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的解析和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04:48:30
孟子的鱼我所欲也的解析和翻译孟子的鱼我所欲也的解析和翻译孟子的鱼我所欲也的解析和翻译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想

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的解析和翻译
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的解析和翻译

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的解析和翻译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拥有的话,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追求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因此我不苟且偷生;死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更令我厌恶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也并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避开祸患的手段,有哪一桩不能采用呢?这样做就可以生存,却有人不采用它;照此就可以避祸,却有人不采纳它.因此,可知人们所追求的有胜过生命的,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是道德高尚的人能够不丧失这种本性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它就能活命,不吃它就会死亡.但如果吆喝着施舍,路过的饥民也不愿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面对高官厚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它,那么高官厚禄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自己所结识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原本的本性.
  作品鉴赏
  内容简析
  《孟子语录》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
  《孟子语录》(以下简称《孟》)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孟》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孟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 文章特点:气势宏大,论证严密,富有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孟》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孟》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孟》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孟》文的出处看,《孟》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鱼,我所欲也》赏析(唐满光)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以顷刻而不省察于斯焉.”朱熹的评语很有道理.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败的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宴安之时,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不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他们确实是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因此,孟子指责“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不但对当时的黑暗政治和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应该时时刻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干不合礼义的事情.不过,孟子说:“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他认为每个人一生下来就具有仁、义、礼、智等善心,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是后来“失其本心”,这样解释没有强调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是他的唯心主义性善论的表现.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见《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孟子》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向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乞丐”,“行道之人”与“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