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课改版语文9年级下册鱼我所欲也课下注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03:42:42
北京课改版语文9年级下册鱼我所欲也课下注释
北京课改版语文9年级下册鱼我所欲也课下注释
北京课改版语文9年级下册鱼我所欲也课下注释
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与:给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好处. 23.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已;停止,放弃. 28.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