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里君子的仁德与“大同”之间的联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14:02:00
《论语里仁》里君子的仁德与“大同”之间的联系《论语里仁》里君子的仁德与“大同”之间的联系《论语里仁》里君子的仁德与“大同”之间的联系关于儒家与道家的关系问题,学者多有不同见解,或强调二者精神之不同,或

《论语里仁》里君子的仁德与“大同”之间的联系
《论语里仁》里君子的仁德与“大同”之间的联系

《论语里仁》里君子的仁德与“大同”之间的联系
关于儒家与道家的关系问题,学者多有不同见解,或强调二者精神之不同,或强调二者之互补,或争辩儒道二者孰为主流.本文通过孔子之仁的观念和老子之自然的观念试图说明儒道两家在精神上有相通之处.在孔子自己的思想中,仁的观念本身就包含了自然而不勉强的原则.道家的自然原则可以为儒家的道德学说提供实践的条件和润滑剂.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老子哲学的中心价值,然后较详细地分析孔子仁学中的合乎自然而然之原则的因素,最后讨论儒道关系研究的方法和意义. 老子哲学的中心价值 本文对儒道关系的新考察依据笔者对老子哲学的新诠释.《老子》一书虽然只有五千言,历代注释、解释、翻译、发挥老子思想的著作却可能数万倍之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家都承认自然无为是老子思想的核心内容或主要特点,但是很少有人认真而深入地探讨自然与无为这两个概念的意含以及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笔者的研究就是从分析自然与无为的意含,它们在老子哲学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入手的. 笔者认为,老子哲学有一个可能的体系结构.这就是以自然为中心价值,以无为为实现这一中心价值的原则性方法,以“道”为自然和无为提供了超越的和贯通的论证,以辩证法为自然和无为提供了以社会生活为基础的经验性的论证.这种对老子哲学体系的“有机重构”突出了“自然”在老子思想中的价值地位,对于重新考察道家与儒家的关系也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需要附带强调的是,老子所说的自然是自然而然之义,不是现代汉语中指代自然界的自然.老子所关心的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自然的和谐,而下是自然界的状况问题.(注:关于笔者对老子思想的研究方法请参看拙作《老子:年代新考与思想新诠》自序和导言,关于老子之学的中心价值可看第三章.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97.) 为什么说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中心价值呢?这当然是根据对《老子》原文的分析而得出的结论.《老子》第二十五章就明确提出了人、天、地道四者与自然的关系,突出了自然的根本性价值或最高价值的意义.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强调,人生活在天地之中,而天地又来源于道,道在宇宙万物中是最高最根本的,但道的特点、道所依据或体现的却是自然二字.道是宇宙万物最高的根源和根据,而自然则是最高的根源与根据所体现的最高的价值或原则.这里罗列了五项内容:人——地——天——道——自然,虽然,地、天、道在老子哲学中都是很重要的概念,但在这里的论证中,地、天、道都是过渡、铺排和渲染的需要,全段强调的重点其实是两端的人和自然之原则的关系,说穿了就是人,特别是君王应该效法自然.所谓法地,法天,法道都不过是加强论证的需要,人类社会应该自然发展,这才是老子要说的关键性的结论,换言之,自然是贯穿于人、地、天、道之中的,因而是极根本极普遍的原则. 自然作为中心价值,必然会体现在社会管理者与百姓的关系上.《老子》第十七章说:“大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认为,圣人式的管理者不会强迫百姓做任何事,也不会向百姓炫耀自己的恩德,百姓仅仅知道他的存在,而不必理会他的存在.这是道家理想中的虚位君主,和孔子所赞颂的“无为而治”也有相通之处.次一等的执政者会做一些令百姓感恩戴德的事,这是传统的或一般儒家所向往的圣明君王.再次一等的执政者使百姓畏避不及,这是通常所谓的昏君.更糟的统治者令百姓忍无可忍,百姓对他只有侮辱谩骂,这就是所谓的暴君.聪明的统治者悠闲自得,少言寡道.万事成功遂意,百姓都会歌颂他实现了自然之道.(注:关于“百姓皆谓我自然”一句,本文解释与通行解释不同,请参看上述拙作,70页.) 这里有一个深层的问题.历来的注家大多指出,“自然”井非没有君主的作用,只是君主的作用和一般人所想的作用不同,其特点是潜移默化,让百姓感觉不到君主的作用,是百姓自然而然地接受的影响.这就涉及一个问题:“自然”的价值到底是否承认外力的作用.按照传统的解释似乎只要外力的作用不引起人们的直接感觉就可以算作自然.这样说来,自然并不一概排斥外力,不排斥可以从容接受的外在影响,而只是排斥外在的强力.在这一点上,老子哲学留下了与儒家思想和其他社会机制,如法律、礼仪等相通与相容的空间. 十七章强调君主应该实行自然之治,让百姓充分享受不受干扰的生活.这是从社会关系,主要是君民关系的角度讲自然的.五十一章则为自然的原则提供了形而上的根据.“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而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盖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注:“器成之”“道生之,畜之”两句据帛书本校改.)对“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一句成玄英注云:“世上尊荣必须品秩,所以非久,而道德尊贵无关爵命,故常自然.”老子强调,道的崇高地位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不是任何东西可以赐予的,是不应该刻意追求的.那么,道的崇高地位是怎样形成的呢?当然是因为道有生养万物的功能,但仅有这一点是不够的.道之伟大还在于生养之后不以生养者自居,既不居功自傲,更没有主宰或占有的意图,也就是“生而不有,为而下恃,长而不宰”.有这样的态度,无论是否受到尊重都可以处之泰然,既不会沾沾自喜,也不会怨天尤人.这也是老子所提倡的“自然”之精神的一个方面. 第六十四章又从圣人与万物的关系的角度讲到自然:“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家的圣人的价值观念与儒家圣人或其他人都不相同.道家的圣人所追求的是一般人所不愿意追求的,对一般人所珍重的价值也视若浮云.这种价值观念体现在行动上就是“辅万物之自然”,也就是因任万物之自然.“万物之自然”是最好的状态,圣人只能帮助和维护这种“自然”状态,不应该试图改进或破坏它.这是从人与万物的关系的角度强调自然的意义.对“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一句,河上公注曰“圣人学人所不能学.人学智诈,圣人学自然.人学治世,圣人学治身,守真道也”.把自然的原则当做学习的对象,学习的内容,这是圣人的特点.不学习辅助和保护这种状态就会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或权力破坏自然的状态.圣人的这种态度就体现了老子的价值观. 综上所述,自然是人、地、天、道所效法的最高法则,是圣人与百姓之间的关系的最好体现,是圣人与万物之关系的准则,是道和德的尊贵地位的原因,具有最根本、最重要的含义,概括起来,我们就可以说,自然是老子哲学的最高原则或中心价值.

我鄙视百度小比。
仁德是孔子思想的中心,而大同是孔子儒家思想的方向。所以,之间的联系是显然的:中心与方向的关系。就是说,想大同者,必须讲究仁德。这是教育帝王的东西,有积极意义。

我觉得,君子的仁德时达到大同的手段。大同则是他想达到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