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5/02/01 00:14:45
动产质权是什么
动产质权是什么
动产质权是什么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以字画出质设定的质权.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动产质权的效力
第一,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质物的交付.
第二,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质权人应妥善保管质押财产.
第四,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第五,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美食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动产质权效力:
一、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动产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也为_『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二、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