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州长读后感黑人州长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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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州长读后感黑人州长的读后感
黑人州长读后感
黑人州长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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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莫里森
托尼·莫里森是美国黑人女作家.生于俄亥俄州钢城洛里恩,父亲是蓝领工人,母亲在白人家做女佣.1949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当时专为黑人开设的霍华德大学,攻读英语和古典文学.曾担任高级编辑,为拳王穆罕默德·阿里自传和一些青年黑人作家的作品的出版竭尽全力.她所主编的《黑人之书》,记叙了美国黑人300年历史,被称为美国黑人史的百科全书.70年代起,她先后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和巴尔德学院讲授美国黑人文学,并为《纽约时报书评周报》撰写过3O篇高质量的书评文章,1987年起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讲授文学创作.莫里森的主要成就在于她的长篇小说.著名的有:《最蓝的眼睛》(1970年)、《秀拉》(1973年)、《所罗门之歌》(1977年,获美国图书评论奖)、《柏油孩子》(1981年)、《宝贝儿》(1988年,获普利策奖)、《爵士乐》(1992年)等.
·令人窒息的命运
——托尼·莫瑞森《最蓝的眼睛》读后感
莫里森的作品是几年前一位朋友介绍给我的.我读过她的《宠儿》、《所罗门之歌》,读罢之后,给我的震撼是难以想象的.之后我沉闷了很长时间,很长时间没有再读其他作者的书.
或者当你习惯了自然界的生死循环,当命运最终归宿注定了人类的悲剧又无法挣脱的时候,除了不停地恸哭和控诉,唯一的做法就是对一切漠然视之,那么,莫瑞森是在恸哭还是在控诉呢?或者都不是,她是在向人们揭露一个不争的事实:面对种族歧视、人类罪恶等等演变而成的暴行,单个人的是无力阻止的,但只要这个人没有漠然视之,而有了要去阻止的愿望,那么哪怕他或者她发出的声音是十分微弱的,其能量也是不可估量的.莫里森便是这样一位作家,她无力阻止命运施予黑人们必然的悲剧,但她却用笔发出了自己孱弱的微不足道的声音.通过她的笔,人们了解了她所属于的那个民族的过去和现状,同时让读者由此及彼的把她笔下的人物所遇的苦难推及至世界上众多的有色人种.由此,我们可以说,托尼·莫瑞森最完美的履行了一个作家应尽的义务的责任.
或者苦难与挣扎不是某一个民族的专属,它原本是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所共有.这些人没日没夜的为了生计而奔忙着,麻木不仁不对待上苍赐给他们的任何不幸,却无处申诉,无由申诉.与那些饥寒交迫的挣扎着为了一条贱命而苟延偷活的人们相比较,莫瑞森的声音代表着历史的拷问:人类的迷茫与堕落是否还将继续下去?有没有力量阻止?
翻开莫瑞森的书,你可以明晰而触摸到她鲜明的个性和永远的主题:“美国黑人命运的残酷,以及白人的西方文化和黑人的传统文化之间的对峙与冲突.”这个主题使她的创作从一开始就有了很高的起点.战争、种族、国家制度,乃至对整个人类的痛苦的思索都使莫瑞森的文笔格调显得广阔、宏大、无比萧索和神秘.人类用早已选择的一次次丧失理性的狂热的自相残杀,换来了建立在屠杀和战争之上的文明.假如有一天你突然清醒,开始拷问自己和他人的迷途和堕落时,才发现那么多被侮辱被欺凌的集体生命已经无端地消失,那种痛惜与冲动,会不会就是莫瑞森笔下那种经过深思熟虑的冲动呢?
回到《最蓝的眼睛》里来.《最蓝的眼睛》描写的是一个黑人女孩的悲惨故事.
