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的疑惑打了几场4辩论赛我有一点疑惑的地方碰到利弊性 和谁更重要 怎样去打呢?之前只是简单的去列举一些利的方面或弊的方面,根本没有显示出是利大还是弊大!谁帮我从逻辑的方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1 20:42:58
辩论赛的疑惑打了几场4辩论赛我有一点疑惑的地方碰到利弊性 和谁更重要 怎样去打呢?之前只是简单的去列举一些利的方面或弊的方面,根本没有显示出是利大还是弊大!谁帮我从逻辑的方面
辩论赛的疑惑
打了几场4辩论赛
我有一点疑惑的地方
碰到利弊性 和谁更重要
怎样去打呢?之前只是简单的去列举一些利的方面或弊的方面,根本没有显示出是利大还是弊大!
谁帮我从逻辑的方面上分析一下怎样是我方更占优~
那我应该怎么去打 我老是驳对方的话 会说我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没有自己的战场 只知道驳别人 老是列举自己的观点也不好 很矛盾啊 很多场比赛都是这样 很不爽的
六楼的 但会有评委问我方判断利大或弊大的标准啊!
我一直都说不出
辩论赛的疑惑打了几场4辩论赛我有一点疑惑的地方碰到利弊性 和谁更重要 怎样去打呢?之前只是简单的去列举一些利的方面或弊的方面,根本没有显示出是利大还是弊大!谁帮我从逻辑的方面
楼主,你的感觉很敏锐.
正如楼上所说的,其实这是辩论赛的一个“硬伤”.你要讨论一个问题的利弊,必须得有一个可以比较的标准.比如说,比你和我谁的钱多,我们只要数一数彼此口袋里的钱的数量是多少.这里钱和钱有同样的度量的标准.而利和弊有度量标准吗?没有.
一般的辩论就是列举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或者批驳对方的证据.高级一点的,批驳对方的论证逻辑.但是这些完全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利弊比较没有一个可供度量的标准.
比如,我们讨论大学生打工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们可以首先约定好,对大学生打工的利和弊,进行完全列举.利有1、2、3、4、5、6、7、8点;弊有A、B、C、D、E、F、G点.分别比较每一个点的大小,然后得出结论.
但是这里又回遇见一个问题,不同类型的事情如何能比较大小呢?比如,大学生打工,会给大学生带来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可以增加个人阅历.这算是一个利,但是弊是会减少学生课外学习时间,耽误学习.那么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和耽误学习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事情,如何能权衡两者的利弊大小呢?
因此,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很多利弊问题无法解决是因为没有一个能够统一度量的标准.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还原到一个标准上去讨论,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比如,把所有的利弊问题全部转化为经济问题,从经济效益来判断.凡是有利的,可以转化成为多少货币,凡是有弊的,会损失多少货币,最后汇总算一算就可以了.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衡量的标准不是唯一的,但是一定要统一.不然这样的问题很难回答的,根本无法讨论.因为没有共同的基础,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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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朋友,我都说了,那是一个比喻.统一的衡量标准不一定就是金钱.你可以这金钱两字换成任何名词,甚至你自己界定一个“单位”.问题的关键是得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度量.双方所列举的所有事情都可以“兑换”成具有统一标准的度量,然后就可以直接比较.比如有利的一件事可以算一个“单位”(我假定为这个单位的名称叫X),现在我列举了7件事情,算8个X.反方列举了8件有弊端的事情,但是有些弊端的程度不足以构成一个X,或者说两件弊端的例子才能构成一个X,那么反方的数量就是7个X,然后用双方一比较就可以直接得出结论了.
但是这个方法需要两个前提,第一,要约定出一个计量单位,并且这个及两单位能够方便的计度不同类型的事物;第二,双方都能认可这个单位.
如果这两个前提都做不到,那么只能用比较传统的方式,也就是攻击对方的证据和论证逻辑.
利用“反证法”
举出反的例子并证明那个例子成立
那你所要驳斥的观点就不成立
矛盾
这好像是辩论赛的硬伤啊
你说的很对 任何事物都是有弊有利 关键是看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要看你提出的问题我以前也想过,我的看法是辩论时千万不能抛出这个观点,因为在你阐述的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的时候无疑是在前提上默认了对方的观点还是有一点正确的,辩论不是做课题,需要辩证分析,辩论就是要把对方一棍子打死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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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是辩论赛的硬伤啊
你说的很对 任何事物都是有弊有利 关键是看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要看你提出的问题我以前也想过,我的看法是辩论时千万不能抛出这个观点,因为在你阐述的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的时候无疑是在前提上默认了对方的观点还是有一点正确的,辩论不是做课题,需要辩证分析,辩论就是要把对方一棍子打死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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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四,对于用金钱去衡量利弊我不赞同,金钱比重和道德比重是不一定相等的。
辩论就辩论,说那么抽象干吗!想辩赢对方关键自己要有中心,围着中心绕,就算你反应不快也能轻易取胜。关于利弊问题,每当对方提出问题觉得无从下手时就说一句“我们并不否认XX问题存在着利端,但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哪个的利端更大”然后,就阐述自己准备好的资料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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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就辩论,说那么抽象干吗!想辩赢对方关键自己要有中心,围着中心绕,就算你反应不快也能轻易取胜。关于利弊问题,每当对方提出问题觉得无从下手时就说一句“我们并不否认XX问题存在着利端,但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是哪个的利端更大”然后,就阐述自己准备好的资料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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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还是弊大是经常要我们做出判断的,从做出判断到做出决策的过程就叫做“权衡利弊”。
