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体现的原则是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4 2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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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当然是民主政治中的分权原则,也可以说是制衡原则,既立法权与行政权分立的原则.
当然你也可以说是宪政的原则,既宪法高于一切的原则.这个看你从哪方面去考虑.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体现的原则是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最高法院可以A 通过被总统否决的法律 B 宣布总统法令违宪C 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D 自行任命联邦法官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向国会负责,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不向国会负责 为什么? 判断1785年宪法规定法国的众议院可以否决参议院通过的法案A正确B错误 近代西方代议制下,那种情况是正确的?美国总统无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英国首相无权解放议会和重新选举法国总统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 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特点材料: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兼武装部分司令,由选举产生.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 国会可用三分之二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等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案的组织与权限,谁的主张 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享有立法权的机构是:a国会 b总统 c内阁 d联邦法院 一道初三历史拓展题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你知道这一权属是基于什么思想理论吗?并谈谈这种权属分配的作用.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只有哪一机构拥有宣战权 A总统 B国会 C联邦法院 D国防部 材料:1787年,美国制定了宪法,宪法确立了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规定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享有行政权;国会和最高法院分别掌握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大权.问:美国《1787年宪法》 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美国1787年美国宪法采取了怎样的制度? A 总统议和制 B 国会议和制 阅读以下材料:1689年,英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权利法案》,规定:凡来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废除法律僭越法律.凡来经国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凡来经国会同意,国王不能在平时期维持常备 美国宪法对总统任期的规定是为什么别给我复制一大堆东西是为什么这么规定 英法美德等国的代议制各有特点核心思想是一致的,A 英国光荣革命确立了议会制B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总统对国会负责C法国总统有权解散参众两院D 德意志帝国皇帝主宰议会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只能干两届,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有没有明文规定,还是华盛顿默认的规矩 高一历史必修一第三单元第8课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1787年宪法规定:行政权归于总统,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在战时可以行使独揽大权.有时还可以通过行政命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