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死亡美学的概念吗求大神帮助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7 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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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这个 死亡美学意蕴及崇拜意识 "仁"与"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美学意蕴及崇拜意识 弗洛伊德曾说:“你想长生,就得准备去死.”,生存与死亡是人类的永恒问题,对于生命的起源;科学家正孜孜以求的探索,其研究深度现已举世瞩目,而对于死亡这一生命的本体问题,哲学家和思想家要比其他人思考得多.其认识领悟程度也常常是我们凡者所思之不及.在对于死亡美的探索和发掘,更是哲学家和思想家试图超越死亡;完美人的本体生命意义的宏大思想之映证,人类认识到死亡之美比体察到生存之美的意义深刻得多.死亡之美是一种深层次的美,在深层的美之中往往蕴含着永恒美的因质. 如果我们感性而直观地看;死亡似乎是人之生的永恒的悲剧,那么从理性而深层次地思考;死亡其实是在悲剧理念中又似乎有着颇多的状美性,我们可以从美学的角度称之为——悲剧性美.在死亡中融入悲美意识,也就注意划清悲剧与死亡意识的界线. “人”——一切的奋斗都与逃避死亡和追求永恒有关,而一切物质生活条件的改造或营建,我个人认为都是为了保存生命和延年益寿.肉体的生命终将毁灭,这一点人们早已看清,于是出现了永恒生命的建构与追求的希冀———在肉体生命不可以永存的前提下追求灵魂的永存和精神的不朽.前者献身宗教以求灵魂在天国或极乐世界中永存的期盼;后者则表现为献身社会以求青史留名的努力.死因生而永远被膜拜,可以说无论文化理念、社会背景和宗教信仰及思想认识有何差异不同;生命无疑都是宝贵美丽的,所以在必死的时候就要死得有价值,死得有状美性.由此推论,死亡既然是不可避免的和具有审美价值的;那么只要死得有意义、有悲状性,就可在死中获得永恒的审美价值. 各民族对死亡的审美观照既然有其共识,必然也有差异;这也就会形成各民族独具特色的死亡意识和死亡审美观念.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有着泱泱几千年的历史文化,在传统文化的沉淀中,是否含有死亡美学意蕴及崇拜意识,我个人体悟,应以“仁义”入手,去体悟、去玩味、去审视. 一、仁义是中国人传统伦理道德观念 中国人素来以“以仁为富,以义为贵”(1)〈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并且主张“以仁安人,以义正我”(2)〈春秋繁露·仁义法〉.在生死问题上,中国人也以仁义标准看生与死的意义与价值并对生死作出仁或义的评判,仁死和义死是被赞美和颂扬的死.苟且偷生和不仁不义之死是要受到责骂和贬毁的,古人的死亡审美意识裸示在我们面前,并且一再重复强调着仁义这一古老的传统理念.面对死亡,中国人注重颂扬这一伦理观念;“仁者对以盛衰改节,义者不以存亡易心”(3)〈三国志·魏书·曹爽传〉.在生死关头,仁义值千金;苟活如粪土,为仁义而死者;当万世受称颂,千古留美名.中国人礼温仁义,所以只要是仁义之死,都将会千古留名永垂不朽.以“仁义服人,何人不服?”(4)《儒林外史》第一回,以仁义赴死,也自当虽死犹存.仁义之死,乃是“蹈仁义而弘大德”,“其死状哉,其魂美哉!”(5)《贞观致要·慎终》文天祥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6)《文天祥传·宋史》中国人的伦理观、价值观可见一斑.仁义是中国人评定死亡的价值尺度,适用于这个尺度的死亡;就被定为壮烈悲美之死而永闪不朽之光辉,不合于这个尺度的死亡;就不但不能成为美感之死,而且会成为鸿毛之死而死不足惜.如果是作恶为歹之死;那就是死有余辜,又死而不仁义了. 二、仁义是中国人死亡审美意识中的核心成分 国人能将仁义理念化生出仁义为本体的死亡崇释观念,这照示着国人对死亡所作出价值评定及其颂扬倾向,仁义之死将永远于国人的心目中恒美而不朽,仁义之死深为中国人所崇拜. 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7)《论语·卫灵公》,孟子也主张;人们应当始终不渝地坚持仁义和气节,并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8)《孟子·滕文公下》;而且在必要时,还应当“舍生而取义”、“杀身以成仁”以保持气节,成全美名.荀子也认为“节者,死者此者也”(9)《荀子·不苟》;“烈士之所以异于恒人,以其杖节以配谊也’(10)《刘禹锡全集·上杜同徒之书》为仁义而列经,有如书写芬芳青史,虽死犹生,死而无憾.仁义之死在国人看来,确是美丽不朽之死.永远值得人们缅怀和歌颂,为仁义而死就是死得其所,死得悲美清高,为此国人赞美仁义之死,力颂清白的人格,北齐刘昼高呼:“丹可磨而不可夺其白,壮可燔而不可灭其馨,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金可销而不可易其刚.”