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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作文
只做命运的朋友
多年后依然能沐在阳光下的他,早已明白跟着他的是什么--那是他漂泊在时光中的命运,是他的生命之舟在红尘中溅洒过的无数浪花的总和.
命运,现在他有更多的时间来想一想这个问题.想来他空茫的视野中,有多少匆匆过客,浮云过目;有多少如烟的往事吹落几度闲愁满地.只有它,只有命运,忠诚地出现在路的前方,等待、守望、微笑、哭泣.那是他作为一个人的宿命,就像一株草、一条虫,所要终生依附的宿命.他不敢妄自揣度别的生命,因为命运界定了他所能理解的极限.他也许不会拥有一只鹰远在天宇之上的高傲与犀利,也永远不会懂得一株小草在枯荣的季节中如何微弱而顽强,但他会作为一个人,在命运的端点之间选择一条独一无二的路,他不问路的归宿,不管它是冗长还是狭促,有命运为伴,他走在任何一条路上都会有一种生有所栖的安然.
是的,他和命运一起走过的路,他总记得有那么一棵树,它就像眼前的这棵杨槐,秋阳渲染着满树金黄的忧郁,而所有的枝叶都呵护着那几簇在金黄中微笑得很纯粹的嫩绿,而那些依旧的嫩绿便是他回忆中永远的净土--他生命中纯美的快乐,命运中的快乐.
当然,没有谁的生命中只有铺满鲜花的温床,一棵到了深秋的树怎么能没有枯叶呢?当他被自己疼爱的往日门生们扣上高帽子,压弯脊梁在大街上任人唾弃,在自己曾经倾尽心血的孩子们面前被污言秽语所批斗,他的心灵也承受过不能排遣的沉重.当妻子因为一个被忽略的病痛被命运夺走,他在她身边,握着她苍老如柴的手,在浑浊的老泪和渐低的呜咽声中,他听到命运轻微的伤感的叹息.不过他一直热爱着一句话:"愿你的生命中有足够多的云翳,来织成一个美丽的黄昏."无云的天空不会有变化万千的美丽,没有痛苦的人生也不会完整.所以他虽然没有如庄周一样在一生的所爱离开之际击钵而歌,但他把那块撕裂了的伤口藏在了内心深处,平静地吮去咸涩的泪水,用对痛苦的默默奠祭,宽容着恶作剧的命运.
这时,一缕淡淡的蓑草香浸入了他的肺脾,他想到那些蓑草春天的样子,想到曾和春天里的草一样青涩,热血沸腾的年纪.少年的轻狂,意图主宰自己的命运,他有整个血气方刚的季节与命运竞技、争夺、乃至搏斗,直到自己像如今这样心如止水,他的锋利遗失在与命运搏斗的战场里,如今他心平气和的以慈父似的心情抚摸磨砺成平缓的棱角,与命运握手言和.他觉得他和它是相生相惜的,生命中的快乐是与它分享的甘甜,生命中的苦痛是与它共历过的患难,他们其实是一对患难之交,一同走来,也将相互搀扶着走下去.
与生活讲和
—— 余秋雨《最后的课程》读书笔记
这本《名家新作》是借来的,里面有三部长篇小说,一部散文集.散文集是余秋雨老师写的,书名叫《霜冷长河》.余秋雨的文章对于我来说,常常觉得深奥难懂,因此读得不多.拿到书后,读了第一篇散文,就觉得读不下去了,于是改读小说,两部小说,很快读完,无非是爱情,婚姻的纠结,看完过后,觉得除了知道了一个令人感慨又无奈的情感故事外,一无所获.百无聊赖之际,又开始看余秋雨的散文.无意中看到了这篇《最后的课程》,竟然再也放不下,一看再看.合上书,心想,这书,终归是要还给人家的,文章看是看了,可终归没有留在脑子里,一旦没了书,仍然是白看.于是,就想起了做读书笔记.
家里最近书不少,也常看,常常看的时候,感慨良多,过后什么都忘记了.造成每次拿起书,都像是从未看过一样,越来越觉得有做读书笔记的必要了.就从这篇《最后的课程》开始吧.
