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课《狼牙山五壮士》课外相关的资料今天要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09: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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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宝玉(1920~1941),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班长,蔚县陈家洼乡下元皂人.1937年参加八路军,1939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班长.1941年9月日寇向狼牙山麓抗日根据地扫荡,马宝玉班担任掩护部队突围任务,为牵制敌人,保护部队安全转移,在阻击任务完成后,马宝玉率全班主动退上悬崖牛角壶,弹尽之后,马宝玉及四位战士毁枪跳崖,马宝玉同志壮烈牺牲,年仅21岁.作为狼牙山五壮士之一,马宝玉被晋察冀军区追任该军区荣誉战士.
葛振林,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副班长,1917年农历8月25日出生于河北曲阳县党城乡喜峪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1937年4月,在地下党的引导下投身革命,当上村民兵队长,带领民兵打地主斗恶霸.拥军优属,支援前线.1938年2月正式参加八路军,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部队参加过百团大战、黄土岭、南坡头、狼牙山等战斗.在1941年9月25日狼牙山阻击战中,他所在的班奉命掩护主力部队和群众转移,在班长和他的率领下,该班与500多名日伪军激战一天,弹尽粮绝后,五名战士誓死不当俘虏,舍身跳崖,三名战士壮烈牺牲.
1941年9月,葛振林被晋察冀军区授予“狼牙山五壮士”光荣称号和“民族英雄奖章”、“青年奖章”各一枚.1955年授予少校军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解放勋章.1966年8月离岗休息,1981年7月按副师级待遇离职休养,1983年6月提高为正师级待遇离休干部.1988年授予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8年被国家教委、共青团中央联合授予“优秀校外辅导员”称号,1991年被全国关心下一代协会评为先进个人,1999年被广州军区评为先进老干部.
宋学义,男,河南省沁阳县北孔村人,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战士,1941年9月25日,在狼牙山战斗中,英勇跳崖,被树枝挂住,幸免于难.1944年,宋学义转业到河北省易县北管头村,任农会主席,并与贫农女儿李桂荣结婚.1947年,宋学义得知家乡解放,遂和爱人一起返回沁阳北孔村.返乡20多年来,他从不居功自傲,始终保持英雄本色,带领群众艰苦创业,使北孔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他多年任县、公社党委委员和北孔村党支部书记,先后出席了全国烈军属和残废军人积极分子大会,全国民兵英雄代表大会,1969年赴北京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九次代表大会.
宋学义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积劳成疾,因肝癌于1971年6月26日在郑州逝世.遗体安葬在沁阳烈士陵园.1979年6月23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授予他“革命烈士”称号.
胡福才(胡小秃),男,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战士,1913年出生,容城县郭村人,1938年参加八路军,1941年9月25日,在狼牙山战斗中壮烈牺牲.
胡德林(安小尚),其生父姓胡,继父姓安,男,晋察冀军区一分区一团七连六班战士,1917年出生,容城县李郎村人,出生地容城县郭村,1938年参加八路军,1941年9月25日,在狼牙山战斗中壮烈牺牲.
狼牙山,位于河北省易县西南部,距县城40余千米,海拔1105米,东西走向50多千米,南北走向30多千米,山势险峻,状如狼牙.抗日战争时期,我八路军五勇士据险抗击日寇,以一敌百,坦然不惧,弹药尽绝,宁死不屈,纵身跳下万丈悬崖,葛振林、宋学义身负重伤,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以身殉国.半个世纪过去了,狼牙山,这座英雄的山,连同五勇士的英名,传遍了长城内外,大江南北.
在五勇士当年跳崖的狼牙山主峰棋盘坨峰顶上,党和政府先后三次建造纪念塔,树碑撰文以缅怀烈士,弘扬五勇士的革命精神.
初建纪念塔是在1942年,当时的分区司令员杨成武和政治委员罗元发非常关心纪念塔的建造情况,曾亲自到现场勘察,文印股长万一同志在塔正面书写了“狼牙山三烈士塔”七个大字,塔背后刻有纪念碑文和首长的题词.10月初,分区召开烈士塔落成典礼大会,当地军民400余人参加.三烈士塔巍然耸立,鼓舞着晋察冀根据地广大军民抗战到底的决心.日本侵略军朝夕不安,千方百计地想摧毁它.1943年9月,日本侵略者向我晋察冀边区进行大“扫荡”,专门架起了山炮,将“狼牙山三烈士塔”击毁.
为纪念狼牙山五勇士的英雄事迹,1959年,易县人民委员会决定重新修建纪念塔.聂荣臻同志亲笔题写塔名“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重建的纪念塔为砂石水泥筑成,是空心五棱五层,塔高五丈七尺,塔基周长八丈八尺.纪念塔坐北向南,两边分建五角亭各一个,亭内各设有五角石桌一个,石桌周围设有石鼓座5个,纪念塔东西各有盘道,周围有漏花墙,墙下有月台、牌楼,牌楼的东、南面各有一个小花园.“文化大革命”中,由于人为和地震的缘故,又一次损坏.
为缅怀烈士,发扬五勇士革命精神,1986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拨出专款,第三次修建“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易县县委、县政府在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1986年3月16日正式破土动工,历时6个月零10天,于1986年9月25日全面竣工.重建后的纪念塔呈乳黄色,全部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新塔占地69平方米,底座直径3.06米,塔高21.5米,塔身五层,呈正五边形,塔顶设凉亭式黄琉璃瓦塔帽,塔身正面(南面)嵌有聂荣臻题写的“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九个金色大字.塔身底部镶嵌着五勇士汉白玉浮雕像.与塔底层相连向东有一碑廊,碑廊东端是一个碑亭,亭内有一六棱大理石碑,碑上刻有彭真、聂荣臻、杨成武、刘澜涛、陈正湘、史进前等12位领导人的题词.杨成武、罗元发、高鹏同志1942年4月为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三位烈士写的纪念碑文镶嵌在南面围墙中间.纪念塔周围还有浇筑的栏板、牌坊和围墙.
1986年10月15日,“狼牙山五勇士纪念塔”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995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已重新维修了纪念塔,修建跳崖纪念亭,建展览馆等,使基地在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