蓝眼睛,是黑人女孩佩科拉最希望拥有的.她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因为父亲的酗酒,父母常常打架、辱骂、作爱,且全然不回避她和她的兄弟.她那双眼睛从小看到的就是丑恶,她希望自己拥有一双最蓝的眼睛,她幻想着:如果有一双最蓝的眼睛,她便可以通过纯洁的蓝色看到最美丽的世界,在最美丽的世界里,没有罪恶,也没有别人对她的歧视.但蓝眼睛却不属于她,父母因贫穷和无知而发生的打斗渐渐变成了家常便饭.佩科拉和她哥哥受不了这样的家庭.她哥哥因此而离家出走了“不下于二十七次”.而她呢,却因为年幼,再加上是女孩儿“只能试着用各种办法忍受这一切.尽管方法不同,感受的痛楚是深刻与长久的.”这便使她陷入孤独或者说是孤僻中.于是“每到夜晚,她就乞求得到蓝眼睛”,蓝眼睛真的可以让她从丑陋中看出美丽的世界,可以让她的父母因为不忍让美丽的眼睛看到丑恶的事件而不再打架了吗?一个很明智的回答是:不!纵然佩科拉有了一双蓝眼睛,也改变不了身为黑人并且是生活在最底层的黑人的命运,但作为一个幼小的女孩子最富于幻想的空间,蓝眼睛的世界便是最美丽的了.她这种对蓝眼睛的乞求从不间断过:“她充满激情地祈祷了整整一年.尽管多少有些失望,她并未丧失信心.要想得到如此珍贵的东西需要相当相当长的时间.”她希望通过对一双蓝眼睛的拥有,使她能奇迹般地解脱出来.但命运——或者是苦难、或者是贫穷、或者是她那受到畸视的种族和被同学的欺侮、或者是被生父的奸污——使她无法从噩运中解脱出来,只能愈演愈烈,越隐越深.虽然后来她真正的拥有了一双最蓝的眼睛,但她却不再能像正常的人那样用那双美丽的蓝眼睛来观看她身边的世界了.这又让我们有了一个痛心的可悲的认定:原来蓝眼睛里的美丽世界原一是属于不正常的人拥有的,在佩科拉等的现实生存环境中是找不到的.
然后我们回过头来看佩科拉的父亲乔利,从他对佩科拉的毁灭不看,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竟然亲手将自己年仅十一岁的女儿奸污了!是人还是性口呢?但读完全书,除了对他的痛恨外,还能读出作者托尼·莫瑞森对他的同情.乔利是一个弃儿,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他的母亲刚生下他便把他丢弃在铁路旁的垃圾堆边.是他的年迈的姨婆把他拣了回来.姨婆以她那仅有的一点知识只教给了他长大,但却没有教会他怎么做人,没有教会他懂得羞耻及伦理.他对两性之爱的欢悦情趣在他与达琳的第一次交合中被一对白人毁掉,那一对白人同时还毁掉了他做人的自尊.虽然与太太相恋的时候他内心对家庭的依恋有所复苏,但不久便被白酒给彻底的焚烧了.如果说他没有努力做人那对他是十分刻薄的,他努力地找过工作,成家,知道有了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心里也很高兴,并重新回到初与太太相识时的光景,对太太的温存与爱跃然于作者的笔下,但对于穷人来说,任何的努力都乱不过烧酒,烧不过那些能让自己麻醉的物品,于是,他在这些麻醉物中丧失了本性,成了毁灭自己新生女儿的罪魁祸首,当他发现女儿怀上自己的孩子之后,羞于再见家人而逃之夭夭.从形式上看他成功的逃避了现实,但他却注定在痛苦中生活一直到死,他永远也逃不出他自己的罪孽!
作者在《最蓝的眼睛》里用颇具哲理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她的主人公或者是她的民族的命运,以及那些妄想改变无法改变的命运的天真,她写道:“1941年的秋季,金盏花没有出芽……当时我们以为金盏花发不出芽是因为佩科拉怀了父亲的孩子.其实多几分观察少几分伤感就能证明不仅我们的种子没有发芽,别人的种子也未发芽.连湖边花园里的金盏花那年也未发芽.可是由于我们对佩科拉的健康以及她孩子的平安出世极其焦虑,脑子里整天想的只有我们自己的魔力:假如我们撒下花种后接着说上几句吉利的话,种子就会发芽,一切也就太平无事了.”这当然是孩子的语言,假如一切都能通过说上几句吉利的话便能改变的话,或者这个世界便不是如今的世界,而是亚当和夏娃曾经居住过的伊甸园.
