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杀死少正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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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杀死少正卯了吗?孔子杀死少正卯了吗?孔子杀死少正卯了吗?沈善增有网友发来黎鸣的博客文章《声讨孔丘罪行,为少正卯平反》.诚如那位网友所言,文章的语调很使人不喜欢(如其结尾:“坚决、严厉、愤怒地声讨孔

孔子杀死少正卯了吗?
孔子杀死少正卯了吗?

孔子杀死少正卯了吗?
沈善增 有网友发来黎鸣的博客文章《声讨孔丘罪行,为少正卯平反》.诚如那位网友所言,文章的语调很使人不喜欢(如其结尾:“坚决、严厉、愤怒地声讨孔丘的滔天罪行,庄严、郑重、严肃地为少正卯先生平反,并同时为其他所有一切因言论、思想的先知、先觉、先说、先想而遭到残酷迫害、残忍屠杀的中华民族的先烈们平反.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万岁!”),一篇学术批评文章,为什么要弄得像文革开批判会那样的大呼小叫、声嘶力竭呢?难道要批判孔子,只能用这种“有理只在声高”的办法?如果真是这样,那说明种种反孔,无论新旧,只能是蚍蜉撼树的徒劳.但我们不能这样简单的对黎鸣先生的声音不屑一顾.我在《孔子原来这么说》一书中提到:“现在,学术界、思想界与青年才俊已经开始讨论由激烈反孔表现出来的激进主义倾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简单的否定,全盘西化的思潮对民族文化发展的负面影响,这些讨论,对我们正确认识“五四”新文化运动,继承“五四”积极成果,发扬“五四”精神,都是很有必要的.我认为,就反孔来说,如果反的是由皇权专制塑造出来的精神偶像孔圣人,批的是注出来的伪孔子,是完全正当的,完全必要的.但若到今天,还执著于造出来的孔圣人、注出来的伪孔子就是真实的孔子,拒绝以科学方法、历史唯物主义态度来重新研究、重新认识、重新评价孔子,那就不免刻舟求剑、削足适履之嫌了.今天的尊孔,已不同于历史上的尊孔,是通过“五四”反孔的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尊孔.尊的是孔子所倡导的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人文精神.因此,今天的尊孔派可能与历史上的尊孔派有很多观点与价值取向的分歧,而与“五四”的反孔派更多共同语言.”我觉得,就追求民主精神、反对专制独裁这一点来说,我和黎鸣先生并无分歧.我们的分歧是,黎鸣先生认为“孔丘及其徒子徒孙们是代表了中国历史和社会中最反动的一帮,而正是由于他和他的徒子徒孙们的反动,竟然葬送了中华民族在整整两千多年的历史之中走向文明进步的几乎一切的可能”,而我认为,孔子坚持的民本立场,是在当时最先进的贵族民主与国人(城邦市民)民主,反对的是君主独裁.我们在这方面的观点可谓是针锋相对.但无论我与黎鸣先生说了什么观点,都没有什么大不了,在学术研究方面,光说“我认为”“我觉得”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再振聋发聩的观点,一定要有经得起推敲的证据支撑.我得出我的结论,在《孔子原来这么说》一书中提出了大量的证据,黎鸣先生得出他的结论,也有“孔子诛杀少正卯”的证据.那位网友发黎鸣的博客文章给我,希望我对他的这一证据提出看法.恰巧,我对“孔子诛杀少正卯”一事是有所考证的,本来准备在《还吾论语》中提出;因为这件事虽然在《论语》中没有记载,注释《论语》完全可以绕过去,但因为这一条是文革批孔的主要罪状,我们这一代是通过这一事件来认识到孔子的“狰狞面目”的,现在要使自己确信孔子伟大,是以忠恕一以贯之的正人君子,这件事绕不过去.也许别人可以,我却不行.这也涉及到对孔子整体思想的认识.所以,我在写《孔子原来这么说》时,已经对这件事有所考证.