割让给英国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04:51:57
1842年,清政府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把什么割让给英国1842年,清政府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把什么割让给英国1842年,清政府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把什么割让给英国香港岛.中英《南京条约》(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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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清政府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把什么割让给英国

1842年,清政府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把什么割让给英国
香港岛.
中英《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3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中国向英国共赔偿二千一百万西班牙银元   4.割地.割香港岛给英国英军撤出南京、定海等处江面和岛屿.   5.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自主贸易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6.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需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   7.以口头协议决定中英民间“诉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中国的司法主权开始受到侵害.   8. 中英两国各自释放对方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