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3 02:07:42
“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
“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
“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
这个问题至少有两种观点,我在看书的时候查过.张传玺老师的《简明中国古代史》里的分封制,认为西周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周天子是全国的土地所有者和全民的统治者.通过血缘关系和政治结合的权利财产分配制度,也就是宗法和分封结合实现全国的统治. 封建之下,诸侯、卿大夫、士各自占有采邑、劳动人民,一方面向天子履行义务,一方面实现自己的权利.
另一种观点是,如付乐成先生《中国通史》里认为西周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基本上不是事实.因为周天子只是全国名义的统治者,其实际所拥有的土地只不过是王畿“宗周”(镐京),“成周”(洛邑)以及周边的土地.而且这些土地后来还要分封给新的卿大夫. 而且,各个封国的“公室”(诸侯)和“氏室”(卿大夫)在开始还是比较听话的,后来随着和周关系的越来越远,也就那么回事了.据说,一直和周王室关系比较好的,一直到春秋都比较好的有卫国、齐国、晋国和鲁国.像是秦国态度就差了些、郑国后来还射伤了周平王、楚国本来就远更没啥感情了.
俺自己认为,西周的封建制(分封制)使得周王统御了一个空前的国家(与夏商相比),有着空前的权利.但是也造成了周王室的权威无法时刻和更广范围的影响若干封国.
原因在于
第一,分封制以井田制为基础.井田制实质是一种封建农奴制剥削制度.以周天子为例,王畿土地上,被分为了平均“九分”,中间是周天子的田,其他就应该是农奴们占有(注意不是“所有”)的土地.农奴们把属于天子的土地整好了,才干敢自己的活.他们是人身关系绝对依附土地的劳役地租.当时井田制不仅是周天子的王畿之地实行,也推行与全国各地,但凡是贵族就都这种情况.这就决定了每个阶级的贵族都有按照等级分配的“采邑或食田”,周天子不需要太过于追求对土地的倾占就可以拥有采邑粮食和诸侯的供奉. 而且在当时工商业是周王室的专营行业,根本不需要大规模交换就有其他物品了.
第二,周的分封制相对商代更为典型和彻底,实行分封是唯一的途径.
第三,西周的分封相当有策略性.周封国71,而王室独居53个.而且这些忠于西周的封国是沿着当时农产区、交通要道以及战略要地分封的.这样一方面防止了商朝后裔的反叛,如卫国、鲁国、齐国.一方面通边疆的封国遏制所谓戎狄,如燕国、晋国、秦国.一方面保证了版图的扩大.所以我认为周天子=是名义的“共主”,土地拥有名义上的“莫非王土”.但并不能否认西周时期周天子的权威性.要知道西周政治实质是宗法血缘关系和分封制度的结合,只要其中一支贵族中的“大宗”忠于王室,其他小宗也可能是忠于王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