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一.以个人每月工资收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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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一.以个人每月工资收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一.以个人每月工资收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
一.以个人每月工资收入额减去3500元后的余额作为其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纳税级数\x05个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x05纳税税率
1\x05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x053%
2\x05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x0510%
3\x05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x0520%
4\x05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x0525%
5\x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x0530%
6\x05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x0535%
7\x05超过80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一.以个人每月工资收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办法如下:
甲:1500×3%+(4000-1500)×10%=295(元)
乙:1500×3%+(4500-1500)×10%+(6000-4500)×20%=645(元)
答:甲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295元,乙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645元.
1500×3%=45(元)
(95-45)÷10%=500(元)
1500+500=2000(元)
答:丙每月工资收入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