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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柔
高柔字文惠,陈留 人也.柔从兄干,袁绍甥也,在河北呼柔,柔举家从之.太祖①平袁氏,以柔为管长.县中素闻其名,奸吏数人,皆自引去,柔教曰:“昔邴吉临政,吏尝有非,犹尚容之.况此诸吏,于吾未有失乎!其召复之.”咸还,皆自励,咸为佳吏.高干既降,顷之以并州叛.柔自归太祖,太祖欲因诛之,以为刺奸令史;处法允当,狱无留滞,辟为丞相仓曹属.鼓吹②宋金等在合肥亡逃.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型.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今在军之士,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众.文帝③践阼,以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辄赏.既使过误无反善之路,又将开凶狡之群相诬罔之渐,诚非所以息奸省讼,缉熙治道也,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降天父养物之仁.”帝不即从,而相诬告得滋甚.帝乃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于是遂绝.帝以宿嫌,欲枉法诛治书执法④鲍勋,而柔固执不从诏命.帝怒甚,遂召柔诣台⑤;遣使者承指至廷尉考查勋,勋命乃遣柔还寺⑥.注:①太祖:曹操.②鼓吹:军中鼓吹手.③文帝:曹丕.④治书执法:官职.⑤台:尚书台.⑥寺:廷尉官署.
管仲:史记卷六十二·管晏列传第二 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少时常与鲍叔牙游,鲍叔知其贤.管仲贫困,常欺鲍叔,鲍叔终善遇之,不以为言.已而鲍叔事齐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纠.及小白立为桓公,公子纠死,管仲囚焉.鲍叔遂进管仲.管仲既用,任政於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管仲曰:「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於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子孙世禄於齐,有封邑者十余世,常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贤而多鲍叔能知人也.管仲既任政相齐,以区区之齐在海滨,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其称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故论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桓公实怒少姬,南袭蔡,管仲因而伐楚,责包茅不入贡於周室.桓公实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於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故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 管仲富拟於公室,有三归、反坫,齐人不以为侈.管仲卒,齐国遵其政,常强於诸侯.后百余年而有晏子焉.晏平仲婴者,莱之夷维人也.事齐灵公、庄公、景公,以节俭力行重於齐.既相齐,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语及之,即危言;语不及之,即危行.国有道,即顺命;无道,即衡命.以此三世显名於诸侯.越石父贤,在缧绁中.晏子出,遭之涂,解左骖赎之,载归.弗谢,入闺.久之,越石父请绝.晏子惧然,摄衣冠谢曰:「婴虽不仁,免子於缌何子求绝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闻君子诎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方吾在缧绁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赎我,是知己;知己而无礼,固不如在缧绁之中.」晏子於是延入为上客.晏子为齐相,出,其御之妻从门闲而闚其夫.其夫为相御,拥大盖,策驷马,意气扬扬甚自得也.既而归,其妻请去.夫问其故.妻曰:「晏子长不满六尺,身相齐国,名显诸侯.今者妾观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长八尺,乃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后夫自抑损.晏子怪而问之,御以实对.晏子荐以为大夫.太史公曰: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之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论其轶事.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岂以为周道衰微,桓公既贤,而不勉之至王,乃称霸哉?语曰「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岂管仲之谓乎?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礼然后去,岂所谓「见义不为无勇」者邪?至其谏说,犯君之颜,此所谓「进思尽忠,退思补过」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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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者,①韂之诸庶駆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②为中庶子。③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④曰: “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柰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⑤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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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者,①韂之诸庶駆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②为中庶子。③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④曰: “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柰社稷何?”公叔曰:“座之中庶子⑤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嘿然。王且去,座屏人言曰:“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座召鞅谢曰:“今者王问可以为相者,我言若,王色不许我。我方先君后臣,因谓王即弗用鞅,当杀之。王许我。汝可疾去矣,且见禽。”鞅曰: “彼王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杀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而谓左右曰: “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公孙鞅也,岂不悖哉!”⑥
注①正义秦封于商,故号商君。
注②索隐公叔,氏;座,名也。座音在戈反。
注③索隐官名也。魏已置之,非自秦也。周礼夏官谓之“诸子”,礼记文王世子谓之“庶子”,掌公族也。
注④索隐□魏侯之子,名罃,后徙大梁而称梁也。
注⑤索隐战国策云韂庶子也。
注⑥索隐疾重而悖乱也。正义悖音背。
公叔既死,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将修缪公之业,东复侵地,乃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①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韂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韂鞅。
