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关于水土流失预防措施的规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6 22:28:30
简述我国关于水土流失预防措施的规定
简述我国关于水土流失预防措施的规定
简述我国关于水土流失预防措施的规定
有关措施的规定:
(1)政府的组织管理措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情况,组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农、林、牧场,种植薪炭林和饲草、绿肥植物,有计划地进行封山育林育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兜.
(2)伐木过程中的保护措施.采伐林木必须因地制宜地采用合理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废弃的沙、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4)拟建建设项目的预防措施.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相关法律有:
《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农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