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发代首的意思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0 01:22:09
割发代首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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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发代首的意思
现在已经演变为对中国贪官污吏的处罚捉小放大的调侃
三国时期,曹操发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这样,骑马的士卒都下马,仔细地扶麦而过.可是,曹操的马却因受惊而践踏了麦田.他很严肃地让执法的官员为自己定罪.执法官对照《春秋》上的道理,认为不能处罚担任尊贵职务的人.曹操认为:自己制定法令,自己却违反,怎么取信于军?即使我是全军统帅,也应受到一定处罚.他拿起剑割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白话解释
曹操的官兵在经过麦田时,都下马用手扶着麦秆,小心地蹬过麦子,这样一个接着一个,相互传递着走过麦地,没一个敢践踏麦子的.老百姓看见了,没有不称颂的.有的望着官军的背影,还跪在地上拜谢呢. 曹操骑马正在走路,忽然,田野里飞起一只鸟儿,惊吓了他的马.他的马一下子蹿入田地,踏坏了一片麦田 曹操立即叫来随行的官员,要求治自己践踏麦田的罪行.官员说: “ 怎么能给丞相治罪呢 ?” 曹操说: “ 我亲口说的话都不遵守,还会有谁心甘情愿地遵守呢 ? 一个不守信用的人,怎么能统领成千上万的士兵呢 ?” 随即抽出腰间的佩剑要自刎,众人连忙拦住. 这时,大臣郭嘉走上前说: “ 古书《春秋》上说,法不加于尊.丞相统领大军,重任在身,怎么能自杀呢 ?” 曹操沉思了好久说: “ 既然古书《春秋》上有 ‘ 法不加于尊 ' ,的说法,我又肩负着天子交给我的重要任务,那就暂且免去一死吧.但是,我不能说话不算话.我犯了错误也应该受罚. ” 于是,他就用剑割断自己的头发说: “ 那么,我就割掉头发代替我的头吧. ” 曹操又派人传令三军:丞相践踏麦田,本该斩首示众,因为肩负重任,所以割掉头发替罪. 现在的人觉得剪头发是件很正常的事,可是,古代人认为:头发是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随便割掉不仅大逆不道,而且还是不孝的表现.曹操作为封建社会的政治家,能够割发代首,严于律己,实属难能可贵.
编辑本段史书载:
陈寿《三国志》裴松之注引《曹瞒传》曰: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骑士皆下马,付麦以相持,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主簿议罪;主簿对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因援剑割发以置地. 意思是说:有一次,曹操率军经过麦田,下令说:“士卒不要弄坏了麦子,有违反的处死!”军中凡是骑马的人都下马,用手相互扶着麦子走,未想曹操的马竟然窜进了麦地,招来手下的主簿来论罪,主簿用春秋的典故应对说:自古刑法是不对尊贵的人使用的.曹操说:“自己制定的法律而自己违反,如何能统帅属下呢?然而我身为一军之帅,是不能够死的,请求对自己施予刑法.”于是拿起剑来割断头发投掷在地上.
编辑本段罗贯中《三国演义》将它润色了一下:
《三国演义》第十七回曰: 操留荀彧在许都调遣兵将,自统大军进发.行军之次,见一路麦已熟,民因兵至逃避在外,不敢刈麦.操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君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曹操可谓知天之天.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因粮于敌可也,取粮于民不可也.故无粮,则寿春城中不妨收掠;有粮,则所过麦田不许践踏.操乘马正行,忽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权诈可爱.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权诈可爱.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即借郭嘉口中语,轻轻将死罪抛开.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前既借人代己,今又借发代头,无所不用其借.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操留荀彧在许都调遣兵将,自统大军进发.行军之次,见一路麦已熟,民因兵至逃避在外,不敢刈麦.操使人远近遍谕村人父老及各处守境官吏曰:“吾奉天子明诏,出兵讨逆,与民除害.方今麦熟之时,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军法甚严,尔民勿得惊疑.”君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曹操可谓知天之天.百姓闻谕,无不欢喜称颂,望尘遮道而拜.官军经过麦田,皆下马以手扶麦,递相传送而过,并不敢践踏.因粮于敌可也,取粮于民不可也.故无粮,则寿春城中不妨收掠;有粮,则所过麦田不许践踏.操乘马正行,忽田中惊起一鸠.那马眼生,窜入麦中,践坏了一大块麦田.操随呼行军主簿,拟议自己践麦之罪.权诈可爱.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权诈可爱.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即借郭嘉口中语,轻轻将死罪抛开.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前既借人代己,今又借发代头,无所不用其借.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编辑本段真实的割发代首:
给《三国演义》注解的毛氏父子看到这里大骂曹操真是“奸雄”:好你个曹操,死刑你就这样给免了! 其实这是不对的,其实这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叫做:“髡(KUN四声,音昆)刑”.我们知道,古代人都是长发,用簪子固定住.而短发的只有一种人:奴隶! 古代越国人都是短发,所以被说是野蛮人,在中原人看来,短发是低贱的象征.包括曹操手下的崔琰就被曹操罚为奴隶,但是不肯能会真的让堂堂一个士人去挖煤吧!他受的刑罚正式这种刑. 这种刑罚对人身没有伤害,但却是心灵上的极大处罚,尤其在古代,阶层分工明显,这种刑罚施予到士人身上,更甚于杀掉他! 曹操没有杀掉崔琰而仅仅是对他施予这种刑罚,由此可见一斑. 而另一方面.曹操身为一个君主,能够自己将自己处以奴隶的刑罚,这也算是很少见的了. 至此,曹操手下“众军皆惊”,没有一个敢违背曹操命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