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弱智的问题,关于南海的主权南海主权是属于中国的么?我的意思是说,中国对南海拥有的主权是不是就像中国对安徽或海南一个省拥有的主权一样,只是一个是大海另一个是陆地?那么东海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12:10:16
问个弱智的问题,关于南海的主权南海主权是属于中国的么?我的意思是说,中国对南海拥有的主权是不是就像中国对安徽或海南一个省拥有的主权一样,只是一个是大海另一个是陆地?那么东海
问个弱智的问题,关于南海的主权
南海主权是属于中国的么?我的意思是说,中国对南海拥有的主权是不是就像中国对安徽或海南一个省拥有的主权一样,只是一个是大海另一个是陆地?那么东海和黄海呢?中国在南海是不是拥有12海里领海或者整个南海都是中国的?
问个弱智的问题,关于南海的主权南海主权是属于中国的么?我的意思是说,中国对南海拥有的主权是不是就像中国对安徽或海南一个省拥有的主权一样,只是一个是大海另一个是陆地?那么东海
一、南海问题的由来
南海问题实质上是中国与某些东南亚国家在南中国海诸岛主权归属上的争议,其焦点是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
南海诸岛分布在我国海南岛以南和以东的南中国海上,按其分布形势,分为四大群岛,即东沙群岛、中沙群岛、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据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25日发表的公告,南海诸岛被标准化处理的岛、州、暗沙、暗礁、滩共252个,其中被称为岛的有25个,礁、滩占了绝大部分.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在长久的历史中形成的,是以史实为根据的,是符合国际法的.首先,南海诸岛最早由中国人发现并命名.三国时代万震的《南州异物志》和康泰的《扶南传》便对南海诸岛的地貌作了描述.在宋元时期,中国已将南海诸岛命名为“千里长沙”和“万里石塘”,宋朝《诸蕃志》记载:“至吉阳,乃海之极,亡复陆涂……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床(塘)……”.[1](P.16)清初《海国闻见录》的附图则已将东沙、中沙、西沙和南沙四个群岛分别命名.其次,中国渔民千百年来一直在开发经营这些岛屿.晋朝的《广州记》记载道:“珊瑚洲,在(东莞)县南五百里,昔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至明清时代,以西沙、南沙为基地进行捕捞的中国渔民常多达七八百人.关于中国渔民在南海诸岛的活动,还可见于当时外国航海家和侵略者的记录,如英国海军部测绘局出版的《中国海指南》在论及南沙郑和群礁时说:“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介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也有久居岛礁上的”.[2](P.79)第三,中国政府最早并一直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自宋代以来,南海诸岛便被列入中国的版图和水师的巡视范围,这在当时由官方编纂的《武经总要》、《广东通志》、《琼州府志》等书中都有记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继续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发表的《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声明》中严正指出:西沙、南沙群岛和东沙、中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从5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针对南海诸岛主权问题多次发表声明,对某些国家侵犯我国南海诸岛主权的行为表示严重关注,此外,还在西沙和南沙群岛进行了开发和建设.总之,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法理上看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都是无可争辩的. 南海诸岛主权归属问题一直以来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中国及几个周边国家的主权.在日益多元化的世界形势下,解决南海诸岛主权归属问题的必然性日益突出.和谐世界的建设必然离不开南海诸岛主权归属的确定.根据通行的国际法原则,本文认为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是符合国际法原则的,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是缺乏合法依据的.
关键词: 领土变更 时际法原则 领土权益要决定海洋权益 邻接原则正文:不仅从史料的记载来看,还是根据现行的国际法原则,南海诸岛的主权都应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国家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是没有合法依据的,在展开对国际法原则的论述之前,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其他国家对南海诸岛主张主权的主要依据.
