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道德的最高标准是 A整体利益 B个人利益 C国家利益 D社会利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22:20:27
管理道德的最高标准是 A整体利益 B个人利益 C国家利益 D社会利益
管理道德的最高标准是 A整体利益 B个人利益 C国家利益 D社会利益
管理道德的最高标准是 A整体利益 B个人利益 C国家利益 D社会利益
选C
国家利益是国际政治学中一个基本概念和范畴,指的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一切条件之满足.按照教科书的说法,国家利益包括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价值利益等等.
这样的分类和归纳当然是正确的.但是深入一想,总觉得意犹未尽,似乎缺了点什么.尤其是对照某些国际政治实例时更是如此.
最近,对国际热点进行跟踪研究时,遇到了这样一个具体事例.某国发生经济危机,民众极度缺粮.从电视画面上看,那里的儿童因营养不足而骨瘦如柴,一双双眼睛硕大而呆滞,令人心酸.
好在当今世界趋向文明,国际上的救助组织和慈善机构的活动日益活跃.他们看到这些情况后,立即筹措资金购买粮食,以赈济饥民.但由于救援的粮食是依靠国家行政组织分发的,这些粮食是否能以最快的速度准确充分地发到这些饥民手中,便成了他们担心的事情.于是,救援组织便提出派出人员监督粮食的分发.
这时,政府不高兴了.它认为,分发粮食是它的权力,旁人的介入有损国家主权;何况,这些国际组织是否别有用心,以监督粮食的发放为名搜集情报,危及国家安全呢?一气之下,政府拒绝了国际组织的粮食援助.
这就向我们提出了那个争论已久的老问题:在国家权力同民众生存二者间发生矛盾的时候,如何进行取舍?也就是说,二者孰轻孰重?
在这个问题上,两种主张都有充分的理由,两者辩论,可能永远辩不清.但是,如果我们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去分析,或许能给人们一个较明确的答案.
为了更清晰地说明问题,我们姑且把国际政治中所说的“国家利益”定义为广义的国家利益,以便与狭义国家利益相区分.对广义的国家利益内容进行横向分析的时候,可分为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价值利益等等.
但是,这不够.因为国家是一个组织系统,它分若干层次,而每个层次的组织构成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它们之间既有利益的交织和重合,也有利益的区分和冲突.因此,在讨论国家利益时,我们必须对它进行层次分析,即纵向分析:
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它包括人类生存环境维护、地球生物链的保护,人类生息繁衍、福祉和尊严的尊重等等.
第二个层次,是指狭义的国家利益,即具体某一国家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应特别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共同利益不是国家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相加,而是指它们利益的重合部分.例如,领土完整不受侵犯,文化传统不受破坏等.彼时袁世凯同日本签订“二十一条”,谋求的是他自己及他那个阶级的利益,出卖的是中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因此我们说他是卖国贼.
第三个层次,是政府利益,即某一阶级利益或集团利益.因为在任何国家,不论政府是如何产生的,都是某一特定阶级或利益集团在执政,它有其特殊利益.而无论它如何宣言,都难以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即它在巩固和扩大这一特殊利益.
实践中,上述三个层次利益的主体不同,但由于它们在内容上有部分涵盖关系,因此并不总是处于对立和排斥状态.各国政府虽然由特定的利益集团控制,但当三个层次的利益并不矛盾时,它还是乐意为争取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利益采取行动.比如,防核扩散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的共识,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也符合各国的安全利益.朝鲜执意研制核武器,许多国家的政府尽管和它有着多种利益关系,但它们还是坚持维护朝鲜半岛无核化,这就是把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国家利益放在了政府利益之上.
现在回到文章开头提及的那个国际政治实例上.当该国民众因缺粮而挨饿时,这个国家的政府却对外部粮援说“不”,政府的权力得到了维护,但民众生存条件却更加困难,国家利益受损.这就把第三层次利益放在了首位.
有人会说,著名学者朱自清宁肯饿死也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这种铮铮骨气不是值得景仰吗?是的.朱先生的气节令人赞叹,但它与上边提及的事例有着原则性的区别.这区别就在于,决策者与该决策后果的承担者是否同一.朱先生决定不领嗟来之食,亦愿承担这一决定所招至的可能后果,即饿死,这是古人常说的“杀身成仁”.而政府为维护自己的权力不受损而拒绝粮援,要害就在于决策者和承担者不同一.决策者可能不是忍饥挨饿者,而忍饥挨饿者又无权作出决策,这就是问题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