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6 05:33:13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P——本金,又称期初金额或现值;
i——利率,指利息与本金之比;
I——利息;
F—— 本金与利息之和,又称本利和或终值;
n——计算利息的期数.
利息(税前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I = P * i * n
税后利息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1 - 利息税率)
利息税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 利息税率
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8年10月9日前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税 = 本金 * 利率 * 计息期数 * 20% = 税前利息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