这本书是余秋雨为美国一位作家的书籍《相约星期二》中文版做的序.《相约星期二》是一个学生的听课笔记.这个学生就是美国作家米奇,这个老师是他十六年前的老师莫里,莫里老师身患重病,即将离世.他提出要给他的学生米奇上最后一门课程,每周一次,时间是星期二.书中讲述的是莫里老师临终前对人生的思考.这篇序分四个部分,一,他终于来了;二,与生活讲和;三,文化的误导;四,终身的教师.与我引起共鸣的是第二部分:与生活讲和.
对于一个濒临死亡的老人,莫里老师的心态,让我非常敬佩.他几乎是逼视着自己的肌体如何一部分一部分衰亡的,今天到哪儿,明天到哪儿,步步为营,逐渐摧毁,这比死亡要残酷的多,简直能把人逼疯.他说:我的时间已经到头了,自然界对我的吸引力就像我第一次看见它时那样强烈.
对于别人的照顾,莫里老师是这样说的:“我感觉到了依赖别人的乐趣.现在当他们替我翻身,在我背上涂擦防止长疮的乳霜时,我感到是一种享受,当他们替我擦脸或按摩腿部时,我同样觉得很受用.我会闭上眼睛陶醉在其中.一切都显得习以为常了.
这就像回到了婴儿期.有人给你洗澡,有人抱你,有人替你擦洗.我们都有过当孩子的经历,它留在了你的大脑深处.对我而言,这只是在重新回忆起儿时的那份乐趣罢了.
余秋雨说,莫里老师的这种心态,足以化解一切人生的悲剧.莫里还对学生说,有一个重要的哲理需要记住:拒绝衰老和病痛,一个人就不会幸福.因为衰老和病痛总会来,你为此担惊受怕,还会幸福吗?莫里最后得出结论:
你应该发现你现在生活中的一切美好.真实的东西.……当我应该是个孩子时,我乐于做个孩子;当我应该是个聪明的老头时,我也乐于做个聪明的老头.我乐于接受自然赋予我的一切权利.我属于任何一个年龄,直到现在的我.我不会羡慕你的人生阶段,因为我也有过这个人生阶段.
这一段话,深深地打动了我,可以说,是说进了我的心里.我的人生信条是四个字:顺其自然.为了这个信条,有人说我颓废,不思进取,有人说我懦弱可欺.可我一直坚信,对于我来说,顺其自然,是最适合我的人生法则,这个法则将给我带来自信快乐.莫里老师的这一段话,坚定了我心中的信念.过自己的日子,享受自己的快乐,让别人去说吧.
什么是人生最困难的事?米奇问老师.
老师答:与生活讲和.
莫里说,死亡是一种自然,人平常总觉得自己高于自然,其实只是自然的一部分罢了.莫里在设想自己被火化的情景时,笑着说:“千万别把我烧过了头.”然后他设想自己的墓地,他希望学生有空时能去他的墓地,还有什么问题尽管问.
学生说,我会去,但到时候听不见你的说话了.
老师笑了,说:“到时候,你说,我听.”
这是怎样的一位老师?这是怎样的一个人?这是怎样的一种豁达的心态?正如余秋雨所说:境界,让死亡也充满韵味,死亡,让人生归于纯净.
与生活讲和.我原以为,我常常是妥协于生活,看了莫里的话,才知道是与生活讲和.不知不觉中,我竟然也寻找到一种正确的生活方式.呵呵.快乐的时候尽情地快乐,为了获得快乐而舍弃那些难以舍弃的东西,做不了的事情从不强迫自己,功名利禄,来就来了,去就去了,尽自己的努力拥有一个好心态,快乐地生活.
我越来越敬佩这个莫里老师了.他是一个智者,他看透了这世上的一切,包括学生的心.他说:“米奇,如果你想对社会的上层炫耀自己,那就打消这个念头,他们照样看不起你.如果你想对社会底层炫耀自己,也请你打消这个念头,他们只会嫉妒你.身份和地位往往使你无所适从,唯有一颗坦诚的心方能使你悠然地面对整个社会.
莫里问学生:“我就要死了,是吗?”学生点头.他又问:“那我为什么还要去关心别人呢?难道我自己没有在受罪吗?”莫里自己回答:“我当然在受罪.但给予他人,能使我感到自己还在活着.汽车和房子不能给你这种感觉,镜子里照出的模样也不能给你这种感觉.只有当我奉献出了时间,当我是那些悲伤的人重新露出笑颜,我才感到我仍然像以前一样健康.”