现在看到黎鸣先生的文章,我进一步完善了考证,现在,把我的考证的结果公布如下:我的结论是,把“孔子诛杀少正卯”解读为“孔子杀害了少正卯”,“孔子处死了少正卯”,是对文本的误读.关于“孔子诛杀少正卯”的记载,一般只举两条:一,《荀子·宥坐篇第二十八》: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 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也.”二,《史记卷四十七·孔子世家第十七》: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有喜色.门人曰:“闻君子祸至不惧,福至不喜.”孔子曰:“有是言也.不曰‘乐其以贵下人’乎?”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于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归.一般认为,《史记》的记载出于《荀子》,所以,两条记载相当于只有一条.有学者就以孤证不能取信为理由,认为“孔子诛少正卯”这事不可信.但这样的否定,看上去治学很严谨,其实在逻辑上是有欠缺的.你怎么认定司马迁当时就只看到《荀子》中所载,没有别的资料来源呢?而黎鸣先生又反过来抓住这一点大做文章,认为“孔子杀害少正卯”以后,“有关少正卯其人、其事、其言、其行、其文、其著,总之所有有关他的一切,全都被销毁得干干净净,甚至连孔丘杀害少正卯这一确确实实的历史事件本身,也被所谓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完全加以销毁、隐瞒……而由此可见,孔丘及其儒家徒子徒孙们的‘人’心,竟是何其毒也!可以说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原本就是他们和他们的主子们手心里的玩物和软泥,他们想要叫谁永远地消失,就一定可以叫谁永远地消失,这就是中国人的历史之所以会‘吃人’的最终极的奥秘.少正卯和墨子,就是两个非常典型的几乎要在中国历史中完全被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删除掉、销毁掉的人物.” 黎鸣先生这段似乎理直气壮又感情充沛的话,其实也有一个逻辑死结.何以孔子“利用他刚刚得到手的权力,破天荒第一次”干的一件震动朝野的事,他的徒子徒孙要“完全加以销毁、隐瞒”,难道孔子的徒子徒孙认为孔子干的是一件不光彩的、见不得人的事吗?不是不光彩的事,何以要隐瞒呢?孔子的徒子徒孙认为孔子干的这件事见不得人,你黎鸣先生能证明吗?若不能证明,又凭怎么说关于这件事的历史资料的稀少,是“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的刻意所为,用心“何其毒也”?本来,经过了几千年自然流失,历史文献、记载的稀少,是很正常的事,像“孔子诛少正卯”有两条,已经够可以的了.既不能以可能是“孤证”为理由避而不谈,也不能以此为据去指责正统儒家消灭罪证.而如果仅就这两条史料记载来说,我要证明把“孔子诛少正卯”解读为“孔子杀死少正卯”是误读,很容易.只要对关键词“诛”考证一下就可以了.“诛”,“言”字旁,形声字.按照形声字的造字规则,这个字做动词,是语言行为,所以,成语有“口诛笔伐”.《说文解字》:“诛,讨也.”《礼记·杂记下》“不敢辟诛”郑玄注:“诛,犹罚也.”因此,“诛”的本意是“批判”、“声讨”、“谴责”,引申为“处罚”,再引申出“处死”的意思.(很可能与“孔子诛少正卯”一事有关,我在后面再说.)我查了一下《春秋左传》,有11段用到13个“诛”,基本上是“批判”“声讨”“谴责”的意思.因此,“孔子诛少正卯”,应该是“孔子谴责少正卯”.本来,少正卯是鲁国大夫.“少正”是“卿名”(见《左传》杜预注),“卯”是他的名字.“卿”是“诸侯卿”,是诸侯国最高级别的大夫.《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夏,晋人征朝于郑.