后来,作者长长的叹息着说出了她的民族和她所描写的那个阶层的无奈:“我们俩谁都未意识到可能是土壤本身太贫瘠了.我们把种子撒在自己的一小块黑土地里,就像佩科拉的父亲把他的种子撒在他的黑土地里一样.我们的幼稚与期盼和他的兽欲与绝望一样的一无所获.现在清楚了,在那些希望、恐惧、情欲、悲痛中惟一留存下来的只有佩科拉和那贫瘠的土地.乔利·布里德洛夫死了;我们的纯真稚气也死了.种子枯死了,她的孩子也死了.”
当我读完全书重新再看这一段的时间,我感觉我有些窒息,作为一个作家,托尼·莫瑞森是伟大的.她的伟大不在于她驾驭文字的娴熟,不在于她把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而在与当你读完了她的书之后,你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在物质生活日益发展的今天,如何才能解决各民族人们精神生活上的贫乏乃至堕落?莫里森就是通过她的的作品,细腻地关照了黑人的不同命运及他们的屈辱生活,同时也关照到一个阶层,一个生活在暗无天日的阶层的人们的命运和屈辱,让人们感到一种彻骨之痛,看到了一条模糊的朦胧若雾的艰辛的求生的路径.
·黑人老作家莫里森又出新作
《爱》(Love)是美国73岁的黑人老作家托尼·莫里森的第八部小说.莫里森的作品在美国的每所高中直至每所大学都被列为必读书目.她的作品主要是反映美国黑人的生活.为此她孜孜不倦地从事着这方面的创作超过30年.
莫里森是一位学者型的小说家.她1987年起出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讲授文学创作.她的作品
《所罗门之歌》曾获得过美国图书评论奖,《宠儿》获得过普利策奖,1993年,由于她“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像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莫里森获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爱》的背景被放置在1950年的东海岸边的一个小镇上.在那里,比尔·库什(Bill Cosey)拥有一处游览胜地,它是专供中上层黑人享用的.库什旅馆和库什旅游胜地在佛罗里达州很有名气.比尔热衷于慈善事业,他对有色人种的帮助甚至远远高于政府的援助项目.但他更喜欢热爱自己的人.海迪(Heed)、克里斯廷(Christine)、梅(May)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比尔·库什对这些女人有着深刻的影响力,甚至在他死后很久,这种影响力依旧是挥之不去的.
小说中的“我”是这个旅游胜地的一位雇员.小说以倒叙的手法,通过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很好地展示出了小说中其他人物的内心世界及其她们的行为动机.童年时期,海迪和克里斯廷相互之间有着纯洁而又牢固的友谊,直到比尔的出现.比尔是克里斯廷的祖父,比尔52岁的时候,从海迪的父母亲手里买回11岁的小海迪,他的希望就是打算让一个纯洁的少女为他生一个儿子.因为比尔始终没有从自己儿子(也就是克里斯廷的父亲)的去世中恢复过来,他想再要一个儿子.于是他把海迪看作是他的小新娘.梅,是克里斯廷的妈妈,她曾经被1955年发生在密西西比州的“民权运动”吓坏了,为此,她一直骂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是个麻烦制造者.她把海迪的到来看作是对她们这个上流社会生活方式的一种威胁,于是不失一切时机地做一些事情来羞辱这个小新娘.海迪和克里斯廷之间的友谊,在她妈妈的唆使下,被迅速地转变成为一种生活上的强烈仇恨.
小说中塑造出的多是被敌意、嫉妒和报复性所困扰的角色.小说中每一个人物都受到其他人物的排挤,每一个人物又都在极力向比尔·库什显示自己的感情.因为比尔·库什喜欢看到别人对自己的忠诚.小说的最后,也就是在比尔·库什去世后,这些女人为争夺财产的继承权而不断地勾心斗角.
莫里森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部小说充分展示出了她在文学方面的技巧.小说的情节尽管单一,但蕴涵的思想内容是极其深刻的.鲜明的人物形象和散文化的语言,以及独特的情节结构,是作者对自己文学才华的极好展示.
