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米修斯 读后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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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读后感400字普罗米修斯读后感400字普罗米修斯读后感400字我眼中的众神—《普罗米修斯》读后感在我眼里,普罗米修斯是最正直的神仙,他冒死从天庭拿取了火种,把温暖带给了人间.他的举动随触犯了

普罗米修斯 读后感400字
普罗米修斯 读后感
400字

普罗米修斯 读后感400字
我眼中的众神—《普罗米修斯》读后感
在我眼里,普罗米修斯是最正直的神仙,他冒死从天庭拿取了火种,把温暖带给了人间.他的举动随触犯了天规,激怒了众神之王宙斯,但是却永远成为我们人类的伙伴.敬爱的英雄,普罗米修斯因拿取火种受到了众神之王宙斯严厉的惩罚;但是,普罗米修斯却说:“为人类造福,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绝不会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
听了这些话,我不由自主地心头一振:是正义,使普罗米修斯说出了如此有分量的话.
普罗米修斯在受刑期间,没有屈服,为了人类他忍受着酷刑,鹫鹰每天啄食他的肝脏,白天吃光了,晚上又长出来,这种痛苦永远没有尽头.普罗米修斯人类不会忘记你!
再说说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是他用弓箭射死了伤害普罗米修斯的鹫鹰,是他解救了人类的伙伴——普罗米修斯.他也成为了人类忠诚的朋友.大力神赫拉克勒斯是位同样拥有正义的感的人.他不顾父亲宙斯之王的命令,为正义而战,他的崇高品格,让我钦佩.
说起宙斯我就一肚子火,你凭什么把普罗米修斯关起来,凭什么派鹫鹰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就连你的儿子都知道为人类造福,你自己知不知道我都为你感到脸红呢!你太霸道了,我知道你好多次在人间拈花惹草,有了好多妻子,却一点也不想为人类做点好事,太自私了!还是众神之王呢,这不知道羞耻.
火神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但是他的胆子太小,火神你为什么不加入到普罗米修斯为人类造福的队伍中去呢?你不是很敬佩普罗米修斯吗?我知道你是为了普罗米修斯好,但事你最好不要劝他认错,你应该同他一起战斗.

今天,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普罗米修斯》。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普罗米修斯看到人间没有火,决心冒着生命危险把天火送到人间。有一天,他走到太阳车前面,在喷射火焰的车轮上拿走了一颗火星。宙斯知道后,气急败坏,派火神把他押到高加索山,但最后,他还是获得了自由!
读了这篇课文,我大为震撼!尤其是宙斯派火神把普罗米修斯押往高加索山上的那一段: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悄悄地对他说:“只要你向宙斯承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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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普罗米修斯》。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普罗米修斯看到人间没有火,决心冒着生命危险把天火送到人间。有一天,他走到太阳车前面,在喷射火焰的车轮上拿走了一颗火星。宙斯知道后,气急败坏,派火神把他押到高加索山,但最后,他还是获得了自由!
读了这篇课文,我大为震撼!尤其是宙斯派火神把普罗米修斯押往高加索山上的那一段: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悄悄地对他说:“只要你向宙斯承认错误,归还火种,我一定请求他饶恕你。”普罗米修斯摇摇头,坚定地回答:“为人类造福,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决不会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
我感觉文中的普罗米修斯对人类是那么善良,那么有爱心。不管宙斯怎样折磨他,他也不屈服,非常勇敢!