郑人使少正公孙侨对曰……”,公孙侨就是郑国名臣子产.那年(公元前551年)他任“少正”,到鲁襄公三十年(公元前543年),子产就出任郑国宰相了.可见“少正”是重臣.孔子当时是刚“摄相事”,也就是代理宰相,即使是宰相,爵位也不过是“卿”,与“少正”是平级的,“摄相事”的孔子是根本没有权力处死“少正”卯的,更何况据《荀子》记载“摄相事”才七天.就是在朝廷上公开谴责“闻人”(有名望的人,比一般的卿势力还要大)少正卯,也是一件令朝野震惊的事.官场上一般是表面一团和气,背地里尔虞我诈的.像孔子这样刚上任就不畏权势,公开叫板,难怪他的门人要对他说:“得无失乎?”(恐怕不妥吧?)如果孔子在朝廷上已经把少正卯一刀宰了,门人的话不有点马后炮了吗?而且,春秋时的大夫有领地,有城堡,有军队,文武兼备,以武为主,不像秦以后的皇权专制时代,皇帝可以下一道命令(圣旨),当庭把大臣抓起来杀了.但即使在皇权专制最黑暗的明清两朝,处死一个大臣,也要假以时日,经过审讯等一整套程序,廷杖击毙只是个别例子,推出午门立即斩首,不过是戏里演演的.孔子怎么能干脆利落的把少正卯杀了呢?别说是刚“摄相事”的孔子,就是鲁国当时的权臣季文子、就是鲁定公也办不到.而当朝谴责,鲁定公能做,季文子能做,其他的大夫也都能做,但别人患得患失都不做,独有孔子义无反顾的做了,可见孔子的“忠”(负责).《史记》记载,孔子“摄相事”后“有喜色”.他的门人就对他提意见,说,听说君子应该灾祸来了不害怕,好事来了不高兴.孔子说,有这话,但不是还有话说,是感到快乐因为比下等人高贵吗?《史记》说:“于是诛鲁大夫乱政者少正卯”,“于是”,因为这样,因为什么?因为孔子感到在其位要谋其政,比下等人高贵,孔子视少正卯为下等人(品格低下的人).以前没有高贵的地位,在朝堂上没有发言权,奈何他不得,如今有了这话语权,“于是”,就迫不及待地要当朝谴责少正卯.在没有看到《礼记》中的材料前,我觉得这样解释是很通顺的.看到《礼记》的材料后,我觉得对“孔子诛少正卯”还要进一步研究.《礼记·王制第五》中有这样有段话:“凡制五刑,必即天论.邮罚丽于事.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刑.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王制》篇是介绍周朝初年制定的政治制度的.我关心的是“四诛”罪:“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少正卯的罪名,与其中的第三条相同.根据这条材料,可以知道,给少正卯定这样的罪名,不是“以现有的文本为证”的“破天荒第一次”,而是有例可援.制定这条法律可能比“孔子诛少正卯”要早了几百年.但是,这“四诛”罪,正如黎鸣先生所说,属于“言论和思想罪名”,但对它们的处罚都是“杀”,而且“不以听”,就是定这罪名,不用走由司法长官定罪,再由三公(在诸侯国由三卿)审核,最后由王(在诸侯国由国君)核定的程序,司法长官就可以定罪执行.据我所知,西周初年制定的法律,一个主要目标,是纠正商纣的暴政.所以,法律不仅比商纣时要宽松,就是比之后来战国的李悝法、商鞅法,与秦以后的专制皇朝的法律,也要宽松得多.而且,“刑不上大夫”,为了维护贵族民主,保障贵族集团内部有充分的发言权,对贵族、士大夫的刑罚是宽之又宽,为什么针对贵族、士大夫的“四诛”罪处罚却格外地从重从快呢?这不是和西周整体的法律精神相违背的吗?根据我从撰写《还吾庄子》以来的经验,一定是文本的解读出了问题.于是,我就查书,一查,问题就豁然冰解.原来,“杀”还有一个义项是“降杀”,就是降低(爵位)削减(俸禄).《汉语大词典》:降杀:古代指递减原定之礼数.《广韵·怪韵》:“杀,降杀.”《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子产辞邑,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故训汇纂》引《匡谬正俗》卷三:“《(礼记)郊特牲》云:‘大夫强而君杀之,义也.’‘杀’读为‘降杀’之‘杀’,谓衰弱也.”“降杀”这个义项,是从“衰”、“减”、“削”的义项引申而来的.