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与柏拉图时代的法律思想有何不同?简要说明一下,400字左右就足够拉,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11:33:22
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与柏拉图时代的法律思想有何不同?简要说明一下,400字左右就足够拉,
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与柏拉图时代的法律思想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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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葛派认为世界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所谓"世界理性",就是神性,它是世界的主宰,个人只不过是神的整体中的一分子.所以,斯多葛学派是唯心主义的.在社会生活中斯多葛派强调顺从天命,要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要恬淡寡欲,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他们自称是世界主义者,打破了希腊人和野蛮人之间的传统界限,宣扬人类是一个整体,只应有一个国家,一种公民,即宇宙公民.而这个国家也应由智慧的君主来统治.这种理论是为马其顿统治希腊服务的.在国家观方面,斯多葛派认为,国家不是人们的意志达成协议的结果,而是自然的创造物.
斯多葛派把宇宙看作是美好的,有秩序的,完善的整体,由原始的神圣的火种演变而来,并趋向一个目的.人则是宇宙体系中的一部分,是一个小火花.因此,人应该协调自身,与宇宙的大方向相协调,最终实现这个大目的.
芝诺说:“与自然相一致的生活,就是道德的生活,自然指导我们走向作为目标的道德.”
塞内卡说:“奴隶是人,他们的天性与其他人相同,奴隶的灵魂中,同样被赋有其他人所具有的自豪、荣誉、勇敢和高尚那些品性,不管他们的社会地位如何.”
犬儒学派促进了斯多葛学派的发展.后者在公元前三百年左右兴起于雅典.它的创始人是芝诺(Zeno).此人最初住在塞浦勒斯,在一次船难后来到雅典,加入犬儒学派.他经常在门廊上聚集徒众.斯多葛(Stoic)这个字就是源自希腊文stoa(门廊)这个字.这个学派后来对于罗马文化有很大的影响.
就像赫拉克利特一样,斯多葛派人士相信每一个人都是宇宙常识的一小部分,每一个人都像是一个“小宇宙”(microcosmos),乃是“大宇宙”(macrocosmos)的缩影.
他们因此相信宇宙间有公理存在,亦即所谓“神明的律法”.由于此一神明律法是建立在亘古长存的人类理性与宇宙理性之上,因此不会随时空而改变.在这方面,斯多葛学派的主张与苏格拉底相同,而与诡辩学派相异.
斯多葛学派认为,全体人类(包括奴隶在内)都受到神明律法的管辖.在他们眼中,当时各国的法律条文只不过是模仿大自然法则的一些不完美法条罢了.
斯多葛学派除了否认个人与宇宙有别之外,也不认为“精神”与“物质”之间有任何冲突.他们主张宇宙间只有一个大自然.这种想法被称为“一元论”(monism),与柏拉图明显的“二元论”(du—alism)或“双重实在论”正好相反.
斯多葛学派人士极富时代精神,思想非常开放.他们比那些“木桶哲学家”(犬儒学派)更能接受当代文化,他们呼吁人们发扬“民胞物与”的精神,也非常关心政治.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后来都成为活跃的政治家,其中最有名的是罗马皇帝马克·奥勒留(Marcus Aurellus,公元121年~180年).他们在罗马提倡希腊文化与希腊哲学,其中最出类拔萃的是集演讲家、哲学家与政治家等各种头衔于一身的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所谓“人本主义”(一种主张以个人为人类生活重心的哲学)就是由他创立的.若干年后,同为斯多葛学派的塞内加(Seneca,公元前4年~公元65年)表示:“对人类而言,人是神圣的.”这句话自此成为人本主义的口号.
此外,斯多葛学派强调,所有的自然现象,如生病与死亡,都只是遵守大自然不变的法则罢了,因此人必须学习接受自己的命运.
没有任何事物是偶然发生的,每一件事物发生都有其必要性,因此当命运来敲你家大门时,抱怨也没有用.他们认为,我们也不能为生活中一些欢乐的事物所动.在这方面,他们的观点与犬儒学派相似,因为后者也宣称所有外在事物都不重要.到了今天,我们仍用“斯多葛式的冷静”(stoic calm)来形容那些不会感情用事的人.
代表观点:1."逻各斯"是一个贯穿万物的永存不朽的理性; 2.自然界的一切发展和变化都是有规律的、是符合理性的; 3.人类社会也是有理性的; 4.人同自然界一样都产生于最高的理性-----逻各斯,从而得出人人平等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