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与读书六年级水平的 500字左右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2 21:56:13
作文我与读书六年级水平的 500字左右
作文我与读书
六年级水平的 500字左右
作文我与读书六年级水平的 500字左右
与读书
我想我的读书多半还基于消遣的层次,只是逮住什么读什么.甚至我曾开玩笑的对一朋友说:在英文里浸泡久了的人一看到方块字就像饿狼扑向死婴,哪怕是广告也恨不得唾星四溅的读上数遍.自习室里偶有学友拿报纸铺桌以示爱干净,我总会逮住人家出去的当间儿,一屁股坐上人家的位置,忘乎所以,津津有味儿的读起来,读完之后一看出版日期不是2001就是2002.自笑自乐之余也不免意犹未尽的安慰自己:有的读就是,管他哪一年的报.偶遇好文,见主人面善,就央求几句,送之于我,面不善者,就拿笔在临时的破本上摘抄下来.
如此的如饥似渴,听起来好象在标榜我多么的爱看书似的,其实这里面有个说法:叫"书非借不能读也"更应该叫"书非难读到不能也"家里满满的两书架的书,也没见我如此的饥渴.甚至83至85年的《小说选刊》也被老爸一期不拉的保存着.那时的小说选刊不像现在的很薄32K的便于携带的杂志而是很厚的16K的掂起来沉甸甸的多以中篇小说为主的书页发黄书香醉人的那种.它们被一摞摞的陈列在书架的底层.一本很厚的《小说选刊》够我在厕所里读上几天.因为我认为上厕所的时间不能浪费掉,而在非上厕所的时间读小说就是在浪费时间,但上厕所的时候没事可做就只好拿相对不算浪费时间的方式来珍惜时间.大多时候,读小说读到尽致处,忘了起来,直到老妈在外面大喝一声:"还不出来",慌乱中把所读那页书角一折,放置厕所一隅等到下次入厕再读.久而久之,竟养成了一种恶习,当我想起读到半拉的小说的时候就往厕所里跑.一天里大部分时间荒废在厕所里.又添了一桩老妈认为我是"怪人"的理由之一.
再后来学习成绩一塌糊涂.老妈把这一切的罪过都归于小说的头上.三令五申,尾追堵截,决不让我再染指小说.书桌上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书籍都被列为禁书,甚至不惜一切手段搞突然袭击.如山的军令,敌我的悬殊,考试的压力,分数的耻辱使我缴枪弃械,举手臣服.虽然老妈在我身上所努力的一切都被目前的局面所证实收效几乎为零,但至少老妈吸取教训在她的第二根苗苗刚刚萌芽时就晓之以理地让小妹知道成绩分数的何等重要,以至妹妹在老妈设计的康庄大道上走的稳稳当当,没有丝毫的闪失.使我在近乎空白的失败之路上也有丝丝的成就感,牺牲我一个保全一家人,何乐而不为.至少我的血的教训证明了爱看小说的孩子是不咋成器的孩子.
我与读书
家乡有个风俗,就是在一个小孩出生后,在一个盘子里放上几样东西,任之挑选,他拿到什么,他的一生就会对这种东西情有独钟.我想我当时一定是拿到书了,以至以后的我是如此的喜欢读书. 应该说,我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爷爷是个读书人,在当时来说,也算是个秀才,作过文职官员,后又当过教师,爸爸也是个教师.于是他们把对书的热爱倾注在我身上.读书必从识字起,在我四岁时,爸爸就在房间的墙壁上挂满了字帖和一些连环画,教我认字读书.每当我早晨出去玩或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爸爸总先让我从卧室到厅堂逐一把字认出来,把连环画里的故事讲个大概,才让我出去玩或睡觉. 第二年,爸爸认为我认字差不多了,就送我去读书.上了学,以前学过的字有了用武之地,新发下的语文书,爸爸房间里的图书这些我第一次读的可以称之为“书”的书无一不被我翻的稀烂.一次,爷爷考我,在黑板上写下“毛泽东”三个字,指着其中的“泽”字让我认,被我一下便认出来了.爷爷惊奇的问我:“你怎么认得,一年级并没有教这个字,以前也没教过你呀.”我自豪的回答:“前面一个‘毛’字,后面一个‘东’字,中间肯定是个‘泽’字了.”爷爷高兴地摸着我的头,笑道:“好,好.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孺子可教也.” 从此以后,爷爷就不断拿些描写古人机智应变的书拿给我看.应该说,这些书对我的启蒙教育起了很大作用,其印象之深刻以至于至今我还记得其中大部分内容. 大一点到了四五年级,由于爸爸亲自教我语文,使我对语文产生了浓厚兴趣,求知欲也更强了,也更喜欢看书了.这一直影响到我现在读高中,而且将影响我终生.爷爷给的那些书也看完了,无书可看,爸爸便订了一些杂志给我看,当时最感兴趣的便是肖复兴辅导肖铁的一些文章.尽管如此,书还是少了,我边把家里的藏书拿出来看,中国古代许多名著我就是在那时看完的. 后来,考入县城去上中学,当时,书店少的可怜,我以为与书的缘分便到此为止了,这使得我很难过,没多久,我又开颜了,因为学校图书馆里的书我多数没看过.从此,我便成为图书馆的常客了,每天直到关门我才依依不舍地被人赶出来.就这样,去图书馆里过日子一直过到现在高中. 我知道,在书和知识的海洋里,我永远无法到达彼岸,但我不会放弃用书作为渡船.因为我能慢慢靠近它
我与读书
如果你是一个古人,假若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那么读书将会是一件异常奢侈的事情.其实说“奢侈”或许还不能完全表达我的意思,很多时候,读书很可能只是一种古代穷苦人梦中“昙花一现”的梦想.