“衰”,《吕氏春秋·长利》:“子孙弥杀”高诱注:“杀,衰也.”“减”,《周礼·地官·廪人》:“诏王杀邦用”陆德明释文:“杀,减也.”今天所说“杀半价”的“杀”,就是这个意思.“削”,《淮南子·说林》“譬犹削足而适履,杀头而便冠”高诱注:“杀亦削也.”解为“降杀”的“杀”,《故训汇纂》根据《广韵》注音为shài,而《汉语大字典》根据《集韵》注音为shì.把对“四诛(谴责)”罪的处罚“杀”解读为“降杀(降级罚俸)”,前述的矛盾与疑问之结就迎刃而解了.而既然只是降级罚俸,属于行政处分,“不以听”,不需要三公(三卿)、王(国君)来反复审核、讨论,也顺理成章了.“杀”有“衰”、“减”、“削”、“降杀”的义项,在先秦、汉代并不生僻.为什么两千多年来没有人想到“孔子诛(杀)少正卯”不是杀死,而是谴责并予以降级罚俸处分呢?也许正如钱穆先生所说,与《荀子》“益盛唱诛士之论”有关.(但他又认为,《荀子》里借孔子之口,说必诛少正卯的理由,“盖犹非荀卿之言,而出于其徒韩非、李斯辈之手.”)但仅就前引的“孔子诛少正卯”的一段话,还难说荀子一定就误读了“诛”的意思,《史记》亦然.但从“孔子诛杀少正卯”这件事的文字记载开始,诛就被理解为“杀”,而“杀”就是“处死”,我一时还想不出别的可能性.归结一下,根据《荀子》与《史记》的记载,孔子在摄相事后的第七天,就当朝谴责了少正(卿)卯的惑众的言行,认为应该按西周初年的律法制度,予以降级罚俸的处分.少正卯有没有因此被处罚,不知道.按照孔子当时是刚参与执政的情况来看,未必能行.但他义无反顾、打破官场潜规则的壮举,使朝野震动.据《史记》记载,三个月就取得明显效果.但一年左右,孔子就干不下去,离开鲁国,开始周游(其实是流亡)的生涯.孔子参政期间,采取的“堕三都”等措施,都是通过削弱大夫的割据势力,来加强国家的实力.这直接触犯了士大夫及其家臣的利益.但孔子认为他行的是大道,一旦掌握权力,就要这样负责(忠)的干,才对得起这个高位(乐其以贵下人).七日而当朝诛(谴责、弹劾)少正卯,是他表示从政理念的宣言.从操作层面上看,也许有点天真,有些不合时宜,甚至有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愤激与无奈,但孔子此举,是要打破“酱缸”,还是要制造“酱缸”呢?不知黎鸣先生看了我的辨证文字后,再要良心发现,是不是准备换个发现目标,或者从还真的孔子那里去发现“中华民族的良知、良能和良心”? 附:黎鸣文:声讨孔丘罪行,为少正卯平反 为少正卯先生平反,这应是进入了21世纪的中华民族的良知、良能和良心的巨大发现.为少正卯先生平反,实质上也是为每一个曾经生活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所有的中国人,包括今天我们的每一个人最起码的言论、思想自由权利在两千多年历史之中彻底大丧失的彻底大平反.为少正卯先生平反,更因为少正卯先生,是中国历史上有文字记录的第一个,因明确的言论和思想罪名而被判处死刑的不幸者.声讨孔丘罪行,因为正是孔丘,利用他刚刚得到手的权力,破天荒第一次(以现有的文本为证)即用“言论罪、思想罪”(“心达而险,言伪而辩,行辟而坚,记丑而博,顺非而泽”)的名义,对少正卯先生处以死刑.少正卯先生的不幸,决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不幸,而是从他个人的不幸开始,更肇始了整个中华民族的不幸.现在的哲学和科学,完全能够充分地证明:堵塞一个人言论的自由,正是堵塞他(她)的思想的自由;堵塞他(她)思想的自由,正是堵塞他(她)大脑自然开发的自由;堵塞他(她)大脑自然开发的自由,正是堵塞他(她)智慧成长的自由;堵塞他(她)智慧成长的自由,正是堵塞他(她)参与文明进步的自由…….这样的精 神大溃退就像是精神大瘟疫,迅速扩展、蔓延到了整个国家、整个社会、整个民族,也即变成了整个国家、社会、民族的精神大溃退、精神大瘟疫,此即:堵塞人民言论的自由,正是堵人民思想的自由;堵塞人民思想的自由,正是堵塞人民大脑自然开发的自由;堵塞人民大脑自然开发的自由,正是堵塞人民智慧成长的自由; 堵塞人民智慧成长的自由,正是堵塞人民参与文明进步的自由,等等等等.