韂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说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韂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知凪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景监曰:“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驩甚也。”鞅曰:“吾说君②以帝王之道比三代,③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④之耳。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
注①索隐景姓,楚之族也。监音去声平声并通。
注②索隐音税,下同。
注③索隐比三。比者,频也。谓频三见孝公,言帝王之道也。比音必耳反。正义比,必寐反。说者以五帝三王之事比至孝公,以三代帝王之道方兴。孝公曰“太久远,吾不能”。
注④索隐音悦。
孝公既用韂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韂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①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②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觽。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③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甘龙曰:④“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韂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⑤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韂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⑥夏殷不易礼而亡。⑦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韂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注①索隐商君书“非”作“负”。
注②索隐商君书作“必见骜于人”也。正义敖,五到反。
注③索隐言救獘为政之术,所为苟可以强国,则不必要须法于故事也。
注④索隐孝公之臣,甘姓,龙名也。甘氏出春秋时甘昭公王子带后。
注⑤索隐言贤智之人作法更礼,而愚不肖者不明变通,而辄拘制不使之行,斯亦信然矣。
注⑥索隐商君书作“修古”。
注⑦索隐指殷纣、夏桀也。
令民为什伍,①而相牧司连坐。②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③匿奸者与降敌同罚。④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⑤有军功者,各以率⑥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⑧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⑨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注①索隐刘氏云:“五家为保,十保相连。”正义或为十保,或为五保。
注②索隐牧司谓相纠发也。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恐变令不行,故设重禁。
注③索隐案:谓告奸一人则得爵一级,故云“与斩敌首同赏”也。
注④索隐案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今匿奸者,言当与之同罚也。
注⑤正义民有二男不别为活者,一人出两课。
注⑥集解音律。
注⑦索隐末谓工商也。盖农桑为本,故上云“本业耕织”也。怠者,懈也。周礼谓之“疲民”。以言懈怠不事事之人而贫者,则纠举而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奴婢,盖其法特重于古也。
注⑧索隐谓宗室若无军功,则不得入属籍。谓除其籍,则虽无功不及爵秩也。
注⑨索隐谓各随其家爵秩之班次,亦不使僭侈逾等也。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于民儙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①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韂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②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韂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城。其后民莫敢议令。
注①索隐谓鞅新变之法令为“初令”。
注②索隐趋音七逾反。趋者,向也,附也。
于是以鞅为大良造。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居三年,作为筑冀阙②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而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③而赋税平。平斗桶④权衡丈尺。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居五年,秦人富强,天子致胙⑤于孝公,诸侯毕贺。
注①索隐即大上造也,秦之第十六爵名也。今云“良造”者,或后变其名耳。
注②索隐冀阙即魏阙也。冀,记也。出列教令,当记于此门阙。
注③正义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按:谓驿塍也。疆音疆。封,聚土也;疆,界也:谓界上封记也。
注④集解郑玄曰:“音勇,今之斛也。”索隐音统,量器名。
注⑤正义音左故反。
其明年,齐败魏兵于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韂鞅说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领阨之西,①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东徙,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孝公以为然,使韂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昂将而击之。军既相距,韂鞅遗魏将公子昂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昂以为然。会盟已,饮,而韂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昂,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于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②梁惠王曰:“寡人恨不用公叔座之言也。”韂鞅既破魏还,秦封之于、商③十五邑,号为商君。
注①索隐盖即安邑之东,山领险阨之地,即今蒲州之中条已东,连汾、晋之崄嶝也。
注②索隐纪年曰:“梁惠王二十九年,秦韂鞅伐梁西鄙”,则徙大梁在惠王之二十九年也。正义从蒲州安邑徙汴州浚仪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弘农商县也。”索隐于、商,二县名,在弘农。纪年云秦封鞅在惠王三十年,与此文合。正义于、商在邓州内乡县东七里,古于邑也。
商洛县在商州东八十九里,本商邑,周之商国。案:十五邑近此*(三)*②邑。
商君相秦十年,①宗室贵戚多怨望者。赵良见商君。商君曰:“鞅之得见也,从孟兰皋,②今鞅请得交,可乎?”赵良曰:“仆弗敢愿也。孔丘有言曰:‘推贤而戴者进,聚不肖而王者退。’仆不肖,故不敢受命。仆闻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贪位,非其名而有之曰贪名。’仆听君之义,则恐仆贪位贪名也。故不敢闻命。”商君曰:“子不说吾治秦与?”③赵良曰:“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④虞舜有言曰: ‘自卑也尚矣。’君不若道虞舜之道,无为问仆矣。”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
