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辩证地看待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7 05:53:33
如何辩证地看待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
如何辩证地看待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
如何辩证地看待自由主义与个人主义
真自由主义,或者说真个人主义,并不反对道德.真自由主义并不提倡某个特定的"积极的"的价值的原因是:对于一个既存的社会,积极的价值本来就存在于它的传统合道德舆论中.对于我们所在的这个国家(民族),我们的传统中的道德或说"积极价值"是何其之多:忠孝仁义,君臣父子,顺贞女德,长幼次序,尊卑之纲常...,以至我们说这个国家的传统是"以德立国",任何一个实证派的历史家都不会反对,不好学的布什到清华都免不了要说"...贵国依然继承的传统家庭美德...(a China that is still defined by noble traditions of family...)",据说,这个总统当时正在他的国家以他总统及政府的名义宣扬倡导恢复他们传统的家庭价值.我想诸君呼唤的道德的正义的国家也决不是要全盘恢复前面提到的道德系统吧,毕竟,我总觉得,全盘否定近代或说五四以来的对传统的批判成果是对鲁迅胡适林语堂这些大师们智力的蔑视,不论激进如鲁迅还是温和如胡适,不论他们分属什么传统.所以我想请问诸君的是,我们以什么标准取舍这些传统?并不是我们要狂妄的去决定新中国的生活风尚,但我们总是可以讨论讨论各路神通们在建构也罢,解构也罢,批判也罢保守也罢,是否该有一个基本的标准或底线的问题吧?比如我们就说这个家庭价值,我们当然需要家庭价值,我想我们都不是"理性的自负"者要去构思设计一个与现在截然不同的无须家庭的世界.那我们要的家庭是否一定要以夫权父权中心人身依附形式呢?就如传统历史里"株连坐死"的"集体责任制"所表现的精神.不想在这里用大量笔墨批判这种家庭形式和这种形式背后的道德精神,按我的逻辑,无论诸位要提倡什么要的家庭价值,底线就是"不能消融个体的独立性".我们不从技术角度 讲"家庭是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人际疏远的现代人们的最后避风港湾",就从人性出发,"家庭性"不正就是人性之一吗?如果我们不去寻找生物学生理学或心理学领域内的极端的例外,哪有父母天生不爱自己的子女,又哪有子女天生就不热爱自己父母呢?我们为什么还需要一个诸如"中国传统家庭价值"的这样一个道德强制呢?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个体消融在了人身依附的关系里,真正的"爱"与"德行"不从"我"出发,从哪里出发呢?我在跟秋风贴《对民主制度与中国传统的双重误解》的跟贴中提到过,也是哈也克的真个人主义的核心观点:无论是发自恻隐与同情与爱心的美好德行,还是发自自我成就感、自我实现欲的创造力,还是因不愿骗人和自骗的求真及科学精神,还是发自追求利益实现欲望的商业逐利精神,只有从独立之"我"出发,才是顺理成章的比较符合"自然"及"人性"的.正是对这种人之"自我性""差异性"和"私性"的现实的认识,以及对保持"人类进步的创造力"的技术性考虑,以"消极自由"为核心价值的自由主义价值体系及衍生的一系列政治原则的自由主义制度只能是唯一的逻辑结论.回到我们这个以道德立国的国家,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趣的历史(也许只是造物主的有趣,却是我们的不可承受之沉重).一个庞大而悠久的儒家思想体系,由于极其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主义资源,与政府强制力量的完美的结合,从而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完美的却没有"底线"的道德评判和道德强制系统,这样的一个道德系统本身作为中国传统制度的最核心组成部分,根本上决定了这个制度系统的抑制交易、抑制"理性博弈"的本质特征,也正因为这样的一个完全无视个体和私领域存在的道德系统肆无顾忌的深入和侵犯个人的"领地",而遇到的来自人性的抵抗相对于强大的道德显得如此之微弱,人性的扭曲便成了这个民族"隐秘的历史"的主流,人性并不会消失,只是在与外力的对抗中处于下风而扭曲变形,即便是最典型的封建家庭,夫妻之爱,父子之爱并非都消失的不见,但这些人伦常情却常常会在一些境况中变的面目全非.