由此,我不由地想起了汶川大地震中的解放军叔叔 。在大地震发生后的三小时内,解放军叔叔就赶到了汶川。由于山体滑坡,道路堵塞,他们只好自己疏通道路,有的叔叔都累倒了!终于,路通了,解放军叔叔就急急地赶到了汶川实施救援。他们救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同时,他们也面临着危险,因为余震随时可能会夺去他们的生命,可他们认为,救人是最重要的。
这些汶川地震中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抢救生灵的解放军叔叔,不就是中国当代的普罗米修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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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生命
何义
造物主创造了生命,使得世间有了活力。生命在历史的长河中繁衍,绽放了绚丽夺目的光彩。生命自产生起就是为了精彩而存在。
塞内卡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生命只有焕发光彩,方不辱没生命的意义。
历史长河中,无数英烈为了使生命变得精彩而做出了生与死的抉择。屈原为了使自己的生命变得精彩投入了泪罗江中;一代大侠荆轲,为了生命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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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生命
何义
造物主创造了生命,使得世间有了活力。生命在历史的长河中繁衍,绽放了绚丽夺目的光彩。生命自产生起就是为了精彩而存在。
塞内卡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生命只有焕发光彩,方不辱没生命的意义。
历史长河中,无数英烈为了使生命变得精彩而做出了生与死的抉择。屈原为了使自己的生命变得精彩投入了泪罗江中;一代大侠荆轲,为了生命的精彩,高吟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而血洒咸阳殿;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千古绝唱而流芳百世的文天祥,为了生命的精彩躺倒在蒙古人的大刀之下;“一腔碧血勤珍重”的鉴湖女使秋瑾为了生命的精彩,命丧清狗之刀下。无数的英雄儿女,不甘平凡,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需要精彩,精彩燃烧出生命的辉煌。
巴斯德说:“生命在最危险的环境中,方是真正的生命”。小草生长在瓦砾之中,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苍松矗立于绝壁之上,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骆驼奔走于沙漠之中,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只有精彩的生命才能在宇宙之中永生不灭。
生命有意义才会精彩,精彩的生命才会有意义。
凡高的一生融入了向日葵,把艺术的精华留给了人类,他的生命是精彩的;贝多芬的一生奉献给了音乐,用生命之曲唤醒人类,他的生命也是精彩的;马克思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共产主义事业,他的生命也是精彩的;孔繁森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兰考人民,他的生命同样是精彩的……巴金说过:“寒冷寂寞的生,不如轰轰烈烈的死。生命如果没有意义,那么尽早就结束它”。
小草把绿色献给春天,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清泉,把它的甘醇流淌入干渴者的心田,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红日,把它的温暖传递到严寒的隆冬,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
花开不是为了凋谢,而是为了结果,结果也不是为了终结,而是为了更生。生命亦是如此!
让生命精彩起来!
彼岸花
谢娟
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
我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
等待着彼岸花……
也许每一个人终其一生守护着生命的花开,也许那是凡高笔下那热烈奔放的向日葵,也许那是照亮夜空一瞬的明亮的烟花……但是花儿总是在生命的彼岸!时刻等待着我们的到来,等待着花开,等待着……
所以,我们称之为彼岸花。
卡夫卡曾经为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设计了四种结局:或隐于石中,或被遗忘,或……但是有一种结局他没有设计: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来火种,大地上盛开出彼岸花。当它被神鹰啄食肝脏的时候我想他的心是快乐的,生命是圆满的,因为他们听得见花开的声音!