莫里说他给自己拟定的碑文是:一个终身的教师.
看到最后,我向这位终身的教师,深深地致敬.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有一个平和的心态,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乡关何处
——余秋雨的散文《乡关何处》读书笔记
前言:从初秋到现在的中秋,我的手里捧着的一直是余秋雨的散文集,从药店到家,从家到药店,从白天到夜晚,一有空就拿起,不舍得放下.对余秋雨的文章我经历了从畏惧到喜爱,又从喜爱到痴迷的一个过程,痴迷的是文中那浓郁的文化气息,看了一篇文章,就像游览了一个胜迹,又像学了一段历史,更像是跟着作者的笔触,穿越到了过去的几百年,几千年,访问了一个个与这胜迹有关的古人,故事.好久没有一个人的作品可以让我如此痴迷了.
一个秋雨连绵的夜晚,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看了这篇《乡关何处》,这篇文章洋洋洒洒写了近二十页,是我看的最长的一篇写故乡的散文.看完之后,胸中潮落潮涨,久久不能停息.那就用我笨拙的双手,捡拾一两朵琐碎的浪花吧!
一
文章一共七节.作者在第一节的开头交代了《乡关何处》的这个题目来自于唐代诗人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名句: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然后阐述了漂泊的游子对故乡思念的茫然和两重性:他心中的家乡既具体又不具体,具体可具体到一个河湾,几棵小树,半壁苍苔;但是如果仅仅如此,焦渴的思念完全可以转换成回乡的行动,然而真的回乡又总是失望,天天萦绕我的心头的这一切原来就是这样的么?就像在一首激情澎湃的名诗后面突然看到了一幅太逼真的插图,诗意顿消.因此,真正的游子是不大愿意回乡的,即使偶尔回去一下也会很快出走,走在外面又没完没了地思念,结果终于傻傻地问自己家乡究竟在哪里.余秋雨总是能写出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的东西,我相信这一段话就能引起很多人的共鸣,特别是那些游走在城乡边缘的人.我也是这样的人,我离家很近,可是没回家的时候想家,回到了家却又急着回来,有时候回家了又对老家的村子会有些失望,觉得农村不像农村,城市不像城市,完全不是我心中的老家.有时候还会对老家有愧疚之心,觉得是不是有了新家就想忘了老家,总是不明就里,现在才明白,原来如此.
他又写那些常年漂泊在外的游子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异乡的山水更会让人联想到自己生命的起点,因此越是置身于异乡越会勾起浓浓的乡愁.乡愁越浓越不敢回去,越不敢回越愿意把自己和故乡连在一起——简直成了一种可怖的循环,结果一生都避着故乡旅行,避一路,想一路.这感觉,真像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暗恋——越思念越痛苦,越痛苦越思念;越想见越怕见,越怕见越想见.呵呵,也许比喻得不恰当.
言归正传.作者写到了冰心的一篇散文《我的家在哪里》.冰心一生,最早也是周游世界,以行者的形象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曾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城市居住,最后定居于北京,不知何处是他乡的冰心,晚年却常常梦见回家,回哪里的家呢?梦回的是少女时代的家.可是冰心仍然在问:我的家在哪里?家是一种生活,家是一种思念,只有远行者才有对家的殷切思念,只有远行者才有深刻意义上的家.作者在第一节的最后说:你看现在中国各地哪怕是再僻远的角落,也会有远道而来的白发华侨怆然而立,匆匆来了又匆匆走了,不会不来又不会把家搬回来,他们不说理由也不向自己追问理由,抹干眼泪又须发飘飘地走向远方.作者寥寥数语,就把这样一个充满着思乡之情的游子在故乡的形象刻画得生动逼真,让人唏嘘不已.
二
作者二千多言后在第二节才谈到了自己的故乡:浙江省余姚县桥头乡车头村.他在那里,出生,长大,读小学,度过了美好的童年生活.车头寸后来被划给了慈溪县,于是作者就不知道该如何来称呼自己的家乡了.填表格上籍贯一栏时总是思忖片刻十分为难,到最后作者写着也闷气:怎么连自己是哪儿人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都答得如此支支吾吾、暧昧不清!他描写这种感觉:就像远飞的燕子,当它们随着季节在山南海北绕了一大圈回来的时候,房梁上的鸟巢还在,但屋宇的主人变了,屋宇的结构变了,它们只能唧唧啾啾地在四周盘旋,盘旋出一个崔颢式的问号.
