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结构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4 06:09:25
家庭成员结构是什么?家庭成员结构是什么?家庭成员结构是什么?家庭结构是指构成家庭单位的成员及家庭成员相互关系的特征.家庭成员特征包括家庭成员的数目,性别及年龄.家庭成员的不同组合,构成了不同类型的家庭

家庭成员结构是什么?
家庭成员结构是什么?

家庭成员结构是什么?
家庭结构是指构成家庭单位的成员及家庭成员相互关系的特征.家庭成员特征包括家庭成员的数目,性别及年龄.家庭成员的不同组合,构成了不同类型的家庭结构;家庭成员的互动又称为家庭的内在结构,表现为家庭关系.
在家庭中,成年人的角色(父母、祖父母等)占主导地位,而每位成年人的角色行为及作用是不同的.成年人的家庭角色有以下几方面:
1,帮助孩子社会化 帮助孩子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对孩子的社会、心理能力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照顾孩子 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在生理和情绪上给予孩子良好的照顾.
3,提供者角色 为家庭成员提供所需的生活物质或服务,或通过物质交换和为他人服务获取家庭成员所需的生活物质,包括衣、食、住、行等.
4,家庭管家 为家庭准备和保管生活物质,为家庭成员服务,并为家庭成员创造舒适和娱乐的家庭环境.
5,家族关系的维系者 保持与家族亲戚的接触与交往,满足家庭成员情感和精神需要,在家庭出现危难时,请求家族亲戚支持和帮助.
6,性角色 需要两个性伙伴(夫妻)的共同参与,维持两性关系的和谐与快乐.
7,治疗角色 在家庭成员患病或遇到困难时,为其提供物质、经济或情感支持,帮助家庭成员战胜病魔和解决困难,同时处理家庭内部难题.
8,娱乐角色 为家庭成员提供娱乐、休闲.放松及个人发展的机会及场所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著,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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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著,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关键词:"五普"长表数据;家庭结构;夫妇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 *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的评论和建设性意见。伴随着中国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动,不同类型家庭成员的生存条件和关系方式亦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社会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只有跟上和适应这种变化,才能通过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满足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需求,从而使家庭真正成为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即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对第三、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比较,揭示当代社会变革背景下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特征和趋向。一、简单说明 家庭结构分析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但其研究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相关数据获取不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家庭结构总体状况的了解。以往一些学者有的通过具体调查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区域等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把握①「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沈崇麟、杨善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有的则以个案汇总分析来间接认识历史时期的家庭结构②「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这些研究提供了观察中国家庭结构变动的重要视角,但整体性分析仍受到限制。那么,能否找到一种数据并可借此较为直接地认识全国性家庭结构的状况?就目前而言,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是最主要的资料途径。曾毅等学者曾对1982年第三次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抽样数据库做过开发①「曾毅、李伟、梁志武:《中国家庭结构的现状、区域差异及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第2期;曾毅、梁志武:《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3年第3期。普"长表数据足以使我们掌握绝大多数家庭的类型或结构。」。他们的分析主要着眼于家庭代际,但其研究对了解当时的家庭结构状态亦有很大帮助。与前几次普查相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户主之下家庭成员的分类相对全面,计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八类。这些关系类型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基本关系。它为识别和分析当代家庭结构状态创造了条件。本文将通过开发"五普"长表1%抽样数据库(以下简称"长表数据"),力求对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基本状况有所把握。
我们将家庭结构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可进一步分为:1.夫妇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二人组成的家庭。若从与户主关系的角度表述,指户主与其配偶组成的家庭。
2.一般核心家庭,或称标准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和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另外一种关系形式也属标准核心家庭,即未婚子女为户主,与其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因为它是核心家庭的完整形式,亦为最普遍的核心家庭。3.缺损核心家庭,或称单亲家庭,指夫妇一方和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同样,未婚户主与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也是残缺核心家庭。4.扩大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子女之外加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二)直系家庭。可细分为:1.二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儿子及儿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夫妇同儿子儿媳组成的家庭。2.三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从与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也是直系家庭。3.四代直系家庭可有多种表达。从普查数据的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儿子儿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是四代直系家庭;户主夫妇与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也是四代直系家庭。4.隔代直系家庭。从形式上看,三代以上直系家庭缺中间一代可称为隔代直系家庭。从户主关系角度看可表述为户主或户主夫妇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以及户主同祖父母或祖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以上所述为三代隔代家庭。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四代隔代家庭。(三)复合家庭。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两个及以上已婚儿子及其孙子女组成的家庭。在此将其分为两类:1.三代复合家庭,主要是父母、儿子儿媳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2.二代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儿子儿媳或两个以上已婚兄弟和其子侄组成的家庭。(四)单人家庭。只有户主一人独立生活所形成的家庭。 (五)残缺家庭。可分为两类:1.没有父母只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2.兄弟姐妹之外再加上其他有血缘、无血缘关系成员组成的家庭。(六)其他。指户主与其他关系不明确成员组成的家庭。这其中有的彼此之间关系可能很密切,如叔侄关系等。但因无从判定,只好将其列入其他类中。以上分类是建立在不同代际家庭成员血缘和婚姻关系明确的基础之上。可以说,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家庭的成员关系比较简单,所构成的是不同形式的核心家庭。稍微复杂的是夫妇和一个已婚儿女(包括儿媳或女婿)及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构成的直系家庭。因而,通过"五二、当代家庭结构基本状态及形成方式 (一)不同类型家庭统计 表1显示,核心家庭是当代中国最普遍的家庭类型,直系家庭也是重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复合家庭比较少见。根据这项统计,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是目前中国最基本的家庭类型。为了对不同类型家庭有进一步认识,可将表1再作分解(见表2)。根据表2,标准核心家庭是核心家庭的主体。直系家庭中三代直系家庭比重最大。复合家庭以三代复合家庭为多..