我想,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为了花开的那一刻。但是,我们的生命并不能够像曾罗米修斯那样充满传奇,用浓墨重彩的描绘,让彼岸花开满人间大地,人的生命还带着灵魂,灵魂需要出口,所以注定了不能够圆满。所以,我们在跨越生命的高度时,让灵魂飞翔,去听花开的声音……
在面对着初升的朝阳, 群飞的小鸟,浩翰无限的大海,我们感叹生命的美好,造物主的恩德。
在搀扶着已是夕阳暮年的老人,抱着初生纯净的婴孩, 在父母膝下承欢时,我也感叹人类的亲情的弥足珍贵。
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相濡以沫,携手走完人生历程的恩爱伴侣面前, 我们感叹着爱情的圣洁和坚贞……
我们的灵魂有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时,生命便悄悄地萌芽。花儿开在了我们的眼里,我们便把它深深地镌刻在心中,徐徐地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紧紧地扣着心弦,我们一回头:爱的天使站在树枝上,看着我们心中的彼岸花盛开着……
因为花开,所以幸福,因为幸福,所以生命有价值。为了生命,我们寻找爱,寻找人类美好的情感,等待花开的声音……
面对生命,彼岸花开。
由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生命说开去
吕俊
无论是《水浒传》中的“砍头如西瓜”,或是《西游记》中的“皆尽打杀之”,似乎都给人这么一种印象:中国的生命,无论是人是妖都不那么被看重,至少在一些文学作品里是这样。黄文炳老先生可谓倒霉之极,不过想捞个小官当当,把宋江给告了,就让人绑在柱子上像片北京烤鸭那样给人生剐了下酒。武松杀张监都时也许是想试试刀锋,便把人家大小十多口无论端灰的倒尿的全都砍了,更不必说《三国演义》里“斩首五千”。那是生命么?草芥都不如。
那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几大悲剧”之一的关汉卿老先生的作品,我觉得不仅仅是那位小妇人的悲剧。实在太可悲了:关老夫子不知是为了升华戏剧情节还是喝多了酒,竟不顾多可怜的生命,让一个弱女子临刑前立下何其狠毒的誓言。咒几个昏官“头上长疮脚底流脓”也就罢了,非得又是大雪三尺又是伏旱三年。老天,得压垮多少房子饿死多少人哪!而我们却对诸多冻饿而死的生命视而不见,并且在课堂上高谈阔论,分析这上情节是多么巧妙多么的画龙点睛。
于是在国人心中,生命——主要是敌人的,无论仇敌情敌宿敌或阶级敌人——都是一钱不值的。古代、近代甚至当代都渗透着这一种思想,它似乎已深深烙在国人的思想深处,并且大多是通过艺术家的手表现出来的。远的如黄文炳,张都临还有三国里那几千倒霉鬼,近的如《南征北战》里成片被打倒的“国军”士兵,抑或《上甘岭》里像捏死蚂蚁被揍扁的美国大兵。我们在热血沸腾时的同时,很容易忘记一样东西:生命!
结果理所当然地导致了大量的描绘如何戕害生命的文学作品的出现。艺术家们在“史无前例”中极尽疯狂地拿起“刀枪”刺向自己的敌人。造成了多少兄弟阋墙,父子反目,夫妻离心的惨剧,我无法穷举事实。就比如当时吃“牛鬼蛇神”的风潮吧,人既然成了“牛鬼蛇神”也就不成其人了,生命自然无关紧要,架口锅炖了大家分享自然可厚非。至少当时那些抱柴的架锅的是这么想。
记得前几年高考作文题是“战胜脆弱”。为数可观的教师改到这样的内容:临考的前不久我的父母双双过世……但我终于战胜了脆弱走进了考场。我们似乎无法苛责考生,前辈们已然为了渲染艺术效果而能让弱女子发下毒誓,现今的考生当然可以在试卷上将自己的父母送入火葬场,从而博得高分了。
鲜花与毛毛虫
詹新美
曾经有人问我:鲜花与毛毛虫你更怕哪一个?记得当时在回答问题之前,我大笑起来,笑他居然会问我这么愚蠢的问题。可事隔一年之后。现在想想,这个问题还是值得我深思的。
鲜花,被誉为“生命之灵魂”的超自然之物。他有着超凡的气质和魅力。每一滴雨露都情愿沾在它粉嫩的脸庞上。直至干涸。每一只蜜蜂都甘心一辈子为它忙碌,每一个人都会莫名其妙地因为她的美丽而雀跃。
鲜花有如此的魅力,我又何须惧怕它呢?
