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如何处理?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8 04:18:16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如何处理?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如何处理?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如何处理?
”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最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
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因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