相比古人来说,现代人就显得尤其“幸福”了.经济生活的相对富裕,国家政策的强力保障,似乎没有任何理由再能阻止我们去和“书”做进一步的亲密接触.只要我们需要,我们完全有能力、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读到我们所喜欢的书籍.当读书不再成为一种负担,读书于是变成了一种休闲,一种时尚,甚至成为某些人士的一种精神上生活的必需.
我爱读书.从小就爱,爱得近乎于疯狂.从几十页小开本的图文并茂的小人书,到很多人感觉近乎枯燥的专业著作,只要是“开卷有益”,多少都要捧读一番.尤其是每逢入寐,必先要静卧床上把读几刻,否则必是彻夜辗转难眠.尽管它让我的视力每况愈下,然而在它的诱惑面前,即使因此而成为“书盲”,我亦无怨无悔.
——书从来就是一种神奇的工具.它不但可以让你明智,让你心旷神怡,还能让你迷惘,让你莫明的心痛.我喜欢读书带来的这些感觉,有时像一缕春风,有时又恰似一阵秋雨,让我欢喜亦让我忧.而这不正是真实的生活体验吗?欢乐与忧虑同在,成功与失败并行,多彩的世界,本该如斯.
工作前要读书,读书可以带给我们智慧和机遇;工作后要读书,读书会让我们的工作更出色,使我们的个人魅力更富足;生活里更要读书,谁也不能否认,读书不会令我们的精神世界变得愈加充实.
在业余时间里,而我更偏爱的是读文学类的书籍.自幼酷爱文学的我,对古典文学尤其衷爱有加.在我的小小书房里,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几多名家史籍整齐地码在书架上随时听我召唤:可以追随司马迁进入上自炎黄、下至武帝纵横几千年的古代隧道;也可以邀陶渊明携手同游“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世外桃源;是吴承恩初次教我堪破西游路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是施耐庵带我结识梁山泊里的一众义薄云天的英雄豪杰……在书中,我看到了英雄保尔阿察金的成长过程,体验到了茶花女玛格丽特的内心世界,我多次邂逅《射雕英雄传》里郭靖憨厚的笑脸,却每每不忍目睹《安徒生童话》中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愁容……在书房里,我还气定神闲地欣赏了《窦娥冤》、《茶馆》、《罗密欧与朱丽叶》等中外名剧;甚至在炎炎夏日和皑皑隆冬里都能到祖国的名山大川及至世界各地畅游.有道是“读书乐、乐无穷”.读书不但让我了解了自然,了解了社会,了解了人生,更使我进一步认识了自己.
宋真宗曾有劝世人学文云:“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种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但我个人却不赞同闭门读书,脱离实践,唯把读书当作敲门砖铺路石以遂平生之志;相反我倒觉得弗兰西斯.培根说得好:“人的生性犹如野生的花草,读书学习好比修剪移栽……精神上的种种缺陷,都可以通过读书来治疗.”
此之可谓读书的最高憬悟吧!既然读书可以使我们摆脱愚昧,走向文明.既然书籍是帮我们通向成功走向快乐的阶梯,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懈怠自己疏远读书之心呢?
——一起来读书吧,因为只有书,才是真正离我们心灵最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