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5 14:00:16
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是什么
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是什么
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是什么
差额选举
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区别于‘等额选举’),我国从1979年选举法开始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 差额选举: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就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而言,选举产生以下党内职务要实行差额选举: (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会议需经选举产生的代表; (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3)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差额选举有两种方式: 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任期制
终身制的对称.国家元首或政府其他官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在职工作的时间有明确限定的制度.在任期制下,各种职务的任期都有一定的规定,当某种职务在任期届满以后,其职权、职责就应自然取消.任期制是区分共和制和君主制两种不同政体的一个基本标志.一般说来,实行共和政体,其国家元首和政府官员大多实行任期制;而实行君主制政体的国家,其国家元首和政府官员大多实行终身制.实行任期制,可以促进任职人员在有限的任职期间,努力工作,最大地发挥其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官僚主义,避免终身制的弊端.为了克服和解决我国过去长期存在着的干部领导职务事实上的终身制,党的十二大和1982年宪法都明确规定,我国领导干部职务实行任期制.[1]指在一定单位实行一定岗位按期任用有关人员的制度.特别是在实行代表大会制的单位或组织,都在一定时期进行一次有关岗位人员的改选任用.在任用期间,在岗者享受相应的岗位或职务待遇,任职期满如果没有能够连选连任,则改为新的工作待遇或按有关规定办理离退职手续.我国干部任期制较早是在大专院校实行的,专业人员担任领导干部之后,享受有关干部的待遇;任职期满后,可以回原专业领域或另行分配工作.实行任期制,有利于改进工作、强化监督.现在有些企、事业单位除一般的任期制外,还有承包经营期等特别的任期制.党政机关中的人事任用一直采用任期制的形式,但人事变动往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议会制
也称内阁制,包括议会民主制及议会共和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是其政府首脑(台湾宪政学者与文献称之为“行政首长”,以有别于议会领导人)的权力来自议会(国会)的支持,而这种支持通过两种途径落实:第一是议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政府首脑赢得议会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议会大选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议会信任投票的政府首脑,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议会重新在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议会制下政府首脑(总理)的权力普遍较大.
比例代表制
相对于多数制,是三权分立体制中议会选举中分配议席的两种方法之一.比例代表制以每一参选组别所得选票占全部票数目的百分比分配议席.此一方法最早出现于瑞士,并于欧洲大陆发扬光大. 该制度按照各政党所获选票数在总票数中所占比例分配议员席位.此制与名单提名相结合,以大选区制为基础,一轮投票就可以得出结果.但由于选民是投各政党所提候选人的票,所以必须先统计各政党所得选票总数,再按比例分配议员席位.比例代表制分配议席的方法很复杂,其基本特点是,首先确定产生一个席位所需要的票数即当选基数(又称当选商数),然后用当选基数去除各政党所得的票数,得出各政党应得的议席分配数.具体方法有自然限额法(又称海尔限额法)、最大残数法、最大均数法(又称东特法)等.比例代表制使各政党所得选票和所得席位成正比,有利小党发展而且比较客观反映政治组织的实力,但同时容易滋生激进情绪. 一般认为,比例代表制有利小党发展而且比较客观反映政治组织的实力,但同时容易滋生激进情绪.因此德国国会选举采取了全国得票数5%的政党门槛限制,而在法国,由于国会政党众多造成的不稳定,则在戴高乐主政时催生出「半总统制」(相关名词包括双首长制、混合制与总统议会制等). 经济学的研究发现比例代表制的政府开支比单一选区制的政府要大, 税收要高. 而且比较容易成为福利国家. 主要原因是执政同盟内各政党之间需要为自己所代表的相应利益团体争取更多的开支, 而纳税人则没有办法问责执政同盟内的任何一个成员政党.