作者的故乡和很多人的故乡一样,贫困,落后.贫困到孩子不小心打破一个粗瓷碗就会招来一顿狠狠地打骂,然后大人再小心翼翼地捡起碎碗片,等补碗师傅来了,花很长的时间把碗修好.看到这里,我理解为这样的行为反应了村里人贫困的生活,看到后面才知道,其实不然.作者说了一个余姚县城唯一在村民里可说的话题:养命医院.作者说,常言道只能医病不能医命,这家医院居然能够养命,这是何等的本事,何等的气派!村民们感叹着却都不去那里看病,然后通过病人死后的送葬,引出了作者家乡的特产——杨梅.杨梅熟了,孩子们整天呆在杨梅林里,以杨梅为食物,吃了玩,玩了吃.在哪儿玩儿呢?就又引出家乡的上林湖.孩子们跳在湖里玩耍,湖底没有鹅卵石,却有很多碎瓷片碎陶片.这些陶片瓷片,厚薄均匀,弧度精巧,釉面锃亮,经过无数年湖水的冲刷,他们的边缘圆润得像我们北方的鹅卵石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湖里怎么会有瓷片呢?我和作者小时候一样有着太多的疑惑,但是我没想那么多,我没想到,上林湖里的瓷片会有那么那么多,真是意想不到啊!作者最后用一段浪漫的想象把这个谜又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如果让那些补碗的老汉也到湖边来,孩子们捞起一堆堆精致的碎瓷片陶片请他们补,他们会补出一个什么样的物件来?一定是硕大无比又玲珑剔透的吧?或许会嗡嗡作响或许会寂然无声?补碗老汉们补完这一物件后必然又会被它所惊吓,不得不蹑手蹑脚地重新把它推入湖底然后仓皇逃离.
写故乡不能不写乡音.作者1975年离开家乡到上海居住.家乡的方言在上海被上海人嘲笑着夸张地模仿着.作者认识一个远房表亲自幼在上海长大,他听不清作者的话,作者只好和他各玩各的.后来,作者用一个月的时间学会了上海话,自此迈出了摆脱故乡的第一部步,直到最后,作者终于成为一个基本上不大会说余姚话的人.作者凄然地说:故乡,就这样被我丢失了;故乡,就这样把我丢失了.
三
丢失了,总想找回.于是,作者就在上大学后,找回了故乡的一些碎片.作者下乡劳作,遇到一位书店的经理,经理问作者的家乡何处,作者答;余姚.书店经理突然激动起来:王阳明的故乡啊!于是我恍然大悟:养命医院乃阳明医院也.作者故乡第一个古代名人就此出现:王阳明,明代著名的军事天才,哲学家.《明史》说,整个明代,文臣用兵,没有谁能与王阳明比肩.请随便听一句王阳明的笔下文字: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
作者发现,除了王阳明,历史上还有让人心动的两位余姚人:黄宗羲和朱舜水.这两位都是满腹经纶的血性汉子.黄甚至在十九岁那年,持一把铁锥,见到魏忠贤余孽就直刺过去,一连刺伤八人,轰动京城.他敢于招集义军,结寨为营,在失败以后,很快又以历史泰斗和百科全书式的巨人形象依然挺立.朱舜水也在刀兵行伍之间奔走多年,未果后亡命日本,创造了中日文化交流史、亚洲文化发展史上的宏大业绩.梁启超在论及王黄朱时说:生斯邦者,闻其风,汲其流……作者在感慨梁的评论时想起范仲淹的一句话: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写罢这几句话,作者呵呵一笑:这几句话是评价汉代名士严子陵的,而严子陵也是余姚人.他又说,对不起,让他出场实在不是我故意的安排.
由此,作者觉得他真正地找到了故乡.
作者在以后的章节里就是这样不经意地让一个个故乡的名人不经意地从你的面前走过.比如,余先生的大学老师朱端钧顾仲彝也是余姚人;作者去参加一个教授评审团,三言两语的几个乡音相近的人便认了同乡,复旦大学的王永照教授走进门,大家一问,王教授答:余姚人.更为有趣的是,作者的母亲在家接了一个操着老家口音的电话,而这打电话的人是名扬国际的英语语言学家陆谷孙教授,也是余姚人.还有“二黄”,还有……就这样牵着牵着牵扯出举世闻名的余姚河姆渡遗址来.
