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与物质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量则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判断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7 14:21:22
质与物质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量则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判断
质与物质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量则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判断
质与物质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量则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判断
错.
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涵义
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编辑本段
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事物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这就是说,质与事物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事物总是一定质的事物,不存在没有质的事物;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也不存在同事物相脱离的抽象的质。 事物的质往往又是多方面的 。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但并不是说,事物的质是单方面的。事实上,事物往往具有多方面的质。例如,一个普遍个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的质,也有社会属性方面的质,还有思维属性方面的质,等等。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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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这就是说,质与事物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不可分割的。事物总是一定质的事物,不存在没有质的事物;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也不存在同事物相脱离的抽象的质。 事物的质往往又是多方面的 。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但并不是说,事物的质是单方面的。事实上,事物往往具有多方面的质。例如,一个普遍个人,既有自然属性方面的质,也有社会属性方面的质,还有思维属性方面的质,等等。对于事物的质既需要比较全面的了解,又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把握其某一方面的质。事物质的多样性表明,任何事物都是复杂的、变化的和有机的,都是一个多层结构的系统整体。 事物的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属性就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发生联系时表现出来的质。 事物的属性是事物质的表现,人们正是通过认识事物的属性去认识事物的质的。在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属性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本质属性的有无,直接决定着事物的质,而非本质属性的消失,则不影响事物的存在。
量是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不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就是说不同事物可能有相同的量,从量上无法准确地区别和定义一个事物,所以量与事物不具有直接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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