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10:12:59
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一、江长禄先生来信\x0d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

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
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

儿子一定要孝顺父母吗
一、江长禄先生来信\x0d  昨天上午我同太虚和尚访问先生,谈起许多佛教历史和宗派的话,耽搁了一点多钟的工夫,几乎超过先生平日见客时间的规则五倍以上,实在抱歉的很.后来我和太虚匆匆出门,各自分途去了.晚边回寓,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每周评论》的文艺那一栏,上面题目是“我的儿子”四个字,下面署了一个“适”字,大约是先生做的.这种议论我从前在《新潮》《新青年》各报上面已经领教多次,不过昨日因为见了先生,加上“叔度汪汪”的印象,应该格外注意一番.我就不免有些意见,提起笔来写成一封白话信,送给先生,还求指教指教.\x0d  大作说,“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患于你.”这和孔融所说的“父之于子当有何亲……”“子之于母亦复奚为……”差不多同一样的口气.我且不去管他.下文说的,“但是你既来了,我不能不养你教你,那是我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你的恩谊.”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的说法.换一方面说,做儿子的也可模仿同样口气说道:“但是我既来了,你不能不养我教我,那是你对人道的义务,并不是待我的恩谊.”那么两方面凑泊起来,简直是亲子的关系,一方面变成了破形的义务者,他一方面变成了跛形的权利者,实在未免太不平等了.平心而论,旧时代的见解,好端端生在社会一个人,前途何等遥远,责任何等重大,为父母的单希望他做他俩的儿子,固然不对.但是照先生的主张,竟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回账”的主顾,那又未免太“矫枉过正”罢.\x0d  现在我且丢却亲子的关系不谈,先设一个譬喻来说.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并且供给我的衣食,后来又帮助我的学费,一直到我能够独立生活,他才放手.虽然这位朋友发了一个大愿,立心做个大施主,并不希望我些许报答,难道我自问良心能够就是这么拱拱手同他离开便算了吗?我以为亲子的关系,无论怎样改革,总比朋友较深一层.就是同朋友一样平等看待,果然有个鲍叔再世,把我看做管仲一般,也不能够说“不是待我的恩谊”罢.\x0d  大作结尾说道:“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这话我倒并不十分反对.但是我以为应该加上一个字,可以这么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单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为甚么要加上这一个字呢?因为儿子孝顺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种信条,和那“梯弟”“信友”“爱群”等等是同样重要的.旧时代学说把一切善行都归纳在“孝”字里面,诚然流弊百出.但一定要把“孝”字“驱逐出境”,划在做人事业范围以外,好像人做了孝子,便不能够做一个堂堂的人.换一句话,就是人若要做一个堂堂的人,便非打定主意做一个不孝之子不可.总而言之,先生把“孝”字看得与做人的信条立在相反的地位.我以为“孝”字虽然没有“万能”的本领,但总还够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条凑在一起,何必如此“雷厉风行”硬要把他“驱逐出境”呢?\x0d  前月我在一个地方谈起北京的新思潮,便联想到先生个人身上.有一位是先生的贵同乡,当时插嘴说道:“现在一般人都把胡适之看做洪水猛兽一样,其实适之这个人旧道德并不坏.”说罢,并且引起事实为证.我自然是很相信的.照这位贵同乡的说话推测起来,先生平日对于父母当然不肯做那“孝”字反面的行为,是决无疑义了.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浅薄的青年,动辄抄袭名人一两句话,敢于扯起幌子,便“肆无忌惮”起来.打个比方,有人昨天看见《每周评论》上先生的大作,也便可以说道:“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久而久之,社会上布满了这种议论,那么任凭父母老病冻饿以至于死,却可以不去管他了.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无非看见旧式家庭过于“束缚驰骤”,急地要替他调换空气,不知不觉言之太过,那也难怪.从前朱晦庵说得好,“教学者如扶醉人”,现在的中国人真算是大多数醉倒了.先生可怜他们,当下告奋勇,使一股大劲,把他从东边扶起.我怕是用力太猛,保不住又要跌向西边去.那不是和没有扶起一样吗?万一不幸,连性命都要送掉,那又向谁叫冤呢?\x0d  二、我答汪先生的信\x0d  “父母于子无思”的话,从王充、孔融以来,也很久了.从前有人说我曾提倡这话,我实在不能承认.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个儿子,我才想到这个问题上去.我想这个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张要生在我家,我们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就糊里糊涂的给了他一条生命.况且我们也并不曾有意送给他这条生命.我们既无意,如何能居功?如何能自以为有思于他?他既无意求生,我们生了他,我们对他只有抱歉,更不能“市恩”了.我们糊里糊涂的替社会上添了一个人,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苦乐祸福,这个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功罪,我们应该负一部分的责任.说得偏激一点,我们生一个儿子,就好比替他种下了祸根,又替社会种下了祸根.他也许养成坏习惯,做一个短命浪子;他也许更堕落下去,做一个军阀派的走狗.所以我们“教他养他”,只是我们自己减轻罪过的法子,只是我们种下祸根之后自己补过弥缝的法子.这可以说是思典吗?\x0d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还账”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他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贷”的债主.\x0d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x0d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x0d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x0d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给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卖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大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x0d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是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人家的儿子!\x0d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息,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了.\x0d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诗.我对于这个题目,也曾有诗,载在《每周评论》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  原题《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