该书2003年10月28日由美国的艾尔弗雷德·A·奈波伏(Alfred A Knopf)出版集团出版
托妮·莫里森《爱儿》
一、
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1年出生于俄亥俄州的 诺兰 (Loran,
Ohio),先后受教于豪伍德大学(Howard Univ.)、康乃尔大学 (Cornell Univ.),后授书于南德州大学(Texas
Southern University)和豪伍德 大学,还曾任教于耶鲁大学、拉杰斯大学(Rutgers Univ.)和纽约州立大学阿本
尼分校,现任普林斯顿大学古典文学教授.她的处女作,即写于1970年的《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就已显示出作者超乎寻常的洞察
力和再现真实的成熟技巧.默利森著有六部小说,每一部都具有重要意义.她以纯熟的文学技巧和现实主义的手法取得了卓越的文学成就.她的创作实践将出自于美籍非洲女性的作品推向了二十世纪晚期文学精典的前沿.她在七十年代出版了作品《苏拉》(Sula)和《所罗门的歌声》(SongofSolomon);八十年代出版了《黑宝贝》(TarBaby)和《深爱
》(Beloved);九十年代初她又出版了《爵士乐》(Jazz).
1987出版年的《爱儿》是她最重要的作品,此作获1988年普利策小说奖.莫里森于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1996年她因对美国文学的卓越贡献而获得了国家图书基金会奖章.
莫里森是一位杰出的作家,她娴熟地潜入语言之中,并清除种族主义的羁绊, 赋予文学语言诗一般的光采.
她的作品《爱儿》在题材的深度上较之于其他作家的相关作品,有明显的拓展.她采用不同的人物视角,并穿差着意识流的手法,把每一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和他们各自对过去的回忆都展示了出来.
这部作品在结构上跨度较大,且十分自由.作品时间、地点的不断更换也许给读者一种混乱的感觉,但这正是作者的大胆之处,她相信读者的水平足够认识到她的艺术手法的高超之处,这一手法使得她能够在相对来说比较简短的小说中活脱地表现出多位人物的特点与经历.
莫里森把现实主义手法与民间歌谣成功地结合了起来,这一结合非但强化了其 文学的真实性,也强化了其独特的艺术魅力.
《爱儿》的故事情节简单,但作者细腻、客观地刻画了每一位人物的经历与内心世界.小说的作者似乎向人们暗示了这样一个信息:塞丝一家最终得到解救,是因着另一种真正的爱,那是源自于基督的、以及基督在这地上所建立的教会的对她们的接受,那才是一种真正的深爱.
评论界对于《爱儿》的评论角度各有侧重.较为多见的评论者把他们的目光放在对这部作品历史价值的关注上,不少评论家认为《爱儿》再现了美国的历史,琳达·克鲁霍兹说:“莫里森通过美籍非洲奴隶的行为与意识,而非通过占主导地位的白人社会的角度来塑造历史.”克鲁霍兹还指出,这一历史的再现不仅成为小说人物内心创伤得治愈的过程,而且也为读者和作者完成这一过程.她认为《爱儿》实际代表着已被遗忘的、过去的精神(spirit),这个精神“必须得到深爱,即使它既不可爱,又难以捉摸.”
也有人以神秘主义的眼光来看这部小说,甚至把《爱儿》当作一部关于闹鬼的故事来读.凯罗·E·史穆德说:“尽管这部小说在叙述上打破常规,因而对其进行的评论无法有一个整齐划一的结论,但它在叙述结构上始终贯穿着闹鬼的主题,直到最后生活中的这一混乱以鬼被驱赶而告了结.”
但莫里森为什么要如此着重笔墨去写一个关于鬼的故事呢?罗伯特·L·布劳德极有洞察力地指出:“《爱儿》实际上所代表的并不只是塞丝和丹佛尔所想象的一个亡灵(她们的女儿和姐姐)的再现,而代表的是整个灵界的声音,它代表了所有在黑奴制度残酷迫害下冤死者的亡灵的声音.”
托尼·莫里森(1931年—— ),美国小说和散文女作家,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1931年2月18日,莫里森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附近的罗伦镇,原名琪洛·沃尔德.她的双亲曾是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佃农,为了摆脱贫困,来到罗伦镇这个钢铁小城.莫里森是四个孩子中的老二,出生时正值大萧条时期,父亲靠做零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为了在经济上帮助家庭,莫里森12岁便开始打工,同时顽强地坚持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读完高中,1949年进入华盛顿专为黑人设立的霍华德大学.在校期间,莫里森利用暑期巡回演出的机会曾回到南方故土,吸收那里的文化营养.1953年大学毕业后,莫里森进入康奈尔大学深造,研究福克纳和吴尔夫的小说,于1955年获文学硕士学位.此后她先后在南德克萨斯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书.她与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并开始试笔写作.1964年与丈夫离婚后,莫里森离开霍华德大学,到纽约兰登出版公司当编辑.1976年后又担任教职,曾在耶鲁大学、巴德学院教授黑人文学和小说创作,现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
二、托尼·莫里森的文学历程:
在霍华德大学任教期间,莫里森常和一些诗人和作家聚会,使她萌生了创作的欲望.婚姻出现裂痕以后,她更以写作来求得精神寄托.《最蓝的眼睛》中小姑娘毕可拉的故事就是这时开始孕育的.但是,莫里森真正走上文学创作之路是在她到纽约工作以后开始的.
