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的角色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的讨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9 23:41:40
——关于教师的角色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的讨论——关于教师的角色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的讨论——关于教师的角色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的讨论摘要:教师主导能消解吗?这是在推进新课程和素质教育的新形式下必须认真

——关于教师的角色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的讨论
——关于教师的角色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的讨论

——关于教师的角色地位、作用及师生关系的讨论
摘要:教师主导能消解吗?这是在推进新课程和素质教育的新形式下必须认真思考和回答的一个根本性教育问题.所谓教师主导就是教师对学生在主要方面起引导作用的一种教育影响力,集中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引导、领导与指导作用.它是学校办学育人的关键因素,是教学存在的基本特征,也是教师特定的角色规定,教师主导与学生主动的对立统一是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教师主导,首先受制于教师的人格、观念、知识、能力与性格等内在因素,同时也受制于社会地位、学校办学思想和工作压力等外在条件.教师主导与构建民主平等、尊师爱生和教学相长的新型师生关系密不可分.只要有教育、学校教育存在,教师主导就不可能消解. 关键词:教师;学生;教学;主导;主体;师生关系 目前课程和教学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十分活跃.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需要深入思考.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在强调学生主体地位和作用,构建民主平等师生关系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角色应该怎样定位,究竟应当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才能适应新课程的要求?不少论者力主教师要从“主导者”角色转变成多样化的角色,才能走进新课堂,并认为这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一个焦点问题.对当前这种极为盛行的“教师角色转化论”,我们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深入讨论,以求正本清源.否则,必将影响新课程和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最终影响到旨在建立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新一轮课改能否成功. 一、教师主导正在被“消解”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应当起主导作用,虽然存有争议,但已是我国教育界多数人在理论上和实际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共识.现在,随着课程改革的实施,“教师主导论”面临着质疑与挑战,被许多“新”的名词、话语、提法“消解”.在要求“转变教师角色”的阵阵热潮中,对教师的角色定位和作用越来越多,涌现出不少看似有理实为前后包容、含混不清的提法.然而,时下不少论者却提出了种种“消解”和否定教师主导的“依据”,其主要观点是:(1)把“教为主导”与“学为主体”对立起来,认为教师主导必然导致教师专制,压制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乃至某地“课改经验总结”提出要“让学生主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就得“让教师从主角、主讲的舞台上退下来”;(2)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动的过程,教师与学生是“合作伙伴的学习共同体关系”,不存在“谁主导谁”的问题.再提教师主导就会造成师生不平等;(3)当代学生在许多方面都超过了教师,教师已失去了昔日“权威”,不可能再起什么主导作用;(4)也有论者提出,“教师主导”不能“一概而论”,教师只是在学科讲授中起主导作用. 尽管国家关于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的决定都一直强调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课改专家也指出教师“决定着课程实施的走向”[1],但是有关课改文件和论著对“教师主导”却加以回避.总之,它正面临着被淡化、否定,走向“消解”的境遇.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教师主导的涵义、依据、条件及师生关系再作进一步讨论,以求正于业界同行. 二、教师主导的涵义 作为讨论的前提,首先需要界定“教师主导”一词. “教师主导”一词是解放初期我国教育界在学习前苏联教育理论时借用过来的.并逐渐成为对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定性的一个比较稳定的概念.但我国教育学者对于“教师主导”的理解历来有所不同:(1)如同凯洛夫的《教育学》论述,认为教师只是对学科课的“讲授起主导作用”[2](2)“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在于教师的引导、指导作用”;[3](3)教师主导作用即“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领导组织作用”,[4]“从工作角度来看,教师被称为领导者(组织者),而从作用的角度看来,则经常称教师起主导作用”;[5] (4)“教师的主导作用实质是一种辅佐作用”;[6] (5)“教师是使学生和教材联系起来的中介力量,主导作用主要是指这种中介作用”.[7] 理解教师主导,首先得明确什么是“主导”.《现代汉语词典》对“主导”释义为“主要的并引导事物向某方面发展的作用”.《新华词典》解释是“居于主要地位的并引导事物向一定方向发展”的事物或作用.据此,可以把主导作用表述为:在活动过程中居于主要地位者在主要方面起的一种引导作用.教师主导作用即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在主要方面对学生起引导作用的一种教育影响力.我们认为,上述第(2)、(3)种观点基本上表达了教师主导作用的性质和范围.