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平"的事例 短点的,大概200字的小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0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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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英雄杨剑昌 一次,购买深圳东门旺角地产开发商房产的300多名业主,因货不对板,找杨剑昌投诉.杨剑昌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暗示给杨剑昌80万元了结此事.杨剑昌义正辞严地回答:“别说80万,我就是拿了你8分钱,也愧对党愧对国家愧对消费者!收起你们这一套吧,唯一的一条路就是主动配合我们……”开发商听了恼羞成怒,威胁杨剑昌要给自己留条后路.杨剑昌说:“你的钱可以收买腐败分子,可收买不了我.我什么都不怕!”此案后来在杨剑昌的执着支持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熟悉杨剑昌的人都知道,他桌上的两部电话每天总是响个不停.高峰时他一天要接100多个电话,接待几十批人. 记者问杨剑昌这样玩命工作累不累?老杨回答说:“能够为老百姓办点事,说句话,再累我觉得也值.” 一身正气不怕邪 在杨剑昌所受理的数千起投诉案中,最有影响的要数“泰明”诈骗与“唐京”灵塔案.这两宗案涉及受害人数万计,涉案金额数十亿,引来众多媒体的关注,惊动了中央和省、市领导. 1997年8月中旬,几百名消费者纷纷涌入罗湖区消委会,投诉深圳泰明国贸广场和粤民百货涉嫌欺诈客户和消费者,杨剑昌受命进行调解,不料恶人先告状,泰明团伙反咬一口,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杨剑昌告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杨剑昌个人索赔人民币1700多万元,索赔金额之高创历史纪录.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泰明”对杨剑昌威逼利诱,一方面扬言要花2000万买他的人头,还蓄意制造撞车事件.另一方面又派人说服杨剑昌,用500万收买他.对这种种卑鄙伎俩,杨剑昌嗤之以鼻.然而,因为对方头上罩着一连串“爱国港商”、“慈善家”的虚假光环,杨剑昌一审败诉.但他并未就此屈服,他说:“我就不信在共产党领导下,正气压不住邪气!”在长达3年的调查中,杨剑昌3次病倒住进医院,8次被“泰明”推上被告席.他的父亲因得知儿子被告上法庭一病不起,撒手归西……杨剑昌强忍悲痛,面对恶势力,他再次投书省、中央领导.中央几位领导先后作出了“骇人听闻,应立即查处”、“必须彻查严惩”等重要批示.“泰明”头目闻风丧胆,携巨款潜逃海外. 在这场历时3年的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杨剑昌终于胜诉了.2000年公安部发布1号国际红色通缉令,2001年9月,“泰明”头目之一彭海生在澳门被国际刑警抓获.2002年6月“泰明”总经理彭海生、副总经理余东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党和人民关心他 杨剑昌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长期坚持打假反腐,自然会成为一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用杨剑昌自己的话来说是:“我现在每天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打假.” 一心一意维护人民权益的人,党和政府及广大人民是绝不会忘记的.对于杨剑昌的行为,他所在的单位罗湖工商分局的领导和同事总是坚决支持,格外关心.局长多次在全局干部大会上说:“全局上下都要支持杨剑昌.为防万一,以后剑昌上班不要坐公共汽车,坐局里的班车,出去调查也要有人陪同.”局长还关心地询问他:“要不要局里另外找套房子住,免得有人加害你和家人?” 还在十多年前,杨剑昌就已成为了深圳的新闻热点人物.1997年到1998年,他相继被中国消协等授予“全国受理消费者投诉十佳”、“中国保护消费者杯”个人最高奖;被媒体评为“全国十大新闻热点人物”、“中国十大硬汉”.2000年4月当选为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3月被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评为“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3.15”金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