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和法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15:05:41
法和法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法和法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法和法权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法的概念因为学派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实证主义者认为法是权威性制定(authoritative issuance)和社会实效(social efficacy).而在法实证主义者中,区分法的概念有两大类: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非实证主义者的法的概念中不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要素,而且可以包括社会实效性要素和权威性制定要素.法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对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是: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法的本质反映法的阶级性.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确定的.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分析社会的特点在于:认为法律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系的反应;社会关系的核心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中心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而生产力则是不断发变化的;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最终导致包括法律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发展变化.这就提供了一个将法律置于物质能动的社会发展过程加以考查的唯物史观的分析框架.按照这种观点,立法者不是在创造法律,而只是在表述法律,试讲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冠以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所以,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与社会存在、社会物质条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
法权 法权概念应从广义及狭义层面上理解.广义上的法权概念反映其主观应该性,而狭义的法权概念反映其实然客观存在,即法权是通过法律确认与保护的权利.法律性是法权的最基本属性,也决定了法权的缺陷性. 法权关系,根据马克思的研究,简言之,就是指由国家保护着的,以法律手段调整社会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和要求基于法律而产生,以人们在社会生产和其他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法权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因而,社会主义法权关系与资本主义法权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我国社会经济关系正处于转型时期,法权关系的发展变革必须与之相适应,其目标和任务就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