一、 其他国家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一)越南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归属越南的论据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历史证据,越南外交部提出的最早史料是《筹集天南四至路图》中的“广义地区图”及其注释.该书中所说的名为Cat Vang,指黄沙之意的“黄沙”即为今日越南所称之“黄沙群岛”,在1653年之前已属于越南.第二,地理原因,中国和越南与西沙群岛的距离大致相当,中国不比越南更近而南沙群岛距中国较越南更远.如果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归中国,岛屿周围还要划出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必然会侵犯到周边国家的合法海洋权利.第三,国家继承,国家继承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而引起一国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另一国的法律关系.19世纪初期,安南嘉隆王与明命王时,均曾出征西沙,法国殖民时,越南即归法国所有,则西沙群岛亦当归法国所有.法国对这些岛的主权行使是和平的并足够有力.后来越南海军部队取代了岛上的法国军队.接着北越军队“接管”了原先由南越军队占领的南沙岛礁.越南对西沙和南沙的接管属于合法的国家继承.第四,反驳中国的主张,史料记载的可靠性.从中国汉代、宋代等记载至今,海陆变迁甚巨,中国古代即使发现了真正的两群岛也不是现在意义上的群岛了.如果说是郑和下西洋等大规模的航海活动到过某些岛礁,也只是路过,并没有代表国家政府占领该岛,中国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没有合法取得主权.首先,中国对南沙和西沙群岛未实行过有效占领.有效占领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占领国对该土地实行占有,并正式宣布占领国有将该土地置于其主权之下的意思;二是占领国在该地建立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管辖权力.除了先占外,中国也未通过其它合法途径获得该群岛的主权.
(二)菲律宾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菲律宾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主要从地理角度和法律角度来看待菲律宾的南海问题.从国际海洋法看,将“U”形线的法律地位将“U”形线解释为“国界线”是难以成立的.首先,这是一条以断续国界线,即未定国界线标绘的线,这条线的存在最多只能说明中国政府主张将线内的岛屿和海域划入中国的领土范围.它不是一条已经划定的实在疆界线.我们显然不能根据这条线将线内的岛屿和海域说成是中国的领土,也不能要求其他国家尊重中国的这一立场;其次,自从在地图上标绘了“U”形线以后,中国历届政府从来没有以一定的方式,明示的或暗示的,宣布过线内的整个海域是中国的领海,也从来没有对它行使过领海权.
(三)马来西亚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主张
马来西亚以大陆架延伸作为依据对弹丸岛提出了主权要求.自主张了主权之后,在岛上建立了海军基地,将其逐步建设成人工岛,并大力开发、经营.马方认为中方以“先发现”作为其主张主权的依据是毫无根据甚至荒谬的.按中方的理论:哥伦布是发现新大陆的第一人,那么哥伦布所在国西班牙则应当然的成为美洲大陆的主权国.第二,众所周知,中日两国在对钓鱼岛主权问题是亦是无法达成共识.日本欲以中间线原则划分东海海域,并将钓鱼岛纳入其领土范围,而中国确坚持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然中方对待南沙群岛态度则截然相反,从地图可见,如果日本占有了钓鱼岛,相当于直接打开了中国的东大门,从此十几亿中国人将饱受来自东海日本的威胁之苦.而曾母暗沙对于我当事国的国家安全来说,也具有与钓鱼岛相同的地位.如果承认曾母暗沙为中国领土,那么中国的的边界则直接划到我当事国的家门口上了.
二、国际法原则在南海诸岛问题中的适用
第一、关于领土变更的问题.领土变更最先是依据领土归属中的先占原则,到19世纪,奥本还提出了有效占领,不仅要占领还要进行有效的管辖.有效占领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是占领国对该土地实行占有,并正式宣布占领国有将该土地置于其主权之下的意思;二是占领国在该地建立行政管理机构,行使管辖权力.按照当时的国际法,中国已经完成了对南海诸岛的有效占领.
南海问题包括两个问题:一岛屿主权问题,二是海域划界问题.但南海诸岛主权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中国根据时际法因发现和先占及管辖已经取得了南海诸岛的主权,因而虽然南海岛礁主权争议虽然吵的沸沸扬扬,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界定岛礁归属的问题,划界的区域应该是南中国海海域,以我国U形线为基础进行划界.岛屿主权争议的解决是进行海域划界的前提,但南海岛屿归属中国毋庸置疑.
