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标准是怎么界定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17:06:33
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标准是怎么界定的?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标准是怎么界定的?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标准是怎么界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战时立功的原则、等级、标准、批准权限和实施方法的法规性文件.中

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标准是怎么界定的?
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标准是怎么界定的?

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标准是怎么界定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关于战时立功的原则、等级、标准、批准权限和实施方法的法规性文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1963年9月2日颁布.共10条96款.《条例(草案)》规定,凡是个人或单位在执行战斗和战斗保障等任务中,成绩良好,超出一般水平的,都应当评功授奖.功分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授予英雄或模范称号.评功贯彻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群众评议、党支部审查、领导机关批准或领导提名、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必要时也可由领导机关直接评定.对于立功或者获得英雄、模范称号的个人,还分别授予立功奖章或者英雄模范奖章,由部队首长通令嘉奖,领导机关发给立功证书,酌情给予物质奖励,并向其家属发喜报.对于立功的单位,由部队首长通令嘉奖,领导机关发给奖状;立一等功或获得英雄、模范称号的单位,授予奖旗.《条例(草案)》还规定,凡是牺牲或病故的人员生前有功绩的,一律评功,符合英雄或模范条件的,追授英雄或模范称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主要是:(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百分之三十五; (二)被军区(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百分之三十;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百分之二十五;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百分之十五;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百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