没有人不爱鲜花。没有人不恨那啃啮鲜花的毛毛虫。偶尔看见叶片底下正在犯罪的毛毛虫,我就会毛骨悚然。乍一看它的外貌,简直觉得它面目可憎,就像一个吞噬美丽心灵的魔鬼。这样的魔鬼人皆惧怕,而我也没有理由不惧怕它的。
是的,我一向喜欢鲜花,惧怕毛毛中。可当我看见一只毛毛虫死在人的手指间时,我顿感到鲜花的可怕,因为我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就在一夹指的时间,一个生命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消失得不是那么惘然,因为消失的是我惧怕的一个小小的敌人。假若换成鲜花,只要它的花瓣轻轻飘落,我就会不由的感伤。我害怕毛毛虫的消失,就因为它让我感到鲜花衰败的感伤,同时也因为它让我感到生命的脆弱。
不知道为何,毛毛虫的死让我难过之极。仅仅因为它把鲜花也带到了死亡的边界吗?不是的,因为它的死同鲜花一样的悲烈。它能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下生存,而且死的时候不吭一声。这就是生命的存在,它的死亡,也代表一个鲜花般生命的消失。如此一来,鲜花和毛毛虫的生命都可叹可悲的,他们的生命一样充满了理性的光辉。
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一朵鲜花。不管是人,动物,还是植物,它们的生命都是顽强而又不堪一击的。
生命就像一只精致的玻璃酒杯。常常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撞击,粉碎成一地的璀璨,每一片都是透明的;生命也像美丽的鲜花经不起风霜雨雪的摧残,凋落成满地的娇艳,每一片都是热烈的。
每一条生命都是脆弱而又可贵的。生前的毛毛虫为我所惧怕,死后的毛毛虫让我对生命肃然起敬,它打破了“鲜花不败”的生命。
升 华 的 弧 圈
陈完玉
生命的一半不属于你自己——题记
我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小鸟上,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美丽,仿佛春天始终在我们身边迟迟不愿退去。
我的出生极度悲凉,当我睁开双眼,朦胧中一个美丽的弧线划过,这并不美丽也不浪漫,后来我从伙伴那儿知道那是我母亲僵硬的躯壳。我一出生便是个孤儿!
但童年的美丽掩去了作为孤儿的所有伤痛。只要我愿意,可以在树叶之间不停地来回,享受灿烂的日光,品尝甜美的食物。无忧无虑的生活让人身体肥胖,不久我就发现原本的外衣已不再合身。几个星期后,我便脱了四套衣服,那些都是透明的不明物(对我来说),在童年的日光浴中我无须思考它们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仍旧无止境地吃我的树叶,直至有一天长者告诉我:“孩子,你是一只蛾,知道吗?”我才茫然。我从未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名词。“哦”我的母亲也是吗?难道我也会划出弧线来?
日复一日,奥妙的变化在发生,我的身体再也把持得住缩成了蛹。飘乎间我已不再是原先的模样。物是人非,望着依旧灿烂的阳光,我无语。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曾无数次地思考生命的终结。真如一条弧线般划过天宇便转瞬即逝,或许就如片缕阳光撒下后化为一线光亮?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蛾”的含义。我拥有粉色的双翅,振动时身畔生风,迎着日头。振、振、振,每个闪动都成为逝去的风。我的生命在这闪动中完成了“蛾”的使命。我的伴侣留给我最后的希望,独守风台。在最后的时刻寻找生命起航的港湾,种我的希望。也许我母亲也曾这样想过。
悲凉伴着我一生,从我母亲的弧线到我的终结,我不知我的弧线是否也美丽。
难道我这一生就为了那一刻的逝去?我记得阳光始终灿烂,天空依旧明朗,可就在秋天将致至的当儿,我落到了我今生最后要到达的地方。
原来,我的生命不仅为自己。我生成了我自己,我死却又是生命的延续。我用完了我生命的一半来实现生,后一半则用于完成死。“蛾”就是这么一回事。
老人似海
雷富文
新学年开始,母亲找到一间宿舍,搬进去以后,发现房东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太太。她有张慈祥的面孔,我安心地住了下来。
七八十岁,对于我这个不那么见多识广的乡下小子来说,该是一个比较令人惊奇的年龄。本来我是比较担心,和这样岁数的老人住在一起多么不方便,可是生活——一种能融合任何隔膜的东西,渐渐融合了我和她年龄上的隔膜,我的心开始释然。
