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藕与莼菜的问题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以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带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4 05:24:13
关于藕与莼菜的问题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以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带
关于藕与莼菜的问题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以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带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康健的美的风致;他们各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上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污泥,就人家欣赏的凝感打破了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意先它们濯得这样洁了,才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随便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是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衫的小姑娘一节,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腹的帮闲茶房们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守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相乞丐的臂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因为想起藕,又联想起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去捞来的.像这样地取求很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第三段写“仅有的一回”吃的藕的表面,既“不复呈玉祥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虽“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作者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作者是“与朋友喝酒时嚼着藕片”怀念起故乡的,由此提到了家乡的藕,请分析作者为什么会由“藕”想到了家乡的“莼菜”,二者有什么共同点.
关于藕与莼菜的问题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以康健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带
1.作者使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用现实中来的藕与记忆中的藕对比,包括颜色、新鲜程度和口感这几个方面,在对比中更显出记忆中故乡的藕的洁白、新鲜与滋味的深厚,而其中承载的那份故乡的自然与亲切也更显得珍贵难求.
2.两者同样与故乡所特有的风土人情、与自己旧时的记忆相关连,同样在故乡常见、易得,在异乡难以寻见,而仅有相见却又与故乡相牵绊,“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所以怀念起故乡,提到藕,从藕又自然而然的联想起莼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