1970年,她的第一部作品《最蓝的眼睛》发表.小说写一个黑人小女孩获得了一双美丽的蓝眼睛,但却由此陷入了更加痛苦的深渊.这部作品是对当时流行的“黑人是美的”口号的一种反讽,为作者赢得了“当代美国黑人社会文学观察家”的称号.
莫里森最初步入文坛只是出于对文学的爱好,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缓解自己生活中的痛苦.但就在她开始发表作品之际,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发展到一个新的高潮.这使她自然而然地将个人痛苦与黑人妇女的生活现实结合在一起,从而在作品中形成了一种将神话色彩和政治敏感有机地结合起来的独特风格.
莫里森的第二部小说《秀拉》(1973年)刻画了一个有叛逆精神的黑人妇女形象,打破了以往黑人小说中黑人总是对白人又恨又怕的性格模式.秀拉傲睨一切,放荡不羁,我行我素,因而使她处于与老一代黑人和新一代黑人的双重矛盾当中.然而她明确反映了作者要求平等的愿望,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在《秀拉》里,社区中的人让秀拉留在那里,他们不会清洗她或把她埋掉,他们只是保护自己不受她的伤害,但她仍是社区中的一员.但是白人的渣滓,那些在《秀拉》里被高贵的白人世界抛弃的白人,在我们社区里却为所欲为,随心所欲”.作者以秀拉的叛逆与白人相对照,提出了黑人妇女应享有的权利.
第三部作品《所罗门之歌》(1977年)被认为是莫里森的代表作.小说从不同角度描写黑人戴德一家三代的历史,提出了一个尖锐的社会问题:在“自由平等”的美国社会中,今天的黑人青年一代是否仍在遭受西方精神文明的奴役?作者似乎认为,只有让黑人返璞归真,恢复本民族古朴的风范,才能逃脱这种精神的桎梏.《所罗门之歌》中的名字大部分是真实的,作者用《圣经》中的名字表现《圣经》对黑人生活的影响,将他们对它的敬畏和尊重与他们改变它的能力联系在一起.作者还用了一些基督教以前的名字,表现几个世界交织在一起的感觉.小说中的飞翔神话,其含义是会飞翔的黑人——黑人的自由.
在第四部小说《沥青娃娃》(1981年)里,莫里森运用了一个古老的故事.故事里有一个“沥青娃娃”,白人用他来抓兔子.“沥青娃娃”是一种称呼,就是黑鬼,白人把黑孩子、黑姑娘叫做“沥青娃娃”.莫里森说,沥青在西方故事里似乎很怪,但她在非洲神话中发现过一位沥青妇女.于是她开始考虑沥青.她认为沥青沆曾经是个神圣的地方,至少是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因为沥青是建筑用的东西.它直接从地里来,它粘合像摩西的小船和金字塔之类的东西.对莫里森来说,“沥青娃娃”意味着具有凝聚力的黑人妇女.这部作品是通向历史和预言的出发点,也就是莫里森自己所说的抹去神话上的尘埃,进一步看看里面隐藏着什么.
第五部小说《宠儿》非常畅销,有讨好读者之嫌.小说结构复杂,人物众多,故事中夹叙故事,以蒙太奇的手法进行切换.小说写美国南北战争后的所谓重建时期,女主人公十八年前被残忍地割断喉咙死去,死后阴魂不散,经常作祟,以此返照往事,揭露不人道的奴隶制的残酷压迫和剥削.
