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法典》的名词解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8 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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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农之囚:在路易九世时期(1226——1230年),国王实行司法、货币和军事改革,促进了经济统一与中央政府权力的加强.到腓力四世时期(1285——1314年),王权继续加强.腓力四世为夺取附属的城市伊兰得尔,推行战争政策,经常感到财政困难,他便向法国教士征收捐税,因此和教廷发生冲突.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在政教斗争激烈时死去,新教皇克力门五世是在法国国王直接压力下当选的.教廷从这时候迁到了法国阿维农城,总共住了七十年(1308——1378年),史称“阿维农之囚”.
采邑制:是中世纪在西欧实施的一种土地占有制度.最初是查理.马特在担任法兰克王国宫相时(735年左右)实施的,将土地及当地农民一起作为采邑制分封给有功劳的人,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终身享用,但是不能世袭.采邑制这种形式对于提高国家的战斗力很有帮助,而且通过采邑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封建等级制度.
德谟: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160年~约公元前370年),古希腊唯物主义者,在原子论的发展方面占有重要地位的哲学家.据考证,他的著作几乎涉及人类知识的一切部门,但传于今世的仅有几百个片段.
种姓制度:以印度为主的南亚各国印度教居民中存在的一种彼此严格区分的社会等级或集团制度.梵语为瓦尔纳,意为色、种、质.中国古代的汉译佛经或旅印高僧的著作中,称为种姓或族姓.现在已逐渐废除.但在一些民族中依然存在.
五功:又称五善功,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功课的总称.也称“五桩天命”、“五常”.阿拉伯语“艾尔卡恩·赫姆塞”的意译,伊斯兰教法规定“五功”是穆斯林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和功修制度,它是基本信仰付之实践的基石,旨在维系、坚定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表达对安拉的虔信和敬畏,通过功修达到认主归一.
军事民主制:指古希腊荷马时代(英雄时代)部落及其联盟的组织机构.包括有 议事会,由氏族长老组成;人民大会,由氏族成年男子组成;其军事首长,即“巴塞勒斯”,尚不享有阶级社会中国王的权力.古罗马人、日耳曼人、斯基泰人等,一般均经历过军事民主制,历史学上有时也用以指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一个阶段.
汉莫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谟拉比,约在公元前1792—前1750年在位,因统一两河流域与颁行法典的历史活动而著称.对内推行缓和阶级矛盾、加强王权和发展经济措施,抑制债务奴隶制,使其在长期对外用兵中有相对稳定的后方,促成国家繁荣,巴比伦城变为西亚最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查士丁尼法典:公元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这部《敕法汇集》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也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534年《查士丁尼法典》修改后再度颁布.《查士丁尼法典》明确宣布皇权无限,维护教会利益,巩固奴隶主的统治地位;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否则,要依法给予严厉制裁;法典还特别强调奴隶必须听命他的主人的安排,不许有任何反抗,以此达到巩固皇权的目的,并运用这个法典来为其挽救奴隶制的统治服务.《查士丁尼法典》虽然保留了奴隶法,但取消了父母可以把子女卖为奴隶以补偿自己对他人冒犯这一部分;法典肯定了妇女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典强调了基督教的思想统治,确立了君权神授的原则,并详细规定了基督教生活的各个方面,强调了对异教徒的强行改信基督教和镇压的政策,甚至规定了教堂和修道院的规模和生活规则,强化了对隶农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