辩论会上却是会存在各执己见,不依不饶,看谁的嘴能言善辩,但真理仍然在辩论场之外,获胜的一方并不因为他们的决策更有依据,而是因为他们最更能说。
细细考察权衡利弊的决策过程,会发现这是一个“模糊判断”的过程。很多因素无法用数字来作出定量分析,只能用模糊数学的方法来辅助进行分析判断。
模糊数学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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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还是弊大是经常要我们做出判断的,从做出判断到做出决策的过程就叫做“权衡利弊”。
辩论会上却是会存在各执己见,不依不饶,看谁的嘴能言善辩,但真理仍然在辩论场之外,获胜的一方并不因为他们的决策更有依据,而是因为他们最更能说。
细细考察权衡利弊的决策过程,会发现这是一个“模糊判断”的过程。很多因素无法用数字来作出定量分析,只能用模糊数学的方法来辅助进行分析判断。
模糊数学的判断过程是先把各种影响因素都列出来,根据重要性确定每个因素的权重值,然后分5个模糊判断级别(例如:好,较好,中等,较不好,不好)给每个因素打分。将打分的结果组成一个矩阵,代入一个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个因素最终的得分。
建议你参考以下《模糊数学》这本书。
当然是否这种方法能够用在辩论会,我也表示怀疑。但是,至少你可以取得一个考虑问题的方法,比如要关注对手提出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即权重值),往往一个次要的影响因素被对手有意夸大,攻击对手这一缺陷的方法我认为是采用归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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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还是弊大是经常要我们做出判断的,从做出判断到做出决策的过程就叫做“权衡利弊”。
辩论会上却是会存在各执己见,不依不饶,看谁的嘴能言善辩,但真理仍然在辩论场之外,获胜的一方并不因为他们的决策更有依据,而是因为他们最更能说。
细细考察权衡利弊的决策过程,会发现这是一个“模糊判断”的过程。很多因素无法用数字来作出定量分析,只能用模糊数学的方法来辅助进行分析判断。
模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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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大还是弊大是经常要我们做出判断的,从做出判断到做出决策的过程就叫做“权衡利弊”。
辩论会上却是会存在各执己见,不依不饶,看谁的嘴能言善辩,但真理仍然在辩论场之外,获胜的一方并不因为他们的决策更有依据,而是因为他们最更能说。
细细考察权衡利弊的决策过程,会发现这是一个“模糊判断”的过程。很多因素无法用数字来作出定量分析,只能用模糊数学的方法来辅助进行分析判断。
模糊数学的判断过程是先把各种影响因素都列出来,根据重要性确定每个因素的权重值,然后分5个模糊判断级别(例如:好,较好,中等,较不好,不好)给每个因素打分。将打分的结果组成一个矩阵,代入一个计算公式计算出每个因素最终的得分。
建议你参考以下《模糊数学》这本书。
当然是否这种方法能够用在辩论会,我也表示怀疑。但是,至少你可以取得一个考虑问题的方法,比如要关注对手提出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即权重值),往往一个次要的影响因素被对手有意夸大,攻击对手这一缺陷的方法我认为是采用归谬法。楼主,你的感觉很敏锐。呵呵。
正如楼上所说的,其实这是辩论赛的一个“硬伤”。你要讨论一个问题的利弊,必须得有一个可以比较的标准。比如说,比你和我谁的钱多,我们只要数一数彼此口袋里的钱的数量是多少。这里钱和钱有同样的度量的标准。而利和弊有度量标准吗?没有。
一般的辩论就是列举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或者批驳对方的证据。高级一点的,批驳对方的论证逻辑。但是这些完全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利弊比较没有一个可供度量的标准。
比如,我们讨论大学生打工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们可以首先约定好,对大学生打工的利和弊,进行完全列举。利有1、2、3、4、5、6、7、8点;弊有A、B、C、D、E、F、G点。分别比较每一个点的大小,然后得出结论。
但是这里又回遇见一个问题,不同类型的事情如何能比较大小呢?比如,大学生打工,会给大学生带来实践经验,这些实践经验可以增加个人阅历。这算是一个利,但是弊是会减少学生课外学习时间,耽误学习。那么增加社会实践经验和耽误学习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事情,如何能权衡两者的利弊大小呢?
因此,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很多利弊问题无法解决是因为没有一个能够统一度量的标准。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还原到一个标准上去讨论,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比如,把所有的利弊问题全部转化为经济问题,从经济效益来判断。凡是有利的,可以转化成为多少货币,凡是有弊的,会损失多少货币,最后汇总算一算就可以了。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衡量的标准不是唯一的,但是一定要统一。不然这样的问题很难回答的,根本无法讨论。因为没有共同的基础,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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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朋友,我都说了,那是一个比喻。统一的衡量标准不一定就是金钱。你可以这金钱两字换成任何名词,甚至你自己界定一个“单位”。问题的关键是得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度量。双方所列举的所有事情都可以“兑换”成具有统一标准的度量,然后就可以直接比较。比如有利的一件事可以算一个“单位”(我假定为这个单位的名称叫X),现在我列举了7件事情,算8个X.反方列举了8件有弊端的事情,但是有些弊端的程度不足以构成一个X,或者说两件弊端的例子才能构成一个X,那么反方的数量就是7个X,然后用双方一比较就可以直接得出结论了。
但是这个方法需要两个前提,第一,要约定出一个计量单位,并且这个及两单位能够方便的计度不同类型的事物;第二,双方都能认可这个单位。
如果这两个前提都做不到,那么只能用比较传统的方式,也就是攻击对方的证据和论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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