第二,时际法原则.一个国家行为的效力只能按照其与之同时的法律,而不能按争端时的法律来衡量,根据此原则,南沙问题涉及三个时期的法律:一是“发现”、“管理”、“行使主权”等法律事实发生时的法律;二是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产生争议时实行的法律;三是解决争端时正在实行的法律,这分别涉及到18世纪以前的法律、20世纪50年代后的国际法以及现在或将来的国际法.根据时际法原则,对于南沙群岛的争端,只能按照18世纪以前的国际法来解决,而不能根据现代国际海洋法来解决.
中国是最早对南沙实施管辖及行政主权的国家,中国政府对南海行使管辖权还表现在一系列有效的政府行为中.南北朝时期的南朝宋代(420-422)南海诸岛就在中国海军的巡辖范围之内.且中国早早以前就命名了南海的岛屿[2].如,猫兴,船暗(赵述岛),长峙(北岛),石峙(中岛)等等.在近现代,中国政府主要是派遣军政要员前往那里树立石碑,升旗鸣炮,重申主权
第三,关于禁止反言原则.不能以与先前提出的矛盾主张否定先前的主张.在我们前一段讨论过的隆端寺案件中,我们对禁止反言原则有了比较清晰地认识.该原则的适用包括领导人的主张,即:领导人发言不能前后不一致.
在1958年9月4日,越南总理范文同照会周恩来总理,郑重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尊重中国发表的声明,即尊重中国政府12海里领海宽度的规定适用于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属于中国的岛屿.而且越南教科书一直到1974年都承认中国拥有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3] 而如今越南竟一改往常的说法,否定了以前的说法,更否定了越南总理范文同的郑重表示,显然这是与国际法上通行的禁止反言原则相违背,得不到国际社会的支持.
第四,邻接原则.该原则从未在国际领域里得到确认,包括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得到确认.所以,以该原则作为依据是不合国际法的.在这一点上,本文不再赘述.
最后,领土权益要决定海洋权益.该原则讲的是在划定海洋权益时要以领土为依据,先划定领土的范围再根据领土的范围划定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范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岛屿都适用这里的领土权益要决定海洋权益原则.只有国际法所规定的岛屿才适用.
岛屿主权争议的解决是进行海域划界的前提,但南海岛屿归属中国毋庸置疑,从国际法角度看,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划定不仅不能决定岛屿领土主权的归属,相反,它们的划定应以领土主权为基础,它们是领土主权派生出来的权利,一国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的划定不能作为取消别国领土主权的依据,这在国际法上是站不住脚的,因此,如果南海周边国家能尊重事实,尊重中国在U形线内的历史性权利,南中国海就一定能实现公平的划界.
三、结语
在法律的问题分析上不能用 “可能”“或许”“说不定”之类词语所引发的怀疑,这样的怀疑毫无根据,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希望另外三方能以拿出确切的历史或者法律依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对于越南一方的质疑对于越南方认为中国在汉代就已经发现了南海群岛并进行捕鱼活动的质疑,我方首先声明的是对于历史的考证,我们依据的是历史记载,而不是是否合理推断.对于中国最早发现南海诸岛的记载,我方提供了众多的历史记载,著作,各记载之间没有矛盾的地方.
