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与宰相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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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与宰相区别在哪皇帝与宰相区别在哪皇帝与宰相区别在哪在秦朝,在皇帝之下,设“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与皇帝共同管理国家.丞相管理行政,太尉管军队打仗,御史大夫管官员的监督,三公相互监督制约.丞

皇帝与宰相区别在哪
皇帝与宰相区别在哪

皇帝与宰相区别在哪
在秦朝,在皇帝之下,设“三公”,即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与皇帝共同管理国家.丞相管理行政,太尉管军队打仗,御史大夫管官员的监督,三公相互监督制约.丞相受皇帝委托管理国家日常行政,只要不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政权稳定的大事,具体事务丞相可以作主自行处理,不必请求皇帝.丞相对皇帝负责,大权独揽.比如李斯在秦统一六国后就作过丞相,郡县制就是李斯的主意.
刘邦建立汉朝后,也基本上沿秦制,也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三人掌管国家的军政机构.汉朝初期,萧何为丞相,灌婴为太尉,申屠嘉为御史大夫.但是到汉武帝时期,由于宠任外戚,废除了太尉一职统领军队的权力,而以大司马大将军成为事实上的执政,丞相也成了奉命办事的职务,失去了决策权.这样,丞相府本来是国家的最高执政机关,这时却成了虚职,而大将军以下的非正式官职却成了实权派.到了东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种三权分工的形式也取消了,而以太尉、司徒、司空三公(这种三公与汉朝初期的三公差别很大)作为联合执政的首脑,但并不把实权交给他们,而以尚书协助皇帝处理政务.这样,“三公”无权了,尚书也并没有权力.汉朝还有一种临时的非正式的官职,叫作“郎”,经常被皇帝委以重任.所以,后来丞相之职就只是有其名无其实的虚职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动乱时期,政权和军权都在权臣手中.这些权臣在正规的官制之外组织了一套班子,由于是非常时期,军、民、财不再各成体系,权力都在临时机构手中.曹丕称帝,由于他的父亲曹操是以丞相之职取代汉朝的,所以,从他以后,就没有了丞相一职,而以他的幕僚为中书监和中书令.这就是中书令成为实际上的宰相的起源.中书令、中书监与丞相不仅仅是名称的不同,而且实际权力也大不一样,中书令监只能算得上是皇帝的秘书长.在汉朝,尚书只是一个临时官职,到魏晋南北朝,尚书就成了一部之长,由于中书令监并没有决策权,皇帝直管各部,各部的权力就大了.由于吏部管人事,吏部尚书就成了朝廷权利显赫的官职了.魏晋时期的皇帝再把亲近的侍从官如侍中、常侍提拔起来,成立门下省,作为皇帝的机要顾问,兼管宫廷事务.这样,中央就有了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这三个省的长官也就算得上是我们常说的宰相了.所以,自从东汉以后,宰相一职并没有定员,也没有定名,也没有定职.制度上并无此官,但是习惯上又确有此官.为了有一个政务管理中心,就由尚书省为主.
隋唐时期隋文帝统一全国后,也设“三公”,但这只是虚职,下面并没有属下.实际行政机构是五省:尚书省是政务总汇,下属六部;门下省管纳言,听取下官和民众意见的;内史省(也就是中书省)实际上就皇帝的秘书机构;秘书省是管图书和文献的;内侍省是管宦官的;御史台是管监察的;都水台是管河防船只的.还有九个寺: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将作寺、国子寺)
到了唐朝,基本上承袭隋制.中书令代中书省,侍中代门下省,尚书令代尚书省.是共同辅佐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首脑.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但是,唐朝后来的皇帝也沿魏晋朝的习惯,不把重权交给三省长官,而是任意差派其他官员参与其间,慢慢地,这些参与的临时官员就成了实际上的宰相,而正式的丞相就只剩下空名了.这时,丞相们的办公地点还在中书门下.唐朝的丞相与汉朝时期的丞相的区别是:一是唐朝丞相是集体负责,而汉朝丞相是个人负责;二是唐朝的丞相除了办理公文的低级职员,没有僚属,也没有独立的机构,没有直接指挥的权力.但是,三省的组织仍然是正规的机构.尚书省是行政总汇,由于李世民在当皇帝之前是尚书令,所以,尚书令一职就空着,事实上管事的是左、右仆射,这个左、右不是现在正副的意思,而只是名次的排列,这里面关系相当微妙.如果是正副,就有了主次.左右却没有主次,(右在前,左在后)但皇帝如果要左仆射去办某一件事,可以不告诉右仆射.目的就是不让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以后又在三省设左右丞,皇帝经常派左右丞处理重要政务,这样,左右仆射也就成了一个空职了.唐玄宗后,皇帝又经常委派翰林处理重要政务.翰林学士就由起草文书的官职变成了有权的官职.
