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某摩托车制造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知:摩托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2010年5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自产摩托车50辆,取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19:21:46
2、某摩托车制造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知:摩托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2010年5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自产摩托车50辆,取
2、某摩托车制造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知:摩托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2010年5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自产摩托车50辆,取得价款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另外,向购买方收取价外费用5万元.
(2)销售自产轮胎取得销售额58.5万元(含增值税).
(3)购进各种原材料,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合计为70万元.
(4)购进原材料,支付了运输公司运费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
(5)兼营摩托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70万元.
该企业分别核算摩托车销售额、租赁业务营业额.
要求:
(1)计算该公司5月份销售摩托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该公司5月份销售轮胎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租赁业务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5)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缴纳的城建税.
2、某摩托车制造公司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知:摩托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轮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2010年5月份,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自产摩托车50辆,取
1.销售收入:摩托车:550+5/1.17=554.27万
轮胎:58.5/1.17=50万
租赁收入70万
2.进项:70+3*7%=70.21万
3.消费税:50*3%+554.27*10%=7.04万
4.增值税:(554.27+50)*17%-70.21=32.52万
5.营业税:70*5%=3.5万
6.城建税:(7.04+32.52+3.5)*7%=3.0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