地理位置上的相对遥远并不能真正的阻挡中国古代人民对南海的渔业活动,我方提交两份中国船舶协会的历史考证以证明中国古代的造船技术足以进行航海活动.一个地区的剧烈的动荡不安与徭役过于繁重,就足以使人们开始寻求新的出路.关于菲律宾的主张,菲律宾大陆边缘的一部分,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菲律宾对其拥有主权)主张主权是错误的,是违反公约原则的,公约不解决领土争端问题,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制度不涉及岛屿归属问题.关于邻接原则,岛屿的主权应该由法律关系来决定,而不是受地理远近的影响.菲律宾以邻近原则对我南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最后,1991年,中国政府在承认主权归属中国的前提下,提出“搁置主权,共同开发”.主权是原则性问题,不容谈判. 这里有不少形式的论文范文,也有你要的南海主权问题论文,参考一下吧,希望对你可以有所帮助.南海是一个南北狭长,东西宽度略窄的大陆架型海域.国仅仅占据南海沿岸的最北部,而东南亚各国占据东、西、南三面沿岸地带.并在南海拥有大量作战力量(仅越南一家就在6个岛屿修建有机场,在超过11处岛屿修建有雷达站)如果 军兵力深入南海,很容易遭到沿岸各国的拦击;
2、同时由于南海南北长度超过2000千米,即使进行空中加油, 军战斗机抵达南海曾母暗沙也需要超过2小时,这么久的时间足够沿岸各国对 国舰队进行超过6次的空中打击!而且飞行员连续飞行2小时已经很疲劳,而敌人的空军以逸待劳,对 军不利.
3、说到最后,其实国海军的军舰数量和质量目前都远远不足,整个南海舰队的驱逐舰、护卫舰就那么几艘,大家都清楚,用于岛屿补给的大型登陆舰,全海军不过18 艘.如攻取南海,面对星罗棋布的超过一百个岛屿、沙洲、暗礁.军分兵把守,在战略上就犯了力量分散的大忌,而后勤支援也非常遥远,相反越南、菲律宾、印尼等国则可以就近出击各个击破距离他们本国国土不到300千米的军守岛部队.
4、短期作战行动对 们来说不是问题, 们集中兵力连续夺取南沙各岛屿都不难(毕竟岛屿都很小,最大的太平岛不过驻扎1个战术飞机中队而已),但是夺取以后防守却很困难,而且,军事补给长年累月,至少目前 国在南海开采的资源尚不足以抵消军事开支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第四,从战略上分析,
1、东南亚各国本质上对于国就深怀戒心,这个是有历史原因的,当年法国、荷兰、英国的殖民者为了控制东南亚,故意大量骗华人前往南洋“淘金”,然后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植,确保华人控制当地的经济系统,但是却把政治权力交给当地土著,有意挑起两族冲突.即使在东盟各国已经独立的今天,由于经济上对西方的依赖,东南亚各国依然在政治上非常靠近西方,而把 国作为对他们的威胁看待,从70年代越南的排华到98年印尼动乱,都是东南亚对 国不信任的直接表现.
2、美国为首的西方对东南亚各国的蛊惑和挑唆,同时有出口先进武器装备并提供所谓“军事合作”来诱导东盟国家对抗 国.而 国目前还处于经济上升期, 国综合国力目前还远远不及美国,所以不能给东南亚提供更多的军事、政治保护,而却在南海资源上和东盟形成天然分歧.
3、 国的经济模式,特别是东南沿海一带,和东南亚的经济模式非常类似,所以, 国实际上是东盟经济上最大的竞争对手,而东南亚和美国、西欧却是经济互补的关系,所以,东盟自然不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来抢占它的饭碗.
4、楼主你说的马六甲困局是个问题,但是并非唯一,因为国由波斯湾到上海的石油航线不仅仅有大批国的油轮,同样有挂各种“方便旗”的其他国家商船,即使开战东盟禁止挂中国国旗的油轮通过,但是依然有大批挂第三国国旗的油轮可以进入国港口,油路不会受太大影响,但是肯定会有一定幅度的升高.
5、国目前没有解决南海问题内在核心在于台湾问题和中日东海问题也牵扯了很多精力,这两个战略方向如果得到一定缓解,们集中兵力于南海,局面也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但是,无论日本、台湾都不是省油的灯,都有一支强大的舰队(不要小看台湾,战术上,台湾海军还是很有实力的),不搞定他们, 们解决南海问题,他们肯定会背后捅刀子.
