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谁写的史为鉴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9 08:51:18
以谁写的史为鉴
以谁写的史为鉴
以谁写的史为鉴
文/余晓平
唐皇李世民说过
以铜为鉴可以正冠,以史为鉴可知兴衰
;培根也说过
读史使人明智.这些话表面上都很正确,但有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你所读的历史是谁来写的.尽管这位皇帝开创了贞观之治,属于一代明君,但以史为鉴的说法依然误导了人们上千年.因为历史都是当朝皇帝御用文人写的,如果你不让那些对我不利的历史消失,我就会让你消失,以这种历史为鉴,无论如何也是对当朝皇帝有利的.那么赶上明君修史,借鉴起来当然知兴衰,赶上昏君呢?正好相反.
人们常常会有一种错觉,历史难道是可以修改的吗?我们就拿人们公认的常识为例吧,从古到今的审案都采取什么形式?原告陈述,一定要加上被告申辩,这样才能还原犯罪现场,当然还要有相关的证物支持,证物还得要双方提供.尽管这样,历史上依然有各式各样的所谓铁案最后翻过来,因为后来又找到了新的相关证据.你去看历史,其实就是一个判官的角色,单听原告的陈述是不能判案的,如果原告刻意阻止你去倾听被告的辩护,那么一定有问题,这基本上已经是个规律了.辩护的过程不是在篡改历史,历史其实不存在篡改的问题,也无法篡改,因为你篡改的时候没有证物支持,如果提供了证据就不是篡改, 辩护的过程其实是在还原历史.区别只是在于如何去描述,描述的人到底站在什么立场上?一个犯罪现场,原告与被告的角度不同,立场不同,所描述的结果当然不同,那么
还原现场就一定要去倾听截然相反的表述,由自己的大脑来判断,而不是任由某一方摆布,这就是我们应该对待历史的态度.
一段刚刚发生过的事件,由于表述方式不一样,你在借鉴的时候所得出的结论也会截然相反,何况过去的事情呢.
历代王朝的更替,开国皇帝首先要做的就是修史,把上一朝皇帝彻底否定才能够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为此可以不惜代价地让一段历史淡出,而在另一段历史上着重笔墨,古今中外这样的事已经成为一个规律.最有能力修史,同时最有能力让那些不利于自己的历史消失的莫过于当朝的皇上,那么以史为鉴叫唤得最凶的也莫过于当朝的皇上,个中的原因你一想就明白了,本来修史的目的就是让你借鉴来拥护当朝皇上的,那你怎么借,怎么鉴,都对当朝皇帝有利.因此,当你打算以史为鉴的时候就要注意了,当朝皇帝要是提示你需要以史为鉴,得出来的结论一定是对当朝皇帝有利的.
除了皇上号召子民以史为鉴,御用奴才为了讨好当朝皇帝更是不遗余力.动辄说别人不懂历史,或者说别人篡改历史,那么我们知道其中的问题所在了,他指的历史仅仅是某一个角度描述的历史,或者是本来就已经被歪曲过的历史,当然很让人看不懂,当然需要把有些东西改过来.你能看到的历史借鉴起来一定是:拥护当朝皇帝则使国家兴,反对当朝皇帝则使国家衰.这不是连小孩子都能想通的道理吗?皇上号召你以史为鉴,然后逼着你看他修出来的史,你怎么看怎么觉得支持了当朝皇帝反而使国家衰败了,有这种可能吗?所以,以史为鉴没问题,问题是你以谁写出来的历史为鉴.历史上很多昏君一直在主张以史为鉴,最后导致国家灭亡,百姓生灵涂炭,这些东西则更需要以此为鉴的.
过去历代皇帝修史使很多不利于当朝皇帝的历史失传,这也是需要以史为鉴的.历史的资料读多了你会发现,但凡是一言堂看起来清清楚楚的历史反而有些东西你理不出来头绪,因为一面之词你没有比对,这段历史不是立体的.凡是看起来大家众说纷纭的历史,你就会发现不同的角度使历史变得更加立体,很容易使这段历史清晰起来.像是判案,原告被告表述充分,证据充足,你可以从众多的头绪当中理出来一个线条.中国近百年来的历史明明是过去我们小时候觉得特别清晰的东西,现在随着信息的发达,社会的发展,两党的合作,再去看那段历史反而觉得越来越糊涂,为什么呢?就是我们当年只听原告陈述,没听被告辩护的原因,随着被告辩护的声音传来,证物的不断出现,原本清晰的历史变得模糊,这就是你从一个角度换到另外一个角度,从平面换成立体所产生的效果,而这个过程你再也折返不回去了.这时候你再抱着原来你所认知的历史还有意义吗?
辩护未必就是有道理的,但是你要是听不见辩护是没道理的.
我们就说日本人侵华这件事,日本人的辩护就敢让你看,因为你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小日本无论怎么辩护都是他们的立场,你肯定觉得没道理.那么中国人自己打起来了,同是中国人,就有不同的立场,这种立场的不同对历史的表述也会不同,这种不同就不敢让你看,甚至另外一种立场所提供的证据都不敢让你看,这就足以说明其中有问题了.那么我一贯主张自己去找反面的历史描述去读,
为的不是相信那些反面的,
相反可能更加巩固你对原有历史的确信程度,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讲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经常听人说,这段历史我被骗得好苦啊,气死我了
知道该生谁的气吗?实际上是你自己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记录历史的方式也随着进化,观察历史的角度,信息的来源,还有表述的立场已经完全多元化,人们必须在浩瀚的史料当中自己进行比对,然后才能得出对历史的结论,
这个结论应该是自己下的,而不是别人告诉你的.
然后你再以你自己对历史的认知为鉴,这才是比较客观的说法.这里面不但对于历史的描述,其实还有对于某种治国理念的描述,你在判断的时候就要看这个环境到底敢不敢让你知道理论的全部.比方说美国人,他们的政府不怕你向他们的公民宣传社会主义好,独裁制度好,如果他怕了,就说明那就是他的软肋.你看宣传恐怖活动美国人就很怕,说明恐怖主义是民主社会的敌人,难道是我们的朋友吗?恐怖活动不是一种社会制度,而是一种进攻方式,你要拿恐怖主义管理自己的国家,美国人是不干,你自己的国民干吗?那么我们自己也怕,只有塔利班不怕.除此之外我们似乎还怕什么?
那些连另外一种对历史的表述方式都不敢让你看的所谓以史为鉴,就像是原告不让被告辩护一样,你直接判原告有罪,一般来说屡试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