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什么特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14:07:44
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什么特点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什么特点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什么特点欧洲中世纪封建制下的庄园,就庄园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领主的私有地.  第二,农民的份地

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什么特点
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什么特点

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什么特点
欧洲中世纪封建制下的庄园,就庄园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领主的私有地.
  第二,农民的份地.
  第三,供放牧的草地.
  第四,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则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是位于高处,豪华的庄园主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
  第二,简陋的农民茅舍.
  第三,公共设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
  庄园内有一切日常生活的设施,从根本上而言,庄园作为集体耕作,无人可以单独拥有耕地和耕地所需的动物和工具.
  庄园内的公共设施很多,包括庄园主的私地在内,作为隶农的劳役,且具有优先权.
  庄园经济是自然经济的一种,同时,自然经济在我国经济学界除了“自然经济”这个由英语的字面意思翻译过来名字外,也被形象地叫成“小农经济”,即“小型个体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模式”.
  特点就是:封建主拥有庄园,在庄园中使用农奴(无人身自由,终身及自己的后代都属于封建主,以罗马帝国时期奴隶、4-8世纪蛮族入侵时期战俘后代为主要来源)、雇佣自由农民(由破产的有人身自由的农民和破产市民等组成,庄园主雇佣其进行耕作,或者直接把农业用地分割出一部分来租给他们经营农业)进行农业劳动.生产上自给自足,由于中世纪欧洲战乱频繁影响了经济发展,所以在生产技术改造方面远远落后于中国、阿拉伯等地区,生产力也就显得低下.同时庄园收成分配上,农奴劳动部分完全上缴给主人,主人仅提供给农奴维持生存的必须物品和粮食;雇佣农民的收成则至少一半以上、有时甚至达到8成要交给封建主,一般长期采用上缴农产品的实物地租;在15世纪前后因对金银的需求量加大,慢慢向货币地租转变.
  封建主获得地租后,用实物形式向上一级封建主(比如骑士向封自己为骑士的男爵或伯爵,有时甚至是国王本人)交纳一部分收成,作为对上级的回报.该收成比例并不统一确定,上一级封建主自己规定,一般是一成到三成.同时封建主也要把收成的十分之一(按《圣经》规定的比例)交纳给天主教会,这就是天主教著名的“什一税”.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农奴不用交纳“什一税”,因为他们的主人代替他们交纳了.但雇佣农民在交纳完给封建主的实物地租后,要从剩余部分中交纳十分之一给教会,因为封建主只收取了他们租地耕种的费用,而没代替他们交纳该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