久而久之,顺理成章,其必然的结果是:彻底堵塞该国家、该社会、该民族文明进步的自由,乃至堵塞其任何一点文明进步的可能性.这活生生是一幅一个国家、社会、民族在文明精神上进行长期慢性自杀的可怕的历史画面,是一幅一个国家、社会、民族精神大溃退、精神大瘟疫的可怕的历史画面.中国人两千多年来的历史,事实上已经充分地证明,中华民族的国家、社会的文 明进步,的的确确长期以来早就已经处于严重的停滞状态之中了.很显然,其中的最重大的原因之一,即中华民族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之中,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中国人的言论和思想的自由权利,早就已经处于完全被剥夺、被堵塞的状态之中,这是无可置疑、千真万确的历史的真实.正是这种残酷的历史真实,制造了中国人长期以 来的愚昧和不文明,这正是长期以来进行慢性精神自杀的严重后果.两千多年来,中国人,尤其中国人的言论、思想,中国人的大脑、智慧,更又尤 其中国文人的言论、思想,中国文人的大脑、智慧,均是严重地处于极其不自由极其僵死的封建极权专制的残酷的“枷锁”之中,其中又特别是处于由孔丘所首创的 以言论、思想定罪乃至以屠杀为威胁的极其不自由、极其僵死的言论、思想的“枷锁”之中.正是因此,在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史之中,充斥着无数被言论和思想的桎梏所扼杀的不幸者.整个漫长历史中的中国,简直就是一座思想、言论和文字的巨大的人类精神的监狱,甚至精神的炼狱.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在 孔丘及其儒家的意识形态的严密独揽的垄断之下,更是在这种意识形态所塑造的“君君臣臣”的永远不平等的固化的国家、社会的“体制”之中,中国人事实上早就 已经完全丧失了任何一点真正的人类文明进步的可能.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中国全部的历史,就只有“吃人”.用柏杨先生的话来说,中国全部的历史,实际上是一部“酱缸文化”史,是一部永远也诞生不了真正思想家(包括哲学家)的无思想史.然而,历史中不幸者的名字写出来却足可以有成千上万.专门 描述这方面的著作有《三千年文祸》、《文字狱纪实》(三卷)等等等等.网友们有空不妨去认真地翻一翻.仅仅就近现代出现的一些人的名字就足以让人触目惊心、心惊胆战:秋瑾、宋教仁、李大钊、李公仆、闻一多、王实味、胡凤、林昭、遇罗克、张志新、史云峰、王申酉、李九莲、钟海源,等等等等.上述的这些人, 除了胡凤及其大量“同党”被几乎终身监禁之外,其余的人们则全都因为他们的言论、思想而召来了极其残忍的杀身之祸.这严重地反映了中国人的国家、社会对“人人平等”的伟大真理的可怜的、可悲的、可恶的、可耻的背离和无知(背离的是统治者,无知的是被统治者),以及极其野蛮、愚蠢的黑暗和蒙昧.在中国,人们不仅仅以邪恶杀人、“吃人”,同时更以愚昧杀人、“吃人”.而这种对“人人平等”真理的极其可悲的背离和无知,我认为,正是从孔丘的永远坚持的“君君臣 臣”的固化的不平等体制,以及他为了杀害少正卯而无端地杜撰出来种种言论和思想的“罪名”之时就已经开始了,更又从汉代起即全面推行的“独尊儒术”,而获 得了两千多年顽固的继承和绵延,乃至一直遗害、遗毒到了今天,那邪恶、蒙昧的阴魂依旧弥漫在中华民族灵魂的上空久久不散.今天我们声讨孔丘罪行,为少正卯先生平反,正是为了应中华民族的全新的时代命“运”而生.21世纪应是中华民族彻底告别孔丘及其儒家的蒙昧主义、封建主义、极权主义、专制主义和人治主义的永远固化的“等级体制”的时代,正是因此,我们必须为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的历史中,一切以少正卯先生为最早代表的,因言论、思想的平等自由的权利被邪恶地剥夺,并进而遭到残害和屠杀的所有先知、先觉、先说、先想的先烈们平反,我们必须坚决、彻底地为恢复他们的名誉和他们作为人的最 起码的尊严,而作出划时代的呼唤、呐喊、努力、奋争,直至获得最后的胜利.