《爵士乐》(1992年)是到现在为止莫里森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黑人妇女渴望得到一个金发男人的爱而毁掉了自己本来可以得到的幸福,走上了几乎精神失常的道路.身为黑人而向往白人特有的金发碧眼,与白人的审美和价值标准认同,其结果必然是失去自我同一性,酿成悲剧.显然,莫里森在这部小说里融进了少数民族话语理论和女权主义的观点,她意识到在白人文化与价值观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黑人要实现自己的生存价值将非常困难.他们既要反对主流社会,为了生存又要认同于主流社会;他们处于主流文化的边缘,但又千方百计想进入他们所反对的主流文化的中心.他们身上充满了悖论和矛盾.莫里森的这一认识使她的作品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也可以说对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大有好处.
综观莫里森的创作历程,可以说她成功地将现实主义与神话结合在一起,善于以口语化的语言和象征的手法描写妇女形象,以民间传说和童话渲染气氛.但更重要的是,她反映了一种进步的文化思潮,表现了美国社会中黑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发展,而这无疑得益于她对文化研究成果尤其是女权主义研究成果的运用.
三、托尼·莫里森授奖情况:
授 奖
1993年12月7日早上,托尼·莫里森正在伏案写作,一位朋友告诉她:“你已经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据说她有好几个小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后来瑞典文学院诺贝尔奖委员会打电话正式通知她这一消息,告诉她随后将寄正式通知时,她急切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为什么不给我发个传真呢?这样我就不会以为这是梦境了.”
授奖辞指出:托妮·莫里森是第一流的文学艺术家.她的语言如诗一般璀璨.她深入到语言内部本身,力图将语言从种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她以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充满诗意特征的小说,“生动地再现了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受奖演说
莫里森获奖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莫里森认为,自她的第一本小说《最蓝的眼睛》起,写作便成了与世界紧密结合的一种方式.清理过去成为一种必要,一种可能,而整个选择过程有规律,有方向,是真正的思考,完全不同于简单的感受和解决某个问题.“写作是我唯一为自己、靠自己做的工作.在写作中,你可以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行使自己的主权.所有的感觉都在发挥作用,有时是同时,有时是先后.当我写作时,我所有的经验都是关键的,有用的.……我认为,写作赋予我的正是万有引力、空间和时间在舞台上赋予舞蹈者的东西.它充满活力、和谐,流动而又宁静.”
语言是莫里森小说的最大特色.小说家想让黑人的语言恢复其原有的力量.那是一种丰富但并不华丽的语言.……语言必须仔细推敲,看上去又像信手拈来.它不能流汗.它必须含而不露,同时又撩人心旌.它是黑人非常喜爱的东西——说话时文字在舌尖上逗留、揣摩、玩味.它是一种爱,一种激情.它的作用和布道士一样:使你离开座位站起来,使你忘记自己,倾听自己.
莫里森认为,到处都有这种有害的社会学批判:“小说A比B或比C好,因为A写的更像大多数黑人的真实情况.”这种观点不可饶恕.“我个人对那些特殊的人着迷,因为我在他们身上发现了适用于普通人的特征.黑人作家写了一些关于普通黑人生活的书.我不写这种书.黑人读者常常问我,‘你的书为什么这样忧伤,这样悲哀?为什么不写一些积极的东西?写健康的关系?’……我写的东西我想可以称作悲剧形式,里面有净化和启示.我倾向于悲剧.”
四、评论界对托尼·莫里森获诺贝尔奖的反应:
哈佛大学著名教授盖茨在获悉莫里森获奖后说:“她是位技巧高超的文学大师,这一点人们往往会忽视.她和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及弗吉尼亚·吴尔夫同样伟大,同样具有创造性.”女作家欧茨获悉莫里森获奖后说:“噢,她得了?我还知道.这真是个奇迹,她是个奇迹般的作家.她理应获奖.”著名黑人女作家艾丽丝·沃克评论说:“没有人比托尼·莫里森写得更美,她始终不懈地探索非洲裔美国人的复杂性、恐惧和生活中的爱.无理的批评没有阻止她,过分的赞美也没有使她跌倒,她是配得上这一荣誉的作家.”
当然,持不同意见者也大有人在.理查兹·约翰逊认为,莫里森获奖“只不过是善意的臣邦政治的胜利”;而批评家斯坦利·克劳西则讥讽说:“我希望这项奖金能鼓励她写出好一点的作品来.”英国报纸普遍表示莫里森获奖“出乎意料”,认为评奖中非文学的因素占了很大比重.也就是说,在多元文化主义和女权主义的影响之下,作为黑人和妇女的莫里森捡了个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