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刑法犯罪种类如题 是论述题!那十条我都知道..麻烦勒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8 11:46:54
论述刑法犯罪种类如题 是论述题!那十条我都知道..麻烦勒
论述刑法犯罪种类
如题 是论述题!那十条我都知道..麻烦勒
论述刑法犯罪种类如题 是论述题!那十条我都知道..麻烦勒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也说对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危险.从行为的表现形式上看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公用工具、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其构成条件为: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对不特定多人的死伤或重大公私财物的广泛性破坏,而不是侵犯某一特定个人的人身权利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的少量损失.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于其他各类犯罪的最本质特征.(2)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后果,或者虽未造成实际损害后果,但却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这类犯罪中的某些具体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行为,足以危 害公共安全的,即构成犯罪的既遂.(3)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应由特殊主体构成.(4)主观要件有些犯罪表现为故意,有些则为过失.过失犯罪比较集中,是这类犯罪的又一显著特点.(二)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其特征为:1、犯罪主体:自然人,某些犯罪最需要具有特定的身份.2、主观方面:故意3、客观方面:12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4、犯罪客体:国家安全.(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在市场经济运行或经济管理活动中进行非法经济活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的生命权(即生存权)和健康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也不能非法剥夺.公民的民主权利主要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通信自由权等.刑法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能够更好的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并使其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作为专章加以规定.这一章主要包括以下罪名: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罪、破坏选举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五)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侵占罪;敲诈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表现为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者秘密的方法,攫取公私财物,挪用单位财物,或者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客观表现:其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其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如侵占罪.其三,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如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四,毁坏公私财物,使财物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丧失的,如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从侵犯财产罪的行为方式上看,大多数犯罪只能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例如,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罪,不可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但是,侵占罪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六)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良好的社会秩序既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生活进行管理的目标,也是使国家各种管理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保证,同时也是国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因此我国历来注重用刑法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其构成特征为:(一)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即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形成的正常的社会秩序(二)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些行为可以分为以下九类:(1)扰乱公共秩序;(2)妨害司法;(3)妨害国(边)境管理;(4)妨害文物管理;(5)危害公共卫生;(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其中,绝大多数行为表现为作为,少数行为表现为不作为.(七)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其构成特征:1、危害国防利益罪侵害的同类客体,是国防利益.所谓国防利益,是指国家为提高国防物质基础建设水平,加强国防管理,防备和抵御侵略与颠覆,捍卫国家 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维护部队声誉,而享有的进行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建设和斗争等活动的排他性的权利.具体包括作战利益与军事行动利益,国防自身安全, 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物质基础,军事斗争,国防管理秩序等等.任何人(主要指非军人)实施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行为,冲击军事禁区行为,拒绝逃避服兵役 的行为,都会危及国防利益.为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上述行为均作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2、危害国防利益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 务,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其中,所谓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战时造谣惑众扰乱 军心,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等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所谓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是指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 讯,向武装部队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伪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以及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牌照等专用标志 等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所谓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是指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或扰乱军事管理区,煽动军人逃离部队,或者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在征兵工作 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等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所谓拒绝逃避履行国防义务,是指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以及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 役等具有严重危害性的行为.所请损害部队声誉,是指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行为.3、危害国防利益罪的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且一般都是非军人.但也有少数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如刑 法典第368条第2款规定的阻碍军事行动罪,第374条规定的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等.此外,单位也可成为某些危害国防利拚罪的犯罪主体,如第370条规定的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等.(八)贪污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九)渎职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特征为: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或者说本罪为身份犯,即只有那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刑法第398条第2款规定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除外.所谓特定身份,在本类罪中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各级国家机关中的管理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刑法把一般国家工作人员排斥在本罪的主体之外.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具体来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国家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等部门的公职人员,还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的公职人员.2.本罪的主观方面,有的是故意,有的是过失.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33个罪名中,有24个罪名只能由故意构成,有9个罪名只能由过失构成.3.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括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行使职权而任意扩大自己的职务权限;所谓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职守、不按规程或规章行使管理职权;所谓徇私舞弊,则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视神圣公职如儿戏,为了一己之私而徇情枉法.应当指出,一般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的行为并不都构成渎职罪,只有那些因为渎职行为而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犯罪.4.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所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正常活动,如各级行政部门(包括工商、卫生、内外贸易、海关、教育、财政税收、交通、农林渔政等部门)、司法部门的正常管理活动.渎职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失职行为,而这种严重的失职行为显然是对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的严重侵害.(十)军人违反职责罪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战时预备役人员以及其他军内在编职工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构成军人违反职责罪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1.必须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才能构成本罪.2.必须实施了违反军人职责的行为3.必须是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4.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