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三篇文章读后感!11舒婷 鲁迅!余秋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16: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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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三篇文章读后感!11
舒婷 鲁迅!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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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已经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一个敢于向现实的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的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将狂人这个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描写得栩栩如生,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表现他所受到的精神迫害,更不是一篇精神病人的纪实作品,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示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狂人的形象具有“狂”与“不狂”的两重性.狂人的“狂”,一方面在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特征,一方面也在于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而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说出了当时人们不敢说或根本还没有想到的话.如同历史上凡是反抗传统、反抗社会现存秩序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被视为“疯子”一样,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第二篇: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第三篇:朝花夕拾读后感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 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