简单来说,就是爸妈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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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关键词:"五普"长表数据;家庭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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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关键词:"五普"长表数据;家庭结构;夫妇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 *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的评论和建设性意见。伴随着中国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动,不同类型家庭成员的生存条件和关系方式亦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社会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只有跟上和适应这种变化,才能通过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满足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需求,从而使家庭真正成为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即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对第三、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比较,揭示当代社会变革背景下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特征和趋向。一、简单说明 家庭结构分析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但其研究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相关数据获取不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家庭结构总体状况的了解。以往一些学者有的通过具体调查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区域等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把握①「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沈崇麟、杨善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有的则以个案汇总分析来间接认识历史时期的家庭结构②「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这些研究提供了观察中国家庭结构变动的重要视角,但整体性分析仍受到限制。那么,能否找到一种数据并可借此较为直接地认识全国性家庭结构的状况?就目前而言,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是最主要的资料途径。曾毅等学者曾对1982年第三次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抽样数据库做过开发①「曾毅、李伟、梁志武:《中国家庭结构的现状、区域差异及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第2期;曾毅、梁志武:《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3年第3期。普"长表数据足以使我们掌握绝大多数家庭的类型或结构。」。他们的分析主要着眼于家庭代际,但其研究对了解当时的家庭结构状态亦有很大帮助。与前几次普查相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户主之下家庭成员的分类相对全面,计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八类。这些关系类型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基本关系。它为识别和分析当代家庭结构状态创造了条件。本文将通过开发"五普"长表1%抽样数据库(以下简称"长表数据"),力求对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基本状况有所把握。
我们将家庭结构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可进一步分为:1.夫妇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二人组成的家庭。若从与户主关系的角度表述,指户主与其配偶组成的家庭。
2.一般核心家庭,或称标准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和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另外一种关系形式也属标准核心家庭,即未婚子女为户主,与其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因为它是核心家庭的完整形式,亦为最普遍的核心家庭。3.缺损核心家庭,或称单亲家庭,指夫妇一方和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同样,未婚户主与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也是残缺核心家庭。4.扩大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子女之外加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二)直系家庭。可细分为:1.二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儿子及儿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夫妇同儿子儿媳组成的家庭。2.三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从与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也是直系家庭。3.四代直系家庭可有多种表达。从普查数据的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儿子儿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是四代直系家庭;户主夫妇与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也是四代直系家庭。4.隔代直系家庭。从形式上看,三代以上直系家庭缺中间一代可称为隔代直系家庭。从户主关系角度看可表述为户主或户主夫妇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以及户主同祖父母或祖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以上所述为三代隔代家庭。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四代隔代家庭。(三)复合家庭。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两个及以上已婚儿子及其孙子女组成的家庭。在此将其分为两类:1.三代复合家庭,主要是父母、儿子儿媳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2.二代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儿子儿媳或两个以上已婚兄弟和其子侄组成的家庭。(四)单人家庭。只有户主一人独立生活所形成的家庭。 (五)残缺家庭。可分为两类:1.没有父母只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2.兄弟姐妹之外再加上其他有血缘、无血缘关系成员组成的家庭。(六)其他。指户主与其他关系不明确成员组成的家庭。这其中有的彼此之间关系可能很密切,如叔侄关系等。但因无从判定,只好将其列入其他类中。以上分类是建立在不同代际家庭成员血缘和婚姻关系明确的基础之上。可以说,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家庭的成员关系比较简单,所构成的是不同形式的核心家庭。稍微复杂的是夫妇和一个已婚儿女(包括儿媳或女婿)及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构成的直系家庭。因而,通过"五二、当代家庭结构基本状态及形成方式 (一)不同类型家庭统计 表1显示,核心家庭是当代中国最普遍的家庭类型,直系家庭也是重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复合家庭比较少见。根据这项统计,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是目前中国最基本的家庭类型。为了对不同类型家庭有进一步认识,可将表1再作分解(见表2)。根据表2,标准核心家庭是核心家庭的主体。直系家庭中三代直系家庭比重最大。复合家庭以三代复合家庭为多。