宋朝时期宋朝的最高机构是最混乱的.宋朝初期,以同平章知事为丞相,以参知政事为副相;神宗元丰改制后,虽然名义上恢复了三省长官,但是,都是虚有其名.以尚书省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作为丞相,名义上是三省,实际上是合三为一.徵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仍兼二省侍郎;高宗时,改门 下侍郎为参知正事;孝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宋朝的官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有某一个部门的官职,并不一定能管这个部门的事,比如说工部尚书不一定能管工部的事,要管这个部门的事,必须要有一个职,后来,有职也不一定能管事,因为朝廷又派去了差官.只有差官才是管事的人.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部门既有下正官,又有职官,又有差官这样重床架屋的现象.例如包拯的官职是:吏部郎中、龙头阁大学士、知开封府.吏部尚书是官,龙头阁大学士是职,知开封府是差遣.官,只是一种荣誉头衔,职,是正式职务官,差遣的“知”官才是管事的官.如果你是吏部侍郎,就并不管吏部的事,要管吏部的事必须在后面加上“判本司”的头衔.到了南宋,又恢复了左右丞相的职务,但是,这个“丞相”与秦汉时期的丞相大不相同了.只是一种秘书职务罢了.
明朝时期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基本上沿袭元朝的官职,设立中书省左右丞相.但是,由于李善长、胡惟庸的反叛,使朱元璋对丞相权力过大不放心,于是,在洪武13年就永远废除了丞相一职,当然也拆销了尚书省的衙门,改由六部尚书直接向皇帝汇报工作.由于皇帝不能亲自处理政务,于是就不得不设立内阁,以大学士担任顾问兼秘书的职务.时间一长,内阁的权力仍然在六部之上,名义上不设丞相,内阁成员大学士仍然是实际上的丞相,而且有些还是权相.不过大学士是由“廷推”产生的,都察院六科给事中又有纠劾建言权,能够制约内阁成员.可是,这样一来,朝廷又容易产生派系之争.
由于明朝自从朱棣之后,皇帝都是昏君,皇帝经常不上朝,文件由内阁起草,再由太监送到皇帝手中,皇帝往往不看,而由司礼监太监“红批”.司礼监的决定就是皇帝的旨意,内阁只能奉行,最多只能与太监商量一下,其他官员更不干涉政务.因为太监有锦衣卫、东场作打手.明穆宗隆庆年间,江陵人张居正任内阁大学士,也对朝政进行了15年赋税改革,国库充实了很多,“太仓粟可支十年,冏寺积金,至四百余万.”1582年,张居正死后改革也就停止了.在明朝,就出了这么一个有作为的内阁大学士,但是贪官却出了很多,严嵩、刘瑾、魏宗贤等等.
清朝时期清朝早期中央机构是很简单的:军事由八旗总管负责;政务由议政五大臣、理事十大臣负责.后来,康熙年间,清朝开始设内三院,这个内三院实际上就是明朝内阁和翰林院的综合.内阁大学士具有丞相的职务.到了雍正皇帝时,内阁的衙门还存在,但是,权力却没有了.因为雍正皇帝在紫禁城成立了一个军机处.军机处,并不只管军事上的事,而是朝廷的一切大事都由军机大臣决定.军机处的领班有点像丞相,但是那毕竟是临时机构,领班也可以随时拆换,而且,皇帝每天都到军机处听取汇报,军机大臣也没有决定政务的权力
在中国,朝代变更伴随的是官制的转换,每个朝代都有它独特之处,要说哪个最大是不实际的,连皇帝都可以被架空称为傀儡,何况下面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