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之前,中国政府收回了英国在华的什么特权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3 08:46:59
1934年之前,中国政府收回了英国在华的什么特权
1934年之前,中国政府收回了英国在华的什么特权
1934年之前,中国政府收回了英国在华的什么特权
协议关税、领事裁判权、租界、租借地、通商口岸等特权是19世纪的遗物,进入20世纪以后,维护这些背时的特权有赖于创设这些特权的实力.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的实力却开始衰落.
英国在中国的强国地位被日本和美国取代,远东的格局越来越取决于日本和美国.列强之间越来越难以合作.英国更多地依靠美国,希望英美之间的关系会比日美间的关系更加可靠.但事实远非如此.英美之间在对华政策上虽然有过合作的迹向,但美国愈益倾向于放弃合作而自行其事.
而中国民族主义方兴未艾.虽然中国缺乏贤明统一的政府,军阀之间的战争持续不断,但在所有中国人中,普遍滋长一种新的情绪,人们不满于国内的政治衰败,也不满于列强对待中国的轻蔑方式.在一个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落后国家面前,帝国主义的西方大国势必亟亟于维护自己在其中的各种利益.相对于其他列强而言,英国虽然处在衰落之中,但其拥有的在华经济利益仍然位于列强之首,因而,英国成为中国民族主义进攻的主要目标,经常感受到各通商口岸的抗议浪潮.
由于上述因素的作用,1918—1945年间,英国在华主要特权逐步被撤废.
协定关税制度1925年9月,关税特别会议在北京举行时,英国提出只有废除厘金,中国才能征收华盛顿会议同意的附加税(普通品2.5%,奢侈品5%.).废除厘金是同意中国关税自主和进行债务整理的基本前提.会议同意向各国政府提议,答允中国自1929年1月起实现关税自主,同时也应得到中国政府废除厘金的承诺.但关税会议断断续续开到1926年4月,未能达成任何实质性的、一致性的决议.英国在1926年“十二月备忘录”中许诺同意中国关税自主,赞成解除外国对中国关税收入的控制,提议组织一个国际性的委员会解决治外法权问题.与此同时,北京政府和南方的国民政府迳自征收附加税等税.美国基于自己的利益,率先同意中国关税自主,英国等主要国家也同中国签订了承认中国关税自主的协定.
领事裁判权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两度提出废除领事裁判权的要求,但英国等列强宣称,中国尚无现代意义上的司法机构,没有被普遍认可的民、刑法典,也缺乏一个能够控制全国局面的中央政府.因而,列强宣布,只有当中国的司法和行政状况改进至它们认为满意时,才能放弃领事裁判权.20年代末,国民党政权在国民的压力之下,也为了提高自己统治的合法性,提出修改不平等条约.治外法权成为西方处理对华关系中备受指责的帝国主义行为的符号和标志,成为中国人不满情绪的焦点.1929年春,国民党政权开始与列强谈判废除治外法权.“九·一八”事变时,谈判中断.13年后,西方列强为了增强中国这位战时盟友顶住日本进攻的决心,才决定采取最后步骤,放弃领事裁判权及相关特权.这对中国来说差不多只是一种精神上的慰籍.
租界中国大革命时期,汉口、九江民众的斗争冲击了当地的英租界.英国政府认为,如能满意地解决冲击汉口、九江租界事件,就可以防止在其他地方特别在上海发生类似事件.1927年2月19日、3月2日,中英双方签署交还英租界的协定.在群众运动的压力下,英国也放弃了较小的厦门、镇江英租界.其余英租界在太平洋战争期间遭到日本的扫荡.战后,国民党政府从日本人手中收回原英租界.
租借地英国对在中国的两块租借,着力维护的是新界租借地.华盛顿会议上,英国同意交还威海卫租借地.中英双方经过长达9年的谈判,于1930年签订了中英交收威海卫专约及协定,英方继续保有租用刘公岛的特权.在废除治外法权的谈判中,中国坚持收回新界,英国则称,新界问题不在新约谈判的范围之内,但表示愿意在战后谈判该问题.尽管蒋介石政权曾将收回新界作为新约签字的必要条件,但最后还是作了让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英国重占香港,恢复在当地的殖民统治.国民党政权未能强硬地推进自己的主张.
废权交涉的历史进程充分表现出英国维护在华特权之顽固与中国半殖民地外交之妥协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