第一,教师主导作用不是对学生的主宰作用,而是在主要方面对学生的引导、指导作用;第二,教师主导不只限于在学科课程的“讲授起主导作用”,而是“对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领导组织作用”;第三,教师主导是对学生的一种主要教育影响力,而不仅仅是“辅佐”或“中介”作用.因此教师的主导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引导学生成长的作用 学校教育首先必须坚持“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正确方向.[8]坚持这一正确的教育方向,最终还是要依靠直接与学生交往的教师来落实.对于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学生,教师的引导是必不可少的.在引导过程中,对学生的评价是教师引导学生发展最重要的手段.当前,课程改革要求“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正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对学生的正确引导作用.(二)领导教育教学过程的作用 教师在社会上不是领导,在学校也不一定是领导,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确是实实在在的领导,而且基本上是以个体劳动方式为主的领导.教师的领导作用体现在对教学过程和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调控等多方面.当然,教是为了学,是为学生服务的,但课堂教学具体怎么进行,最终还是由教师个人来决策.事实上,教师不仅决定实际的教学方向、课程内容,而且决定着实际的教学进程.教学目标的确定、课程的加工和构建、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抉择、教学进程的设计和改变等都是由教师决定的.推进新课程和教学改革不是也不可能取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这种领导作用,而是必须正确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新课程才能通过教学得以顺利而有效地实施.(三)指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教师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9]教师对学生学习和成长的指导存在于教育教学过程的始终,这是教师主导的实质性内容和中心环节.指导是更为具体的引导,教师对学生引导得好不好主要看对学生指导得怎样.教师指导学生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即按照素质教育思想,指导学生在学习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上获得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内容是要教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从而学会做人.指导学生“学会学习”是基础,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通过教学,指导学生改进学习过程和方法,“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指导学生的终极目标就是叶圣陶先生说的“教是为了不教”,即由指导转为“非指导”,由教育达到自我教育的境地.教师对学生学习的指导应“因人而异”,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其指导的要求、内容、方法、程度应有所不同,对不同个性的学生的指导应有所差异. “教师中心论”实质是教师专制主义.它“把教师放在教育宇宙的中心”,成为学生必须被动接受、绝对服从的“权威”.无视和否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必须予以批判和纠正.但我们不能因此把“教师专制”与“教师主导”混同起来,不能因为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而淡化、消解、否认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实际存在的这种引导、领导和指导作用. 三、教师主导的依据 教师主导是学校教育中客观存在的事实,是教学活动中的必然现象,而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赋予和否定、消解的.教师主导有充分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一)教师主导是办学育人的关键 教师是育人的主体,是办好学校的关键.一位教育家说过,学校的重要性到处都等于教师的重要性.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离开了教师,谁来发挥这种主导作用?众所周知,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课堂,也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基本途径.教学是学校区别于其他机构的根本标志,没有教学的“学校”不是学校,而教学活动必须在教师领导、组织下才能进行.所以,否定教师主导,实质上是否定了教学,否定了学校. (二)教师主导是教学存在的基本特征 这个命题不得不从什么是教学这一基本概念说起.教学有广义、狭义之分.没有确定的教师和学生的“相师共学”是广义的教学,狭义教学是特指学校进行的教学活动.本文讨论的教学自然限于狭义的教学范围. 什么是教学,陶行知先生说得很明了:教学就是“先生教学生学”.简单地讲,教学就是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一种教育活动.它是由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构成的特定双边活动过程,两者都以对方存在为前提,缺少或忽视任何一方.都不能构成教学.教是为学而教,学是从师而学,两者是不可分离的.因此,教学是“教和学相结合或相统一的活动”[10]而不是各行其事的“教的活动”或“学的活动”,是教师领导、组织、指导学生学习的活动.所以,教师主导是教学区别于自学和一般学习活动的基本特征,舍此就不成其为教学.某大报上一则教改研讨会报道称:长期以来,“教”占据了主导地位,教学改革以“教改”为主,现在,必须把“学改”提到议事日程上来.[11]照此提法,不仅是要否定“教”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而且连“教”与“学”不可分离的“教学存在”也被肢解了,还谈什么教学改革! (三)教师主导是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角色定位的必然要求 教师和学生同为教育教学活动中彼此依存、互不可缺的主体,但两者的角色定位是完全不同的,因而两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对象和目的、职责和任务、地位与作用都有明显区 别的.教师主导是其角色定位的必然要求. 第一,对象和目的不同.