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翻译的 “判断力,作为一种先天立法能力”怎么理解?如果判断力有立法能力的话,那么它也应该有自己的辖区了.这是不是翻译错了呢?还是该从哪个角度来理解是正确的?望高人指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2 01:32:39
邓晓芒翻译的“判断力,作为一种先天立法能力”怎么理解?如果判断力有立法能力的话,那么它也应该有自己的辖区了.这是不是翻译错了呢?还是该从哪个角度来理解是正确的?望高人指点邓晓芒翻译的“判断力,作为一种

邓晓芒翻译的 “判断力,作为一种先天立法能力”怎么理解?如果判断力有立法能力的话,那么它也应该有自己的辖区了.这是不是翻译错了呢?还是该从哪个角度来理解是正确的?望高人指点
邓晓芒翻译的 “判断力,作为一种先天立法能力”怎么理解?
如果判断力有立法能力的话,那么它也应该有自己的辖区了.这是不是翻译错了呢?还是该从哪个角度来理解是正确的?望高人指点

邓晓芒翻译的 “判断力,作为一种先天立法能力”怎么理解?如果判断力有立法能力的话,那么它也应该有自己的辖区了.这是不是翻译错了呢?还是该从哪个角度来理解是正确的?望高人指点
没有译错.问题中的“辖区”应是“领地”,在康德看来,知性和实践理性都是“立法的”,有自己的“领地”.而《判断力批判》导论第IV节“判断力,作为一种先天立法能力”,这里说的“立法能力”不是针对对象的,而是针对“反思判断力”自身的,就是说“反思判断力”自己为自己提供先天原则,自己为自己立法,不像知性和实践理性那样为外在对象“立法”.

应该是说规定性判断力是一种先天法则,负责连接特殊和一般,把特殊纳入一般之下,他管辖的就是给定的特殊的东西,不超越知性管辖的范畴,也就是经验内的东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