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韂矣。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掖;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武王谔谔以昌,殷纣墨墨以亡。⑤君若不非武王乎,则仆请终日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赵良曰:“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⑥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粥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
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国之君,⑦一救荆国之祸。⑧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施德诸侯,而八戎来服。由余闻之,款关请见。⑨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于府库,德行施于后世。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⑩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⑾此五羖大夫之德也。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于命,⑿民之效上也捷于令。⒀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⒁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诗曰: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一五]戟者⒃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⒄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⒅灌园于鄙,劝秦王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
君尚将贪商于之富,宠秦国之教,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⒆亡可翘足而待。”商君弗从。
注①索隐战国策云孝公行商君法十八年而死,与此文不同者,案此直云相秦十年耳,而战国策乃云行商君法十八年,盖连其未作相之年耳。
注②索隐孟兰皋,人姓名也。言鞅前因兰皋得与赵良相见也。
注③索隐说音悦。与音予。
注④索隐谓守谦敬之人是为自胜,若是者乃为强。若争名得胜,此非强之道。
注⑤正义以殷纣比商君。
注⑥正义百里奚,南阳宛人。属楚,故云荆。
注⑦索隐谓立晋惠公、怀公、文公也。
注⑧索隐案*(六国)**[十二诸侯]*年表,穆公二十八年会晋,救楚,朝周是也。
注⑨集解韦昭曰:“款,叩也。”
注⑩正义音体。
注⑾集解郑玄曰:“相谓送杵声,以声音自劝也。”
注⑿索隐刘氏云:“教谓商鞅之令也,命谓秦君之命也。言人畏鞅甚于秦君。”
注⒀索隐上谓鞅之处分。今谓秦君之令。
注⒁索隐左建谓以左道建立威权也。外易谓在外革易君命也。
注⒂集解所及反。
注⒃集解徐广曰:“一作‘杂’。屈卢之劲矛,干将之雄戟。”索隐闟,亦作“钑”,同所及反。邹诞音吐殒反。杂音辽。屈音九勿反。按:屈卢、干将并古良匠造矛戟者名。正义顾野王云:“鋋也。”方言云:“矛,吴、扬、江、淮、南楚、五湖之闲谓之鋋。其柄谓之矜。”释名云:“戟,格也。旁有格。”
注⒄索隐此是周书之言,孔子所删之余。
注⒅索隐韂鞅所封商于二县以为国,其中凡有十五都,故赵良劝令归之。正义公孙鞅封商于十五邑,故云“十五都”。
注⒆索隐谓鞅于秦无仁恩,故秦国之所以将收录鞅者其效甚明,故云“岂其微哉”。
后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
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师,弗受。商君欲之他国。魏人曰:“商君,秦之贼。秦强而贼入魏,弗归,不可。” 遂内秦。
商君既复入秦,走商邑,①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②秦发兵攻商君,杀之于郑黾池。③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灭商君之家。
注①索隐走音奏。走,向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京兆郑县也。”索隐地理志京兆有郑县。秦本纪云“初县杜、郑”,按其地是郑桓公友之所封。
注③集解徐广曰:“黾,或作‘彭’。”索隐郑黾池者,时黾池属郑故也。而徐广云“黾或作彭”者,按盐铁论云“商君困于彭池”故也。黾音亡忍反。正义黾池去郑三百里,盖秦兵至郑破商邑兵,而商君东走至黾,乃擒杀之。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①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②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③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④
注①索隐谓天资其人为刻薄之行。刻谓用刑深刻;薄谓□仁义,不悃诚也。
注②索隐说音如字。浮说即虚说也。谓鞅得用,刑政深刻,又欺魏将,是其天资自有狙诈,则初为孝公论帝王之术,是浮说耳,非本性也。
注③索隐按商君书,开谓刑严峻则政化开,塞谓布恩赏则政化塞,其意本于严刑少恩。又为田开阡陌,及言斩敌首赐爵,是耕战书也。
注④集解新序论曰:“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广雍州之地,东并河西,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强,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夫商君极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使民内急耕织之业以富国,外重战伐之赏以劝戎士,法令必行,内不阿贵宠,外不偏疏远,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故虽书云‘无偏无党’,诗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司马法之励戎士,周后稷之劝农业,无以易此。此所以并诸侯也。故孙卿曰:‘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然无信,诸侯畏而不亲。夫霸君若齐桓、晋文者,桓不倍柯之盟,文不负原之期,而诸侯畏其强而亲信之,存亡继绝,四方归之,此管仲、舅犯之谋也。今商君倍公子昂之旧恩,□交魏之明信,诈取三军之觽,故诸侯畏其强而不亲信也。藉使孝公遇齐桓、晋文,得诸侯之统将,合诸侯之君,驱天下之兵以伐秦,秦则亡矣。天下无桓文之君,故秦得以兼诸侯。韂鞅始自以为知霸王之德,原其事不谕也。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后世思之, ‘蔽芾甘棠’之诗是也尝舍于树下,后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树,况害其身乎!管仲夺伯氏邑三百户,无怨言。今韂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鈇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雠比于丘山,所逃莫之隐,所归莫之容,身死车裂,灭族无姓,其去霸王之佐亦远矣。然惠王杀之亦非也,可辅而用也。使韂鞅施宽平之法,加之以恩,申之以信,庶几霸者之佐哉!” 索隐新序是刘歆所撰,其中论商君,故裴氏引之。藉音胙,字合作“胙”,误为“藉” 耳。按:本纪“周归文武胙于孝公者”是也。说苑云“秦法,□灰于道者刑”,是其事也。
【索隐述赞】韂鞅入秦,景监是因。王道不用,霸术见亲。政必改革,礼岂因循。既欺魏将,亦怨秦人。如何作法,逆旅不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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