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建立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万元,甲乙丙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10万 10万 5万,丁以专利技术投资,该专利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但尚未拿到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6 02:05:44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建立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万元,甲乙丙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10万 10万 5万,丁以专利技术投资,该专利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但尚未拿到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建立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万元,甲乙丙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10万 10万 5万,丁以专利技术投资,该专利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该专利协议作价20万.同时协议还规定1、公司章程由丁独立起草,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总经理.3、由甲提议,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4、公司成立后不足资金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并计划发行债券20万元.5、修改公司章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时,需经过全体公司董事过半数通过.6、公司前三年无论盈利与否,均不提取盈余公积金.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公司法规定,分析说明以上不妥之处.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建立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万元,甲乙丙均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10万 10万 5万,丁以专利技术投资,该专利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但尚未拿到
1. 丁的专利尚未取得专利证书,也就是说丁的专利是否能获得审批仍未可知,因此不宜作为技术出资,而且在丁美取得证书的时候,也无法将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为该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丁以尚未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出资的做法不妥当
2. 注册资本是40万,已有现金出资25万,丁的专利出资应当为15万,而不是20万
3.即使丁的专利取得了专利证书,也应该要求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专利进行评估作价,不能由股东自行评估作价
4. 公司章程必须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董事会确实无需审阅公司章程
5. 公司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管,不能兼任监事
6.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是最低的要求,公司章程可以做出更高的要求.
7.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6000万,涉案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无法发行公司债券.而且,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如果公司发行20万的债券,公司的净资产为20万,已远远超过40%的要求.
盈余公积金不是法定公积金,不是必须提取的,因此不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做法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