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因子作用的一般特征.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14:41:09
生态因子作用的一般特征.
生态因子作用的一般特征.
生态因子作用的一般特征.
包括五个方面:
1.综合性:
环境中各种生态因子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彼此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任何一个单因子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其他因子不同程度的变化及其反作用.因此在进行生态分析时,不能只片面地注意到某一生态因子而忽略其他因子.例如,一个地区湿润程度,不只决定于降水量一个因素,而是诸气象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应.湿润程度既决定于水分收入(降水),又决定于水分支出(蒸发、蒸腾、径流和渗漏等).可以认为,蒸散是太阳辐射、温度、大气相对湿度、风速以及地表覆盖等诸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蒸散不便于取得可靠的观测资料,而温度与蒸散的关系极为密切,所以许多气象学家、生态学家常用干燥度来表示一个地区的湿润程度.
2.主导因子作用:
对生物起作用的诸多因子是非等价的,其中有1~2个是起主要作用的主导因子.主导因子的改变常会引起其他生态因子发生明显变化或使生物的生长发育发生明显变化,如光周期现象中的日照时间和植物春化阶段的低温因子就是主导因子.
3.阶段性作用:
由于生物生长发育不同阶段对生态因子的要求不同,因此,生态因子的作用也具有阶段性,这种阶段性是由生态环境的规律性的变化所造成的.例如,光照长短,在植物的春化阶段并不起作用,但在光周期阶段则是十分重要的.另外,有些鱼类年是终生都定居在某一个环境中,根据其生活史的各个不同阶段,对生存条件有不同的要求.例如鱼类的洄游,大马哈鱼生活在海洋中,生殖季节就成群结队洄游到淡水河流中产卵,而鳗鲡则在淡水中生活,洄游到海洋中去生殖.
4.不可替代性和补偿性作用:
生态因子虽非等价,但都不可缺少,一个因子的缺失不能由另一个因子来代替.但某一因子的数量不足,有时可以由其他因子来补偿.例如光照不足所引起的光合作用的下降可由CO2浓度的增加得到补偿.
5.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
依生态因子与生物的相互作用可将生物因子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种类型,区分其作用方式对认识生物的生殖、发育、繁殖及分布都很重要.环境中地形因子,其起伏、程度、坡向、坡度、海拔高度及经纬度等对生物的作用是直接的,但是它们能够影响光照、温度、雨水等因子的分布,因而对生物产生的作用则是间接作用;而这些地方的光照、温度、水分状况则对生物类型、生长和分布起直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