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团队从甲地到乙地,甲、乙两地相距100千米,团队中一部分人乘车先行,余下的人步行,先坐车的人到途中某处下车步行,汽车返回接先步行的那部分人,已知步行速度为8千米/小时,汽车速度为40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8 06:11:16
某团队从甲地到乙地,甲、乙两地相距100千米,团队中一部分人乘车先行,余下的人步行,先坐车的人到途中某处下车步行,汽车返回接先步行的那部分人,已知步行速度为8千米/小时,汽车速度为40
某团队从甲地到乙地,甲、乙两地相距100千米,团队中一部分人乘车先行,余下的人步行,先坐车的人到途中某处下车步行,汽车返回接先步行的那部分人,已知步行速度为8千米/小时,汽车速度为40千米/小时.问使团队全部成员同时到达乙地需要多少时间?
某团队从甲地到乙地,甲、乙两地相距100千米,团队中一部分人乘车先行,余下的人步行,先坐车的人到途中某处下车步行,汽车返回接先步行的那部分人,已知步行速度为8千米/小时,汽车速度为40
设乘车出发m小时后返回接步行的人,此时车已行了40m千米,现在下车步行到达乙地所需时间为:(100-40m)÷8
在返回时先步行的人已行了8m千米,车和人相遇的时间是32m÷48,车和人相遇的时候又往回走了32m÷48×40千米,到达乙地所用时间:
[(32m÷48×40) +(100-40m)]÷40
与原来坐车后步行所用时间相等,即
(100-40m)÷8 =32m÷48+ [(32m÷48×40) +(100-40m)]÷40
x=15/8
所需总时间为:15/8+(100-15/8×40)÷8=5(小时)
如果用方程解的话,设人行走X千米 根据车人相遇列方程 (2*(100-2X)+X):40=X:8 解得 X=25 车总行程为:100+(100-25*2)*2=200 时间为:200/40=5小时 加分没什么用的,能帮助到别人才是快乐的
步行的速度与汽车的速度比是8:40=1:5 (1+5)÷2=3 汽车与步行的路程比是3:1 时间一共用了100×1/4÷8+100×3/4÷40=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