(11)《刘正·在质》;柳宗元也呐喊道:“志适不期贵,道存岂偷生?”(12)《游石角过小岭无长乌材》,于谦更是以慷慨激昂的语句颂扬仁义清白之死: 千锤万锤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全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由此可见,中国人的仁义死亡审美意识自古有之,传承至今;仍将会沿袭后世.因为只要中国传统文化不死不绝,这种死亡审美及崇拜意识就不会消失殆尽. 三、仁义意识是独具中国特色的死亡审美意识 仁义之死是重于泰山之死,可歌可泣;可颂可赞,李清照曾诗云:“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仁义之生就是人杰之生,仁义之死也就是英雄之死,国人的死亡美学观就是仁义意识的再次强调和重新整合.所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等,就成了中国人的立身格言和面对死亡时的警语,于是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仁而死;为义舍生,因些获得仁义之死美名者,将传扬千古,启示万代. 中国传统文化崇尚仁义之死;赞美为别人而牺牲自己的精神;强调和提升舍身取义,在我看来,无论为仁还是为义;所强调的无外乎是死的价值.中国无数仁人志士,以自己的英雄业绩形成了一种可歌可泣的传统——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视死如归;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某种事业之中,以求与之永存.需要指出的是国人的这种死亡已经不再是悲剧性的,因为它已经完成了一种置换;实现了生命的美学价值,而个体的死亡又换来了社会的安定、家族的繁荣和荣耀、君主的愉悦,的确这一系列的死比个体生命是更有价值的.传统文化不正是颂扬着这种关于死亡的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吗? 古人提倡舍生取义和杀身成仁,并将其观念化而永袭不怠,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仁义意识永居美学之境界,而永远高唱悲美不朽的颂歌.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13)《孟子·告子上》;还说“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而不为苟者,故患有所不僻也.”(14)同上,司马迁说:“人因有死,死有重泰山,或轻于鸿毛.”(15)《报任少卿书》.当面对死亡的时候;或者要在生与死之间作出决择的时候;仁人志士都是以仁义为标准做出选择——或生或死,全在仁义意识的一念之间.“人生自古虽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16)文天祥·过零丁洋,仁人志士是会做出明智而道德的选择,他们将从容赴死、视死如归;以留万古仁义之美名.他们的死是悲而恒美的并有着无限的庄严性.正所谓:“就死得其所,至今犹光.”(17)《王安石全集·双庙》 仁义之死的意识在国人的死亡审美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了,只要有荆轲赴难般的决心,就会高唱悲壮的英雄心歌: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四、中国人的仁义崇拜意识具有永恒的伦理意义和审美价值. “朝与仁义生,夕死复向求?”陶渊明·咏贫士七首,只要为仁义;无论生死都应坦然处之,生则乐生、死则乐死,唯有建立这样的生死观;生死才有理趣,才有审美价值和美学间境地.正所谓:“纵死侠骨香,不渐世上英”(18)李白·侠客行,也犹如韩愈所说“生而不淑,孰谓其寿,死而不朽,孰谓之夭?”(19)《李元宾墓铭》仁义之死是英雄壮士之死;英气浩然、美名弘扬,故而:“宁为有闻而死,不烟无闻而生”(20)柳宗元·上扬洲李吉辅相公献所著文名,中国人崇赞“士兵死不失义”(21)欧阳修《与高司谏书》的精神,美欲“临难忘身,见色致命”的豪气,“所以宁以义生,不苟死,而视死如归.”欧旭修·纵囚论. 在中国人的节操观念和仁义意识里,“不畏义死,不荣幸生”已经成为做人的道德行为准则和死亡审美依据,所以仁人志士往往“临死生得失而不惧”、“宁为短命全贞鬼,不作偷生失节人.” 传统文化既重视仁义道德;那必然在死亡意识中也融入 了道德价值上的审美意蕴,所以仁人志士皆能够“闻义能徙,视死如归”(22)冯梦龙·东周列国志,并且可以为了仁义而“见义勇发,不计祸福”(23)苏辙·陈公弼传,或者下定决心,而“长将一寸身,街木到终左”(24)顾炎死·精卫,国人在死亡中植入仁义意识,使死亡得以永远高扬于美学的意境之中,死亡的审美理趣被美化为由死而鉴.在国人的死亡审美及其崇拜意识中,仁义之死也就是“虽死而不朽,逾远而弥存”了(25)欧阳修·送徐元无党南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