这将是中华民族精神上的一次超越全部历史的伟大的升华.这应该成为今天所有一切中国人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仅是普通中国人的责任,更是正在执政的中国人的责任.我们发出强烈而庄严的宣言,要在中国的土地上,坚决地、彻底地、 干净地终结那种残害、屠杀一切先知、先觉、先说、先想者的黑暗的时代,我们要为我们的后人,创造出一个真正把“人人平等”的伟大真理贯彻到中国社会所有一 切方面去的人间至福的胜境,并以此全新的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豪迈地走向全人类的世界.这也是世界历史向被深深淹埋在孔丘及其儒家的“酱缸文化”之中两千多 年之久的全体中华民族子孙的呼唤.走出黑暗,才有光明;走出“酱缸”,才有文明.为什么说少正卯是“先知、先觉、先说、先想者的先烈们”的最早的代表?这不能不从孔丘及其儒家的极端的卑鄙无耻和一手遮天说起.与孔丘、少正卯几乎同时的郑国的邓析,也曾因为思想、言论的先进,期望用法治来取代礼治的人治,并著有关于法律的《竹刑》一书,终被维护礼治的反动、保守的驷颛所杀害,但不管如何,邓析人虽死,他的关于法治的著作《竹刑》一书却并未被销毁,关于邓析我 们今天还可以有一定的史料可以查询(这是因为驷颛并不具有自己的派别和众多的徒子徒孙,他也缺乏历代专制统治者邪恶势力的全方位的支持).而孔丘杀害少正卯则不然,从此之后,有关少正卯其人、其事、其言、其行、其文、其著,总之所有有关他的一切,全都被销毁得干干净净,甚至连孔丘杀害少正卯这一确确实实的 历史事件本身,也被所谓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完全加以销毁、隐瞒.为什么荀子会真实地记录下这一段历史?因为荀子其本人也是具有类似“法”的观念思考的人 物,正是因此,对于同样也是儒家的荀子,我将另有论述.而由此可见,孔丘及其儒家徒子徒孙们的“人”心,竟是何其毒也!可以说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原本就是他们和他们的主子们手心里的玩物和软泥,他们想要叫谁永远地消失,就一定可以叫谁永远地消失,这就是中国人的历史之所以会“吃人”的最终极的奥秘.少正卯和墨子,就是两个非常典型的几乎要在中国历史中完全被正统儒家的徒子徒孙们删除掉、销毁掉的人物. 可以肯定,当时少正卯的思想显然是超越于孔丘的.援引“法”的观念本身,就已经朝“人人平等”的真理方向迈进了一大步.法家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毕 竟要比儒家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要进步得多,人道得多,文明得多.今天我们可以显然看到,中国古代一切有关“法”的观念,其实全都起源于老子关 于“道”的思想,其中也包括荀子、韩非子的“法”的观念,而老子的“道”实质上就是永恒真理的代名词.由此可见,孔丘杀害少正卯,包括后来他的徒子徒孙们 对老子“道”的思想的遮蔽、歪曲,这一切全都说明,孔丘及其徒子徒孙们是代表了中国历史和社会中最反动的一帮,而正是由于他和他的徒子徒孙们的反动,竟然葬送了中华民族在整整两千多年的历史之中走向文明进步的几乎一切的可能.孔丘及其儒家的徒子徒孙们,请睁开你们的良知和良心之眼吧,请看一看这整个人类的世界,看看那朝着“人人平等”伟大真理的方向,正加速汹涌前进的伟大的人类文明的大潮吧!根本就匮乏“人人平等”真理观念的民族,也根本就不可能会有任何真正的人类文明可言!而孔丘及其儒家,就是在中国的历史之中从思想上彻底地拒绝“人人平等”真理的最最反动、最最邪恶、最最顽固、最最愚蠢的一帮.打倒孔家店!救救我们中华民族的孩子们!坚决、严厉、愤怒地声讨孔丘的滔天罪行,庄严、郑重、严肃地为少正卯先生平反,并同时为其他所有一切因言论、思想的先知、先觉、先说、先想而遭到残酷迫害、残忍屠杀的中华民族的先烈们平反.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