老人的老伴去年离开人世,三个孩子各有自己的工作和房子。她是孤独的,然而并不寂寞。因为她是个有文化的人,她的老伴也是。也许仅凭这一点,老人可以打发寂寞。她经常拿出一些出来,很得意地让我鉴赏那些发黄的邮票。说那时她与老伴如何不容易才把这些邮票收集起来,又是如何有人高价想买都不卖。望着她神采飞扬的表情,我真的打心里敬佩她。不必说她那种对生活的乐观的态度在老年人中少见,就算是年青人一旦提到一时死去的亲人,也会满脸的悲哀,满脸的不高兴,甚至反目成仇。
我想老人的心境大概超过了世俗之人。有时甚至认为那是一种伟大,一种战胜一切特别是自我的人。
老人的三个孩子都很孝顺,但也许在她们眼里认为这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他们常驻来母亲的住所帮她种花漆墙装电线做木床修马桶,还在这聚餐。每每听到他们谈到一件趣事全家哈哈大笑时,我心里便一片暖哄哄的,那是一种家的感觉。那么温馨那么融洽。然而我不敢保证所有的家庭都如此,因为曾经经历过的,曾经听人讲过的,那些东西记在日记里。我的惊讶还在于,在我日记里的夙愿,竟能在这个老房东身上实现。我顿时也不知是该感到欢喜还是感到可悲。
还有半年我就要毕业了,就要离开老人去继续自己的生活。当我看到一些人总是在埋怨自己的生命,或是短暂,或是单调,或是坎坷的时候,就不仅会问,他们为什么不对着夕阳深思一番,好好去体会一下生命的真谛。或许我要建议他们去看看这位老人,她或许会告诉你生命的坦然。
我想:老人似海,真的似海!
这些不就像普罗米修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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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普罗米修斯》。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普罗米修斯看到人间没有火,决心冒着生命危险把天火送到人间。有一天,他走到太阳车前面,在喷射火焰的车轮上拿走了一颗火星。宙斯知道后,气急败坏,派火神把他押到高加索山,但最后,他还是获得了自由!
读了这篇课文,我大为震撼!尤其是宙斯派火神把普罗米修斯押往高加索山上的那一段: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悄悄地对他说:“只要你向宙斯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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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新学了一篇课文《普罗米修斯》。
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普罗米修斯看到人间没有火,决心冒着生命危险把天火送到人间。有一天,他走到太阳车前面,在喷射火焰的车轮上拿走了一颗火星。宙斯知道后,气急败坏,派火神把他押到高加索山,但最后,他还是获得了自由!
读了这篇课文,我大为震撼!尤其是宙斯派火神把普罗米修斯押往高加索山上的那一段:火神很敬佩普罗米修斯,悄悄地对他说:“只要你向宙斯承认错误,归还火种,我一定请求他饶恕你。”普罗米修斯摇摇头,坚定地回答:“为人类造福,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决不会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
我感觉文中的普罗米修斯对人类是那么善良,那么有爱心。不管宙斯怎样折磨他,他也不屈服,非常勇敢!
由此,我不由地想起了汶川大地震中的解放军叔叔 。在大地震发生后的三小时内,解放军叔叔就赶到了汶川。由于山体滑坡,道路堵塞,他们只好自己疏通道路,有的叔叔都累倒了!终于,路通了,解放军叔叔就急急地赶到了汶川实施救援。他们救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同时,他们也面临着危险,因为余震随时可能会夺去他们的生命,可他们认为,救人是最重要的。
这些汶川地震中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抢救生灵的解放军叔叔,不就是中国当代的普罗米修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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