河姆渡遗址是我国目前已发现的最早的新石器时期文化遗址之一.反映了我国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期的繁荣景象.河姆渡使作者的家乡风光顿生.
作者一年和一群学者到日本去,说起自己的家乡,日本学者都夸张地赞叹,倒吸冷气.只有两位陶艺专家沉默不语.这两位专家说,他们准备到中国考察古代陶器.作者随口问准备哪儿?两位日本专家写在纸条上的竟是——上林湖.原来,上林湖就是名垂史册的越窑所在地,从东汉直至唐宋,那里曾分部过一百多个窑厂,既有官窑又有民窑,国际陶瓷学术界已经称上林湖为举世罕见的露天青瓷博物馆.那上林湖底大大小小溜光精致的瓷片陶片有了答案.作者又开始了他浪漫的想象:想象从东汉到唐宋这段漫长的风华年月吧,曹操,唐明皇,武则天的盘盏,王羲之、陶渊明、李白的酒杯,都有可能烧成于上林湖边.家乡细洁的泥土,家乡清澈的湖水,家乡热烈的炭火,曾经铸就过无数哺育民族生命的美丽载体,天天送到那些或是开朗、或是苦涩的嘴边.
至此,有关作者家乡的谜底全部解开,一个民风淳朴,名人辈出,文化厚重,举世闻名的故乡就出现在作者的笔下,读者的眼前.至此,我不禁为作者的绝妙构思拍案叫绝了.绝在那里,不用赘述,估计大家看到这里,都会拍案叫绝的.
四
作者还是回到了家乡.他参观了河姆渡遗址,再为遗址上的伟大发现惊奇之余,他也发现了来自远古故乡人的蒙昧和野蛮:食人.作者开始了文明和蒙昧野蛮的思索探讨.他写道:可以为祖先讳,可以为故乡讳,但讳来讳去只是一种虚假的安慰.远古的祖先在地底下大声咆哮,儿孙们,让我真实,让我自在,千万别为我装扮!于是,远年的荣耀负载出远年的恶浊,精美的陶器贮存着怵目的残忍.我站在这块土地上离祖先如此逼近,似乎伸手便能搀扶他们,但我又立即跳开了,带着恐惧和陌生.
再去拜谒四位先贤的路上,作者想:区区如我,毕生能做的,至多也是一枚带有某种文明光泽的碎片罢了,没有资格跻身某个遗址等待挖掘,没有资格装点某种碑亭承受供奉,只是在与蒙昧与野蛮的搏斗中碎得于心无愧.无法躲藏于家乡的湖底,无法奔跑于家乡的湖面,那就陈之于异乡的街市吧,即便被人踢来踢去,也能铿然有声.偶尔有哪个路人注意到这种声音了,那就顺便让他看看一小片淡青色的明亮.
读到这里,唯有敬佩,敬仰.
作者回上海了.他在余姚县城见到了当年的那位表亲,不同的是,作者一口上海话,而他则满口余姚方言.作者还是有疑惑了:远古沧桑,百世英才的家乡,它属于我吗?我属于它吗?于是开始研究探索.探索的结果是,余姓人,从秦代开始,一会儿在安徽,一会儿江西,有时候又在广东.作者更迷茫了:我的祖先,是在什么时候漂泊到余姚的呢?我口口声声说故乡、故乡,究竟该从什么时候说起呢?河姆渡,严子陵时代的余姚,越窑鼎盛时期的上林湖,肯定与我无关,我真正的故乡在哪儿呢?
作者所坐的列车从陆游徐渭的家乡过去了,从鲁迅,周作人的家乡过去了,从郁达夫,矛盾的家乡过去了,从丰子恺,徐志摩的家乡过去了,他们中有好多人,最终都没有回来.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引用了徐志摩的一首诗: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
写到这里,我猛然想,作者为什么要引用这首诗呢?当初看的时候,我倒没想那么多.现在我想,作者应该是想说,故乡身上的光彩,是属于那里的名人,那里的瓷器窑厂,那里的河姆渡遗址,是属于过去的,与自己无关.自己从故乡的光环里走一遭,带不走故乡的一片云彩.故乡属于我,却又不属于我.我就是我自己,那么,乡关何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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