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股东,甲占40(法人),乙占40(未参与经营),丙占20(我);有限公司09年注册,甲方负责经营,经营过程中亏损100多万元,之后辞职由我经营,自2011年2月份至今,由于甲方经营过程中遗留债务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8 02:05:07
三位股东,甲占40(法人),乙占40(未参与经营),丙占20(我);有限公司09年注册,甲方负责经营,经营过程中亏损100多万元,之后辞职由我经营,自2011年2月份至今,由于甲方经营过程中遗留债务
三位股东,甲占40(法人),乙占40(未参与经营),丙占20(我);
有限公司09年注册,甲方负责经营,经营过程中亏损100多万元,之后辞职由我经营,自2011年2月份至今,由于甲方经营过程中遗留债务较多且贷款压力较大,造成现经营过程中资金无法周转,8月份乙方将股份转让给甲方(现还没有办理工商更改手续);
如果我要求退股,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甲方如果不购买,是否还有其他程序?
我在半年的经营过程中追加投入资金24万元(有财务清单),应该怎样追回?
甲方名下无任何资产,我有住房一套,并且公司购买的3辆车均在我的名下,是否可以列为个人财产?
自2010年11月份之前,我主要负责出纳及业务工作,公司并未没有标准制度,尤其财务方面,只有一个先进日记账,也没有任何凭证,这件事情如果以后追究的话,应该怎样处理?
我的个人财产,如住房(仅有一套)是否会被列为追债对象?
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才能摆脱?
三位股东,甲占40(法人),乙占40(未参与经营),丙占20(我);有限公司09年注册,甲方负责经营,经营过程中亏损100多万元,之后辞职由我经营,自2011年2月份至今,由于甲方经营过程中遗留债务
1、没法退股.除非有其他人愿意接受你的股份,比如甲或其他公司以外人的.那可以办股权转让.
2、无特殊情况,可以算是对公司的借款,以债权人身份主张公司偿还.有特殊情况具体研究分析.
3、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股东的出资应该算公司资产.你以公司的款项购车应该列在公司名下,列在你的名下,应该追回.
4、看具体情况,如果你负责账目,就有义务说清楚相关支出和收入,且要提供凭证.如果手续不全,但有公司其他股东的签字认可,也可由大家一起承担.
尽量协商,看能还转让股份退出.
如果你们出资到位,且没有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仅是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不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了.但你们操作有问题,比如公司的钱买东西到你个人名下,还有公司账目不清,这样的话,恐怕追究起来股东个人很可能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