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中,在探讨概念和语词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说语词作为语言形式,既有认知意义,也有情感意义.那么是不是所,概念只具有认知意义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19:59:14
逻辑学中,在探讨概念和语词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说语词作为语言形式,既有认知意义,也有情感意义.那么是不是所,概念只具有认知意义呢?
逻辑学中,在探讨概念和语词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说语词作为语言形式,既有认知意义,也有情感意义.
那么是不是所,概念只具有认知意义呢?
逻辑学中,在探讨概念和语词之间的关系的时候,说语词作为语言形式,既有认知意义,也有情感意义.那么是不是所,概念只具有认知意义呢?
你学的可能是中国流派的逻辑学,或者说是苏联模式的形式逻辑.我尝试以你的这个流派的角度来说说这个问题.
首先,概念是以思维形式存在的,语言只是躯壳,所以概念只是思维形式,不是语言形式.
概念是反映事物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特有属性也叫本质属性.因此概念是我们思维的元素,也即对事物认知的基础的基础.没有概念,判断、推理和演绎等等思维活动就不能进行.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概念作为人的一种意识活动,和人的存在,也即对客观事物的感知有关系,那么同样一个概念在不同存在的人之间就会有差异,这就是概念的情感意义.
比如“妈妈”这个概念,基本属性是人类生殖的雌体母代,只有人有妈妈概念.但我们在界定妈妈这个概念时,还有衍生的内容,比如“慈祥、爱我、养育我”这样一些东西,这是一般人的妈妈概念,但现在也有一些恶妈妈,要杀孩子,抛弃孩子、虐待孩子,这样的人的脑子里,妈妈这个概念里可能带有“凶狠、残暴”的内容,也即概念的内涵相同的情形下,其外延会有差异,或说情感性的外延差异,源于不同的人存在的不同.
中国逻辑学之父金岳霖先生(就是那个人间四月天的家伙)把概念分为“初步概念”和“深刻概念”两步,即人接受一个概念时先认识它的基本属性部分,再认识它的其他衍生属性部分,深刻概念中含有主观情感成分,这也是概念的一部分.
比如“美国”这一概念,基本部分就是位于北美的一个联邦制国家,深刻部分就多了,不同的人在美国这个概念里加情感部分,可能是“强大、科技经济发达、民主自由”,也可能是“耀武扬威、口是心非、太平洋警察”.
利用人在概念思维上的情感属性,出现了修辞学上的“借代”“比喻”等手段,如“祖国啊,我的母亲”,这个母亲概念的引用,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
因此概念是我们认知事物的基础,情感认识丰富了概念的外延.
你的问题没说明白,并且本身逻辑不通.
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