教师以一定的学生群体为教育对象.教师作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代表着国家和社会对青少年学生的期望和要求,通过领导、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学习,引导他们成长.目的是要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他们都能得到发展,成人成才;学生以课程和教师“施教”作为个体认识的主要对象,目的是通过在校学习,接受教育,掌握人类科学文化知识,获得自身发展,成为社会所期待、需要的社会成员和人才.可见,教师在教学中的工作对象和目的决定了必须发挥对学生的主导作用. 第二,职责与任务不同.我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最基本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其任务不仅仅是课堂上的“传道、授业、解惑”,而且还要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个性健康而自由地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很难想象,教师只是作为“游戏伙伴”的参与者,通过发挥“中介”作用、“咨询”作用或“辅佐”作用就可以完成上述神圣的职责与使命. 学生是在学校和教师领导下进行学习、获得发展的受教育者,学生的根本任务就是学习,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就是学生应尽的职责.学生要更好地获得知识,养成思想品德,习得 能力,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将外在的教育影响内化为自身的素质,离不开教师的正确引导和帮助.所以.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是履行教师职责的应有之义. 第三,地位和作用不同.在主体间活动过程中,只有居于主导者地位(矛盾主要方面)的主体才可能起到主导作用.“教”与“学”的矛盾是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的主要矛盾.教师的角色使命和职责决定了其必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即居于教育教学过程的主导地位.因而才必须和可能发挥主导作用.学生的角色任务决定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然居于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地位,学生作为主体虽然可以影响乃至改变教师的“教”,但不可能主导教学的进行. 综上,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是教师角色职能的根本标志,是教师角色定位的必然要求,而不是一种简单的人为的制度性规定.只要有教学活动存在,只要有“教”与“学”的关系存在,就有教师的主导作用存在.新课程和素质教育的推进,不是要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而是对教师主导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最根本的角色定位就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教育工作者,就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引导者和指导者.至于现在不少论者提出教师要成为“组织者”、“互动者”、“学习者”、“研究者”、“关心者”、“促进者”等等都是教师作为教育者必须发挥主导作用的应有体现,或对教师的教学行为某一方面的要求,而不能取代教师的根本角色定位. (四)教学过程是教师主导与学生主动相统一的交往互动过程 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学生都是主体,推进教学过程必须充分发挥两个主体而不是一个主体的作用,即把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作用统一起来,两者互不可缺.教师主导是针对学生而言的,“离开了学生的主动性,教师的主导作用就失去了它的主要内涵,失去了它的对象和归宿”.[12]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目的是一切为了学生,教师主导作用只能体现和落实在学生身上,发挥得好与否的唯一标志就是看是否把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起来,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同时,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也离不开教师的培养和指导.这是由于:第一,学生本身就是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的主体;第二,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体性不是自然形成的,离不开环境和教育特别是天天与之交往的学校教师的主导性影响;第三,人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的表现内容和方式有好有坏.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学生分辨是非和自控的能力还比较薄弱,尤其是面临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和不良文化的诱惑,更需要教师用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给予引导和帮助.因此,教学过程必须使教师主导与学生主动两者有机结合、互相统一,才能和谐、顺利而有效地进行,实现课程和教学目标. “教”与“学”的结合、统一,只有通过师生交往互动(也包括学生互动)才能实现.教学过程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没有交往互动,教学就不能进行,教师与学生的主体作用也就无从体现和发挥.但教学过程中的交往互动与一般人际交往互动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是在特定的学校教育环境中(课堂教学及其他教育活动)进行的.这种“互动”既不是以教师为中心的单向“注入式”的动,也不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完全由学生自行其事的动,更不是“你教你的,我学我的”互不相关的动,而是在教师指导下的主体间的双向互动. 现在之所以出现“消解”教师主导的思潮,实际上是把”教为主导”与“学为主体”割裂开来,视为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关系,因而竭力主张要彻底转变教师的角色、地位,要使教师从教学的主导者转变为一般的参与者、互动者,成为学生的参谋或顾问.历史的经验值得永远记取.