(不同类型家庭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 这里不打算对所有家庭类型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展开分析,主要探讨变动比较明显且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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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著,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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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著,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关键词:"五普"长表数据;家庭结构;夫妇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 *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的评论和建设性意见。伴随着中国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动,不同类型家庭成员的生存条件和关系方式亦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社会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只有跟上和适应这种变化,才能通过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满足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需求,从而使家庭真正成为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本文即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对第三、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比较,揭示当代社会变革背景下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特征和趋向。一、简单说明 家庭结构分析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但其研究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相关数据获取不易。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家庭结构总体状况的了解。以往一些学者有的通过具体调查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区域等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把握①「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沈崇麟、杨善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有的则以个案汇总分析来间接认识历史时期的家庭结构②「王跃生:《十八世纪中后期的中国家庭结构》,《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这些研究提供了观察中国家庭结构变动的重要视角,但整体性分析仍受到限制。那么,能否找到一种数据并可借此较为直接地认识全国性家庭结构的状况?就目前而言,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将是最主要的资料途径。曾毅等学者曾对1982年第三次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抽样数据库做过开发①「曾毅、李伟、梁志武:《中国家庭结构的现状、区域差异及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2年第2期;曾毅、梁志武:《中国80年代以来各类核心家庭户的变动趋势》,《中国人口科学》1993年第3期。普"长表数据足以使我们掌握绝大多数家庭的类型或结构。」。他们的分析主要着眼于家庭代际,但其研究对了解当时的家庭结构状态亦有很大帮助。与前几次普查相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对户主之下家庭成员的分类相对全面,计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等八类。这些关系类型代表了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的基本关系。它为识别和分析当代家庭结构状态创造了条件。本文将通过开发"五普"长表1%抽样数据库(以下简称"长表数据"),力求对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基本状况有所把握。
我们将家庭结构分为以下几类: (一)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可进一步分为:1.夫妇核心家庭,指只有夫妻二人组成的家庭。若从与户主关系的角度表述,指户主与其配偶组成的家庭。
2.一般核心家庭,或称标准核心家庭,指一对夫妇和其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另外一种关系形式也属标准核心家庭,即未婚子女为户主,与其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因为它是核心家庭的完整形式,亦为最普遍的核心家庭。3.缺损核心家庭,或称单亲家庭,指夫妇一方和子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子女组成的家庭。同样,未婚户主与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也是残缺核心家庭。4.扩大核心家庭,指夫妇及子女之外加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与配偶、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二)直系家庭。可细分为:1.二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儿子及儿媳组成的家庭,或称户主夫妇同儿子儿媳组成的家庭。2.三代直系家庭,指夫妇同一个已婚子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从与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也是直系家庭。3.四代直系家庭可有多种表达。从普查数据的户主关系上看,户主夫妇与父母、儿子儿媳及孙子女组成的家庭是四代直系家庭;户主夫妇与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也是四代直系家庭。4.隔代直系家庭。从形式上看,三代以上直系家庭缺中间一代可称为隔代直系家庭。从户主关系角度看可表述为户主或户主夫妇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以及户主同祖父母或祖父母一方组成的家庭。以上所述为三代隔代家庭。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四代隔代家庭。(三)复合家庭。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两个及以上已婚儿子及其孙子女组成的家庭。在此将其分为两类:1.三代复合家庭,主要是父母、儿子儿媳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2.二代复合家庭,是指父母和儿子儿媳或两个以上已婚兄弟和其子侄组成的家庭。(四)单人家庭。只有户主一人独立生活所形成的家庭。 (五)残缺家庭。可分为两类:1.没有父母只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2.兄弟姐妹之外再加上其他有血缘、无血缘关系成员组成的家庭。(六)其他。指户主与其他关系不明确成员组成的家庭。这其中有的彼此之间关系可能很密切,如叔侄关系等。但因无从判定,只好将其列入其他类中。以上分类是建立在不同代际家庭成员血缘和婚姻关系明确的基础之上。可以说,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家庭的成员关系比较简单,所构成的是不同形式的核心家庭。稍微复杂的是夫妇和一个已婚儿女(包括儿媳或女婿)及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构成的直系家庭。因而,通过"五二、当代家庭结构基本状态及形成方式 (一)不同类型家庭统计 表1显示,核心家庭是当代中国最普遍的家庭类型,直系家庭也是重要的家庭形式,单人家庭占有一定比例,复合家庭比较少见。根据这项统计,核心家庭、直系家庭和单人家庭是目前中国最基本的家庭类型。为了对不同类型家庭有进一步认识,可将表1再作分解(见表2)。根据表2,标准核心家庭是核心家庭的主体。直系家庭中三代直系家庭比重最大。复合家庭以三代复合家庭为多。(二)不同类型家庭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 这里不打算对所有家庭类型的形成方式和制约因素展开分析,主要探讨变动比较明显且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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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结构是指家庭分子中的某种性质的联系,家庭分子间互相配合和组织,家庭分子间互相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互相作用和相互影响而形成的家庭规模,类型和家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