我想到今天谁都无法否认传统历史中人性扭曲这一事实的存在,不仅存在,而且存在范围还大到了影响到了历史的结构.讽刺的是在这样的道德立国的国度,人们却并不常常温温文尔雅,暴力、吃人、阴谋、诛杀、斩草除根、嫉妒、相残,在正统的二十四史中如喝水般平常的出现,一部《资治通鉴》道尽权谋机变,一个流氓天子刘邦辱尽血性英雄.没有底线的罪恶性博弈,加上没有无处不在的道德强制,构成中国历史"有趣"的风景:冠冕堂皇的天经地义诛杀对手,心安理得的言行不一和说谎,优美文辞的道德论理包装下的私利谋划,口称以德立命实则以名立身,对淹没人性的罪恶视而不见.直至今天,暴力崇拜力量崇拜的流毒仍躲藏在民族心理的最深处,以至于最真诚的熟悉世故的爱国者也会担心失去一支独大的独裁力量,神州依然会堕落成群雄逐鹿的生灵涂炭尸伏百万血流成河的战场,结构的改变是如此之艰,以至人们依然会轻易的用想象代替常识,用他云代替己思,用人身依附的恩义代替普适的规则.从五四以来对传统的批判走的确实是一条歧路,作为世界史的一部分的中国史在20世纪的潮流下被命运推到了错误的一边.共产党对传统全盘否定,用一个来自西方的最终被西方抛弃的意识形态代替儒家意识形态,用西方的唯理主义的独裁传统代替本土的独裁传统,与其说代替,到不如说融合,五四的启蒙成果抛弃殆尽,只能让我们感叹命运的深沉.我们是该批判唯理主义,正如我们也该批判传统一样.我们也是该重视传统道德,正如要将传统道德里的非现代化毒素舍弃一样.怎么样舍弃?唯一的标准便是"是否有违背消极自由"或说"是否有违背个人主义".秋风也不反对道德强制应有底线,但简单的认为这个底线是法律,我认为有失妥当.这个底线不恰恰就是"私权"为核心的个人主义价值吗?在中国,的确该担心"奔向底线的竞争",但那恰恰是因为我们这个国度缺乏"尊重自由的道德",缺乏对完整的个人界分的制度认同和观念认同,即消极自由确立的一系列价值.说到底我们争论的问题还是关涉到中国自由如何启程的问题,而我的观点恰好是认为首先应该是尊重个体的,常识的教育普及深入,将消极自由的消极道德"灌输"进去,务实的层面则是在制度上确立私有产权,和一系列确保交易进行的现代法治等制度.但在今天,这两个层面上的改革都不如人意.最末,我想补充说一下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我还是倾向于将研究人类制度及文化中的制度层面的内容叫社会科学)的方法论问题,因为这个方法常常会让我们对哈也克和古典自由主义者们的真个人主义产生类似"原子论个人主义"的误解.首先,这点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们按个人主义的思维方式去认定社会科学的事实,是一种统计结论,这种统计的事实是不可以参与思辨领域内的逻辑演绎的"实体",也就是说对待这类统计意义上的"事实",我们须尽可能的保持其客观性而不要加如主观的或逻辑的因素进去.比如"工人阶级"这个词语,我们可用来指代一群在劳动关系上受雇于人的的人,也可以用"阶级斗争"来指代人与人竞争关系中的"劳资纠纷",但却不能将"工人阶级"这个集体名词作为思辨的辩证运动的一个实体,硬要将这样的事实作为"实体"也可以,但对于我们解释社会现象的社会科学毫无意义,因为事实与事实的演绎是没有意义的,简单的例子(张五常《经济解释》)如:"因为下雨所以有云",下雨和起云都是事实,尽管无数次的经验表明这个因果从无例外,永远成立,但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事实而已,并无任何解释,科学的探索是要解释"为什么下雨时总是有云?"到底用什么来解释呢?我认为,通过事实归纳出来的结论我们是可以作为公理来应用的.我们唯有在较好的解释了现象之后,才可能知道怎么样才可能让事情变的更好一点,而这个"好"又涉及到价值判断的问题,自由主义之所以比较成功,是因为它认识了人类的一些行为习惯,然后再根据大多数所认同的幸福标准去增加人们的福利,大多数人认为能吃好了穿好了活的长了不错,于是自由主义制度便应以此为目标,哈也克在《个人主义 真与伪》中说到方法论个人主义首先是"旨在对社会事实更好的理解",然后才是"一系列的制度原则".只要我们所关心的制度是为了增进人的幸福,而人的幸福并不是简单的星期一吃猪肉星期二吃牛肉星期三看电影这样的简单化计划,那不可避免的我们必须去研究关注人性.而个人主义这个词语恰恰是基于人性的经验性的基本认识而得出一系列事实的总结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