我们不能因为批判教师专制主义,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又走向“儿童中心主义”,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重蹈进步主义教育运动曾对美国基础教育质量造成的严重下滑的覆辙. 教师主导与学生主动的对立统一是教学运动的辩证法,是教学过程的一条客观规律.课程和教学改革只有遵循这一客观规律,才可能逐步达到成功的彼岸. 四、教师主导的条件 无论是否赞成“教师主导”的观点和提法,实际上一线广大教师都在自己岗位上起着正确或不正确、合理或不合理、商低或低效的主导作用.我们认为,实施课程和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对教师来说不是首先要求他们转变自己的“角色定位”,成为谁也记不清楚的这样那样的“者”,而是应当帮助教师加深对新课程和素质教育的理解,提高实施新课程和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能力和水平,正确、合理、有效地发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才能保证课程和教学改革按理想目标顺利推进. 教师能不能发挥、如何发挥主导作用是要受自身素质和相应的外在条件制约的.在当前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大好背景下,深入研究影响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内在和外在条件,也许比似是而非地要求转变“教师角色”对教育实践更为直接有益. (一)教师自身素质的制约 正确、合理、有效地发挥主导作用,对教师是一种很高的要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化素质.才有条件、有资格去发挥主导作用.素质教育文件对全面提高教师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已提出明确要求,当前尤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引领教师提升自已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1.师德与人格.教师的品德和人格本身就是对学生影响最深刻、持久的一种教育资源.在当今普遍存在急功近利、浮躁不实的社会心态和教育环境中.教师应把加强师德修养、净化自己的人格放在首位,以自己崇高的精神力量去感召学生、激励学生,才可能正确引导学生成长、进步和发展o 2.教育理念.教育理念是一种通过理性思考自觉树立的教育观念.正确的教育理念是正确教育行为的先导与支撑.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理论工作者应当帮助教师正确认识和对待传统与现代、国内与国外的各种教育思想,切实转变过时的、陈腐的教育观念,树立与时代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人才观、教育观、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和质量观,教师才可能与时俱进.正确发挥主导作用,主动投身于课程教学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中去. 3.知识与学习.教师只有“学高为师”才有能力指导学生学习.总体上讲,教师“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是能够发挥主导作用指导学生学习的.教师至少在任教学科专业知识领域还是知之在先、知之较多、知之较深的,教师的知识基础、文化底蕴、思维能力和阅历应当说还是高于学生的,否则,就失去了任教的起码资格,何以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必须看到,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教师的知识积累和专业化水平受到了严竣的挑战.知识陈旧的周期缩短,教师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学生获取知识的来源和途径增多,自主意识和独立学习能力增强,教师在某些方面“后学”甚至不如学生的情况已屡见不鲜.教师必须增强紧迫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充实自己,还应当善于向学生学习,“先当学生,再当先生”.只有这样,才可能主动迎接挑战.以自己的发展去促进学生的发展.4.研究与反思.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不断地研究和改进.教师除了必须具备从事教育教学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外.还必须习得研究和反思的能力.当前在推进新课程和教学改革过程中教师遇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迫切需要教师应结合实践,选定课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同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进行反思,回顾成败得失,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只有这样,教师才可能因时而进.保持教学主动,有效地发挥主导作用.另外,教师良好的个性品质(如性格开朗、气质儒雅、兴趣广泛)和教学风格、教学艺术也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影响学生发展的重要因素,也需要有意识地提升与完善. (二)外在条件的制约 一个教师即使自身素质很好,如缺少必要的外在条件的支持与保障,也难以正确而有效地发挥主导作用.当前,影响我国中小学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外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应当引起高度关注.1.教师的生活、工作条件.现在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教育,倡导与落实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和法规,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生活和工作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是我国经济和教育发展不平衡,在一些地区还存在拖欠教师工资现象,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师的基本生活、工作条件还相当困难,有的教师还在危房中教学、居住.如果不能及时解除他们的生活之忧、安危之虑,又何言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其主导作用?2.办学思想和政策导向.教师的教育教学思想及其行为直接受制于教育行政和学校的办学思想、政策导向和办学风气.