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2 08:50:27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什么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

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
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什么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从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侵犯生命健康权造成的人身损害可以分为一般伤害、致人残废、致人死亡三种.
一般伤害就是身体受到伤害后,经过治疗后可以恢复健康,不影响劳动和生活能力的情况.一般伤害,致害人的赔偿范围包括:
1. 受害人的医疗费;
2. 受害人的营养费;
3.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
4. 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人.
致人残废就是指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经过治疗后不能恢复或不能全部恢复健康,致使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或生活能力的情况.致人残废,致害人除承担一般伤害应赔偿的各项费用外,还要赔偿受害人的生活补助费.
致人死亡的,致害人除赔偿受害人死亡前的医疗费、住院费等必要的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根据侵权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程度不同,对一般伤害、致人残废或致人死亡,其赔偿范围虽然不同,但都应坚持全部赔偿的原则.确实无力全部赔偿或一时不能全部赔偿的,可以延期或者分期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