总之,南海是一个困局,这个局部要放在 国整个海防危机的大环境里去考虑,朝鲜-东海-台湾-南海是一个连环套一样的困局.目前 们在一方面加强自身海军建设的同时,一直在寻找一个真正突破口,可以一举突破这一困局.
南海诸岛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之前,其主权从来就没有成为过问题.1967年间联合国东南亚大陆礁层探测团提出报告说,中南半岛和南中国海地区大陆架油矿丰富,有210万立方公里的储量,相当于中东各国或委内瑞拉加上墨西哥海湾附近与美国东南部沿海油藏之总和,而且含硫量少,品质优良.美国亨特号探测船在美国海洋研究所指挥下,曾于1969年6月至8月间,五度在中国南海地区进行探测.根据其探测报告显示,此一海域均以基盘为火成岩的海底山为主,山与山之间均有因沉积物形成的盆地,且盘地边缘均向上尖灭,形成地层封闭.海坪周围的地层封闭,有储积大量油气的可能性.虽然此次探测所用的仅为普通性质的闪电反射法震测,必须做出更详细的地球物理勘测才可确定,但是此项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了菲律宾及越南武力侵占南沙地区岛屿的动机. 我国于1974年经过“西沙自卫反击战”,一举收复西沙群岛的所有岛礁.
越南从1973年起,南越政府已经开始抢占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到1975 年4月,北越打败南越后立即派兵占领了这些岛屿,陆续在1973-1974,1978,1988, 1990-1991,和1998年先后侵占了我国南沙群岛29个岛屿之多.为侵占我国南沙群岛数目最多的国家.
菲律宾从1970~1980年先后侵占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9个.
马来西亚从1983~1986 年, 共侵占我南沙群岛中的10个岛礁.
现状
目前西沙群岛和中沙群岛(除黄岩岛)已全部被我收复;东沙群岛在台湾的控制之下.南沙群岛的情况最为复杂.目前总共有三个国家在实际控制数目不等的南沙群岛岛礁.有越南29个、菲律宾:9个、马来西亚10个、中国台湾1个.而声称对南沙群岛全部或部分岛礁拥有主权的则有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尼.
各占领方 占领岛礁数目 主基地 兵员 军事设施
中国 7(驻军,不是占领) 永暑礁 260 直升机平台
中国台湾 1 太平岛 100 直升机平台
菲律宾 9 中业岛 480 1300米跑道
越南 29 中礁、南威岛600 600米跑道
马来西亚 10 弹丸礁 70 600米长跑道
国际背景
南海问题的核心问题是能源问题.包括两个层面,第一是南海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第二的层面是南海是印度洋通向太平洋的必经之路,也是我国和美、日的能源之路.正因为如此,决定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各国对能源――石油的需求呈不断上升趋势.抗不见.作为一个国家经济、国防的命脉,没有哪个国家会对石油的来源和运输问题视而不见.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提出主权要求,主要是因为南海被相信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油气资源.而世界大国美国和地区大国日本、印度等对南海问题的介入则主要是因为担心一旦中国完全控制南海,就会扼住美日的石油命脉;同时也使得他们遏制中国的战略彻底失败.因此,这些大国不会坐视中国完全控制南海,会变着法的支持南海周边国家和中国对抗.因此近年来,南海地区并非风平浪静,小的摩擦十分频繁,大的冲突也会时而发生(象近期又出现了印尼军舰炮击我渔船的事件).
总体来说我国在南海问题上实力还是有限的.主要体现在:一、海空军的远程作战能力比较有限,特别是象南沙群岛,距离最近的海南的基地也有1000多公里,因此存在的问题是即便能够占领南海诸岛,如何守住这些岛屿也是个很大的难题.二、我国周边存在争议的问题还很多,中日的钓鱼岛问题以及最重要的台湾问题,都使得我国在南海问题操作时有了很多的顾虑,外交回旋的余地也少了很多.因此我国提出了“搁置主权、共同开发”的国策,这其实也是很无奈的,谁愿意搁置主权啊?只是不这么说的话,别人把石油都采光了,我们还在和他争论这是谁的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