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校一方面在号召教师参与课改,实施素质教育,一方面又连年下达升学指标,仍然是以升学率和分数作为评价教育政绩优劣、办学水平高低、教师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并据此制订出过硬的奖惩政策向教师“捆绑加压”.诱之以利推动教师拼命去搞“应试教育”.教师即使树立了正确的教育理念,但在这样的办学思想和政策环境驱使下,怎么可能正确发挥主导作用去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看来,教师要能正确主导学生,首先还要以上级和学校正确主导教师为前提.3.教师的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现在我国中小学教师普遍感到工作负担很重,心理压力很大.教育行政和学校领导应当高度关注教师的“生活世界”,为他们松绑、减压.教师整天处于紧张疲惫和心理重压的状态,怎么可能去潜心研究、反思和改进教学?怎么可能做到“面向每一个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发挥“一切为了学生”的主导作用? 由此可见,要充分发挥教师在课程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性、关键性作用,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必须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确定教师的合理编制和负担,对教师实行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政策导向. 五、教师主导与师生关系 师生关系是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定的人际交往关系,具有角色身份的确定性、地位与任务的非对称性、双方互存的依赖性、交往过程的非功利性及师生情谊的久远性等基本特征.师生关系是否融洽和谐不仅影响到教学过程能否顺利推进,而且从根本上关系到育人目标的达成. 新课程改革需要构建民主平等、互动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这无疑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但笔者认为.仅此一点还不足以构建完整的新型师生关系.构建新型师生关系应当包括三句话:民主平等、尊师爱生、教学相长. 1.民主平等.民主平等是“师生之间革命的同志式关系”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师生之间的平等,是指教师和学生都是人,都是主体,在人格、知识、真理和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师生平等不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角色地位的平等,“交往教学论”认为,“任何交往伙伴不是平等的,就是有地位差别的”.[13]因此.我们不能要求作为主导者的教师与作为求学者的学生在角色、地位上平等,在工作任务上对等.但必须指出:教师和学生虽有角色和任务之分、权利与义务的不同,但作为主体的人绝无高低贵贱之别.如果作为主体的人不能平等对待,相互尊重,就谈不上沟通、理解、信任,师生就不能正常交往. 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关键在于居于主导者地位的教师.一个单位的领导如缺乏民主意识,群众就很难得到民主平等的权利,教师如缺乏民主意识和平等观念,也很容易把角色职责赋予的主导作用异化为压制学生主体性的“主宰’’作用.教师主导在于引导、指导,而不是强制学生.使之绝对服从教师的一言一行.教师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学生观.发扬教学民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才可能正确发挥主导作用,构建新型的师生关系. 2.尊师爱生.尊师爱生是良好师生关系的应有体现,是联结教学双方、推进相互交往的情感纽带.尊师爱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学校现代师生关系的核心 内容和基本标志.离开了“尊师爱生”.就不可能建立和谐共进的师生关系,不可能实现育人的本体价值. 有文章力主将“爱生”改为“尊生”.认为爱生“隐含的社会学意味是社会等级、社会距离,是强者对弱者之爱、高位对低位之爱”,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爱.[14]其核心是认为“爱生”有悖于“师生平等”,有碍师生“共生共存”.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很有商榷的必要.首先.这是对“平等”的误解或者说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解释.师生平等是讲教师和学生作为主体的人在人格尊严、主体的独立性和人权上的平等,而不是取消教师和学生在角色地位、职责任务等方面的区分.教师对学生的爱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之爱,一般来讲也是长者对年轻一代之爱.不能视为“社会等级距离”的“强者对弱者”、“高位对低位”之爱.父母和子女在人格上同样是平等的,父母也应当尊重子女.但我们总不能因为父母是长辈而把父母爱子女的天性说成是“居高临下”而予以批判.其次.爱就包含尊重.教师不尊重学生就不可能对学生有真正的爱.师爱不是教师对学生的被动尽责,而是出自内心关爱学生的情感,是对学生的一种挂牵,一种关注,一种保护,一种期盼.真正爱学生的教师不可能不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主体需要,也不可能不关注学生的特点和诉求,不可能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第三,“尊师爱生”准确地表达了师生的角色定位及其相互关系,是建立在师生人格平等、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一种高尚的、无功利性的纯真感情.只有做到了尊师爱生,师生才可能“共生共存共命运”.第四,“尊师爱生”是中国约定俗成的—个美好的词语.如果硬要把“爱生”改为“尊生’’,不但是画蛇添足,而且有损“尊师爱生”特定的完整内涵. 3.教学相长.在师生交往互动过程中,“学”因“教”而日进,“教”因“学”而益深.师生主体之间的交往互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教学相长”的过程. 教学相长是师生在教学中的交往过程和结果.只有教学相长,师生才可能得到共同提高、共同发展.应当指出:教学中师生的共同发展,不是你发展你、我发展我各不相干的自行发展,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双赢”式的发展.“教”是为了“学”,学生的发展是“教”追求的目的、效果和价值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